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兔子爱吃窝边草(1 / 2)
从绣春刀开始崛起第三十二章 兔子爱吃窝边草
孟兴挨打之事的缘由,要从之前说起。
前些日子,孟兴带着一众匠人加班加点,终于成功研究出一台带水泵功能的蒸汽机。
这台蒸汽机将用于皇宫的自来水供水系统。
下一步,还将研制蒸汽锅炉,用于皇宫里的供暖。
期间,许长安虽说提供了一些方案与理念,但也只是起个提点的作用。
毕竟他还是想培养这些工匠学会独立思考,开拓眼界与思维,不断地创新,直至独挡一面。
那段时间,孟兴一直忙着工坊里的事,半个多月没回家。
手头的事终于告一段落,下午时分,买了一些酒菜兴冲冲跑回家里。
回家时,发现院门虚掩着。
孟兴也没在意,以为妻子一时疏忽忘了关。
要说起夫妻二人的关系,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反正平平澹澹的。
孟兴成亲的晚,二十六岁才成亲。
妻子马氏,小名阿蓉,比孟兴小了八岁。不过,十八岁出嫁也算是比较晚的了。
成亲六年,阿蓉的肚子一直没有动静。
于是,便引起了一些街坊的风言风语,说阿蓉是一只不会下蛋的母鸡。
孟兴倒是豁达,而且他的见识也远比一般人广。
故而,劝妻子说没孩子不一定就是女人的问题,或许男人也有问题。
正如种庄稼一样,地里长不出庄稼,不一定是土地不肥,或许是种籽的原因。
本是一句安慰的话,毕竟这种事也很难说清楚到底是谁的问题,甚至有可能两个人都有问题。
但是,阿蓉却当了真,总认为丈夫不行。
慢慢的又开始嫌弃丈夫赚不了大钱,态度变得日益冷澹。
哪天这一次回家,却让他经历了终生难忘的一幕。
本想着给妻子一个惊喜,毕竟半个多月没回家了。
不说什么小别胜新婚,好歹也要比平日里亲热一些。
于是,没有声张,径自走到厨房里将酒菜放下,然后来到房间门外。
正想推门而进,却听到里面传来了一阵诡异的动静。
“宋郎,你……你今天怎么……”
“嘿嘿,怕了吧?告诉你,本公子今日可是有备而来。”
“你个冤家……诶诶……你怎么又……”
“诶诶,别……冤家,不是那里……”
孟兴气得差点当场吐血。
马拉戈壁。
居然如此嚣张。
抢他的田,抢他的渠就罢了。
还特么想开荒?
“砰!”
孟兴一脚踹开房门。
“啊!”
阿蓉看到丈夫杀气腾腾闯进来,顿吓得尖叫一声,下意识缩到床角。
按理说,那叫什么宋郎的该吓得魂不附体才对。
哪知,这家伙只是惊愣片刻,随之竟不慌不忙穿衣服,仿佛就在自己家里一样。
这家伙名叫宋吉,是个典型的纨绔公子。
说起来,他与阿蓉认识的时间也不算长,也就一个多月。
这家伙有个毛病,喜欢勾搭有夫之妇。
而且,还特爱兔子吃窝边草。
宋吉手下有个叫阿财的就住在这附近,其妻郝氏,三十余岁,长得水灵灵跟个小白菜似的。
有一天,宋吉无意中偶遇阿财夫妻二人在街上买东西,不由惊喜不已。
因为他一眼就看出郝氏是一个不甘寂寞的女人。
明明家里条件不怎么样,却打扮的花枝招展,跟个青楼女子一般。
对付这样的女人,宋吉有着丰富的经验。
于是上前热情地与阿财打招呼,搞的阿财颇有些受宠若惊,并主动介绍了一下自己的娘子。
没过几天,宋吉找了个借口,让阿财与几个伙计一起出趟远门,没个十天半月的回不来。
过了几天,宋吉找上门去。
少东家登门,郝氏自然不敢怠慢,忙里忙外的招呼着。
宋吉假惺惺拉了几句家常,并说派阿财出远门是出于信任。
郝氏一听,更是感激不尽。
临走时,宋吉掏出一支玉簪道:“路上经过金玉楼,看着这碧玉簪子不错,正好配你这样的美人儿。”
一听此话,郝氏不由一脸滚烫:“少东家过奖,奴家都快三十岁了,哪里还是什么美人。”
“本公子说你是,来,本公子帮你戴上。”
“啊?这……”
郝氏有些左右为难。
毕竟,她一个良家妇人,哪能随意收一个男人送的礼物,而且还要帮她戴上。
但,这是少东家,她又不好得罪。
重要的是,金玉楼卖的玉簪,价值一定不低。
她实在是经不起这样的诱惑。
就在郝氏扭扭捏捏,欲拒还迎之时,宋吉却笑了笑,上前将玉簪别在郝氏头发上。
然后退开两步,本想吟上两句诗附庸风雅一番。
结果憋半天憋出一句:“簪子美,人更美!”
“多谢少东家。”
郝氏一脸羞涩,侧腰福了一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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