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可不困了(求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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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在你陪我买衣服的份上,挑一件吧。”

十分钟后,一家女装门店内。

苏乐低头看向身边的苗灵。

苗灵连连摆手:“我就不用了,怎么能让您破费,这里的衣服都太贵了…”

“来美女,带她试一试这件。”苏乐没理她,指了指玻璃橱窗后的一条黑红相间十分华丽的洛丽塔裙,然后比量了一下身旁的苗灵:“大概一米五。”

“我一米五八!”苗灵连忙道。

“是一米五吧…”苏乐嗤笑:“你这身高要是有一五八,那我少说一米九。”

苗灵讪讪:“其实是一五五…”

苏乐老神在在:“是吗?那就直接装上带走吧。”

苗灵沉默,童孔逐渐失去颜色:“一五零…”

苏乐:“找件合适的,皮鞋也带上。”

几分钟后,苗灵抱着装裙子的袋子,亦步亦趋跟在苏乐身边,小心翼翼看向苏乐:“谢谢joker。”

“你最少看了它三次,我总不能装作没看到,毕竟是我带的人。”苏乐不以为意。

“让您破费了。”苗灵抱着袋子,局促道:“都够我一学期生活费了。”

苏乐瞥了她一眼:“别有心理负担,我给你买是因为你能给我带来比这裙子价值多千百倍的回报,别忘了,我是掌握你合约的资方,你可以把这当做一种投资。”

“真要是觉得感激,就多练练嗓子,多给我赚些钱回来。”

“嗯,我知道。”苗灵笑嘻嘻道,蹦蹦跶跶跟上苏乐的脚步。

回酒店冲了个澡,换上新衣服新鞋站到镜子前,苏乐不得不感慨苗灵确实挺会挑衣服的。

虽然只是简约的白衬衫,黑色牛仔裤,棕色马丁靴,但版型都很好,穿着很有高级感。

戴上墨镜和口罩,苏乐出了门。

酒店大厅里等了半天的苗灵见到苏乐,顿时眸光一亮,然后快步上前,给他把衬衫衣袖挽了起来,然后拆开他衣领下第二个扣子,露出那带着性感线条的锁骨。

“这回就好了!”

“我谢谢你…”

两人回到公司,周玉洁见到苏乐也是一呆:“行啊,会挑衣服了?”

苏乐无奈:“苗灵给挑的。”

“可以,干得不错。”周玉洁给了苗灵一个肯定,目光在对方怀里的衣服袋子上一扫而过。

那牌子她认识,专门卖女装的。

臭小子还给人家也买条裙子,这是撩吧?是撩的吧?

不过周玉洁也没说什么,她知道苏乐不是没有分寸的人,这小子看起来温柔和煦,实际上切开比谁都黑。

不说苗灵,这家伙看白雅妃都是用审视的目光,也不知道小小年纪到底经历了什么才拥有那像是要把人洞穿的目光。

别人不清楚,反正周玉洁每次和苏乐对视,都是有点心慌的。

“我看雅妃姐今天不在?”苏乐问:“晚上就咱们吗?”

“她今天在家呢,昨天刚拍完江南的MV,今天让她先歇一天。另外她也不喜欢参加这种酒局,嫌麻烦。”周玉洁道。

苏乐若有所思,看向苗灵:“那晚上你先别跟着了。”

苗灵乖巧点头,嘴角微微扬起。

司机开车,两人乘车前往酒店。

车上,眼看着苏乐飞快上妆,周玉洁有些无奈:“要不你还是带几个人吧,化妆师什么的,总这么自己弄也麻烦。”

苏乐失笑:“单靠化妆术易容太耗时间,而且容易花,还不如我自己弄的快。”

“那就找个会易容的?”

“有这种手艺人家还来给我当化妆师?”

“说的也是哈…”

下车,上楼,进包间。

澹雅别致的单间内,一张红木大圆桌。

苏乐见到了这次广告的资方,方记扑克的董事长,方记集团创始人的儿子,方明义。

一个看起来不惑之年,稳重干练的中年男子。

而在其身旁,则是一个十几岁,戴着鸭舌帽的少女,包间里只有这两人,再没见到其他方记的高层。

苏乐目光从女孩鸭舌帽下扫过,看到那光洁的鬓角,心下微微一叹。

“方总!”周玉洁快步上前,热情伸出手。

“哎——周小姐,快请快请。”方明义连忙起身,态度看起来很是热情,热情到让苏乐两人有些受宠若惊。

“给您介绍一下,这位是我们乐雅除雅妃外另一位大股东,joker。”周玉洁介绍道。

“方总您好。”苏乐得体伸出手。

方明义用力握住他的手,热情道:“闻名不如见面,joker先生真人比电视上还帅,哈哈,快坐快坐。”

将苏乐轻轻推到那女孩身边,方明义这才介绍道:“这位是我女儿,方桃,也是joker先生的粉丝。”

“Joker你好!”方桃激动的看着苏乐。

小姑娘看起来十七八岁,和自己一边大,娃娃脸,挺可爱的。

苏乐温和点头:“你好。”

方桃殷切的看着苏乐:“可以…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当然。”苏乐点点头,接过方桃递来的纸笔,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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