第439章 我大清又想签不平等条约(2 / 2)

加入书签

人,满汉有别,满人还是回白山黑水之间捕鱼打猎的好。这方只能耕种的土地,我汉人才最为适合。”

潘阿强话中有话地说完,不待对方回答,便起身命人将早就准备好的笔墨纸砚抬了上来。

潘阿强字写得很不错,挥毫写下划江而治的协定:“今大明天子与满清皇帝懔于战祸之惨酷,苍生之艰难,共愿商定止战休兵,和约如下:

一、双方划拉林河而治,互不侵犯。

二、和约签字后,清国无条件投降大明,献出拉林河以南所有地区,包括顺天城,并且,清兵于四个月内撤出拉林河以南地区。作为回报,大明可以释放所有被俘旗人,并允许满蒙王爷以上贵族携带不超过一万两白银过拉林河。”

三、清国赔偿大明白银一千万两白银,粮食一千百万石,大明分文不取,皆用来救济北直隶受灾祸的百姓。

写完三份一模一样的,潘阿强拿着第三项条款和落款的这最后一页,又是一挥毫,签下自己的大名,盖上手印,这才大声对诺敏道:“诺敏大人,既然已经答应了划河而治,便在此签字画押吧?”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