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采花女贼【求追读!】(1 / 2)

加入书签

李公甫摇摇头,道:“你理解错了,不是采花贼是女的,而是陆炳顺杀的这个人是女的。”

“这样啊,那陆炳顺杀的不是唐万春?”许仙道。

李公甫摇头:“不能肯定。”

“怎么不能肯定?通缉令上不是有画像吗?”许仙在怡春院见过唐万春的画像,当时没细看,只是随意瞟了一眼,感觉眉清目秀的,不像穷凶极恶之辈。

当然,人不可貌相,永远都是至理名言。

“是,但画像上穿着衣服,谁知道他带不带把?光从面容上看,倒有九成相似。”李公甫表情颇为无奈:“可一个女人,又怎么做采花贼?”

“关起来了,如果死的那人不是唐万春,他就是滥杀无辜,要砍头的。”

李公甫答了一句,又叮嘱道:“汉文,这些话可别往外说,你姐也别说,她嘴巴不紧。”

“明白。”

“好了,我先回衙门了。”

“姐夫,我想去看看陆炳顺,行么?”许仙上辈子和陆炳顺做了一千多年兄弟,自然不能见死不救。

李公甫奇怪道:“你去干什么?”

“帮你破桉。”

“你凭什么破桉?”李公甫问。

“凭我能找到唐万春。”

许仙见李公甫似乎要反驳,于是指着自己的眼睛,道:“我是说唐万春的鬼魂。”

李公甫眼睛一亮:“对啊!你是阴阳眼,能看见唐万春的鬼魂……不过,会不会有危险?你只是能看见鬼而已,又不会法术。”

“姐夫,你看不见鬼,所以不懂,新死之鬼,只是长相骇人,其实弱得很,你怕他,他更怕你。”许仙道。

李公甫讶道:“鬼还怕人?怕什么?”

“怕你身上的阳气。”许仙指着自己:“如果鬼真有你想象的那么凶,我还能活到现在?”

“有理,那你跟我一起去,我瞧陆炳顺挺可怜的,如果能还他一个清白,也不错。”

想了想,李公甫又叮嘱道:“还有,进了衙门,你得听我的,不能瞎跑,不该问的别问,不该说的别说,不该……”

“行行,只要你带我去,你说什么就是什么。”许仙应了,接着趁李公甫不注意,向瓶妖递个颜色,示意她看好姐姐。

“我明白,早去早回。”瓶妖乖巧点头。

………………

一路上,李公甫将陆炳顺杀人的经过,大概讲了一遍……

事情发生在一个时辰前,陆炳顺的三婶来衙门报桉,说唐万春摸到阳春面馆,意图对女儿陆秀姑不轨,正好被侄子陆炳顺撞破。

陆炳顺救人心切,错手把唐万春杀了。

李公甫安慰三婶,让她别担心,唐万春这种恶贼,人人得而诛之,陆炳顺杀他,不止没有过错,反而有功,若衙门查明无误,有赏银一百两。

三婶连连点头,说她也见过城墙上的通缉令,还以人头担保,陆炳顺杀的那人,就是唐万春。

李公甫本就嫉恶如仇,眼见采花贼被人斩杀,他也挺高兴,立时就带着捕快午作赶往三婶家中。

现场没有太多打斗痕迹,陆炳顺应该是偷袭,用一把菜刀割破了唐万春的喉咙。

陆炳顺倒没有受伤,就是吓得不轻,整个人瘫软在地,手中还紧握着菜刀不松手。

当时天已经黑了,借着屋内朦胧的油灯灯光,李公甫瞅了尸体几眼,确实是唐万春。

随后午作现场验尸。

可这一验,就验出鬼来了。

唐万春竟然是女儿身!

还是个不超过三十岁的年轻女人。

一屋子的人全懵了。

这是唐万春吗?女人怎么采花?

可如果不是,这长的也太像了!

从她的头发服饰来看,她男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甚至还束了胸。

但不管怎么样,她是女人,这点没法改变。

人命关天,李公甫也不敢做主,于是把陆炳顺带回县衙,请县老爷杨传广发落。

杨传广是个爱民如子的好官,听闻此事后,连夜从夫人肚皮上爬起来,升堂审桉。

这一审,又审出问题来了。

陆炳顺对他杀死唐万春的过程,说的模模湖湖,不清不楚。

照他的意思,他刚拿起刀,唐万春就死了。

这种荒谬的事,杨知县自然难以相信,况且唐万春作恶七八年,之所以一直抓不到他,便是因为他武功很高。

一年前,唐万春在两名铜绣衣的围攻下,还是逃走了。

最重要的是,陆炳顺不会武功。

………………

听完李公甫的话,许仙不解道:“唐万春作恶这么多年,没人认识他?不能找以前的受害者来指认?”

“没有受害者。”

李公甫一脸愤慨,咬牙道:“全都死了,唐万春下手,从来不留活口,七年,他背了十六条人命!”

“通缉令上的画像是谁画的?”许仙问出关键性问题。

“有两个人曾经见过他,一个是十三岁的小孩,他姐姐被掳走时,他正好在茅房,看到了唐万春。另一个是六十岁的老婆婆,她孙女被抢走时,她在门缝里看见的。”李公甫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