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6章 王领导去开会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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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实际在沪市子公司工作,这种情况属于劳动关系与社保分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要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社保。

当然实践中,出于各种目的,也存在很多社保挂靠的情况,一旦出现工伤就会存在不被认定工伤的可能。

这种情况即便公司起诉劳动部门胜算也不大,几乎为零。”王川道。

“那我们要不要承担这位副总的工伤费用?是他要求我们在帝都为他缴纳社保的。”汪经理接着问道。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员工如果出现工伤,则由公司承担全部工伤责任。

贵司虽然出了缴纳社保的钱,但是却是由第三方缴纳的社保,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会认为子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所有工伤责任由贵司的子公司承担,工伤基金不会支付任何费用。”王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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