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0章 生活不易(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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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实在对不住。我老公前几天住院了,家里老的老小的小,我又得上班,一团乱。我一直没来得急给您付律师费,实在对不住!您多担待!”赵小花一脸的诚恳。

“没事,律师费早一天晚一天没关系的。你老公怎么样了!”王川嘴上客气着,但是内心却想问今天能付律师费嘛。

“我老公今天已经出院了,没什么大事了。我请了一天假,正好下午没事我把钱给您带来了。一共五千,您点点。”说着赵小花从工作服的内兜里掏出一个布包,一层一层的打开后露出了一叠百元大钞。

“您稍等,我让会计过来。”王川见状急忙起身把会计叫了过来。

清点完钱数后,会计给赵小花开了一张发票,双方算是结清了。

“赵姐,您工作怎么样?”王川问道。

“还能怎么样,凑合着干呗,公司现在效益不太好,每月也就两千多点。不过还算稳定,总比没有强。

我老公身体现在不好,干不了重活,之前他蹬三轮车去城里摆摊卖煎饼还能赚点补贴家用,现在他又这样……,日子总要过,等过段时间我老公身体恢复了就好了。

我不耽误您时间了,一会儿还得去接孩子放学。

王律师,谢谢您了!”赵小花说着起身给王川深深的鞠了一个躬,眼中泛着泪花。

“赵姐,您不用这么客气!”王川急忙起身道。

送走了赵小花后,王川内心中有了隐隐的自责,之前他还在想赵小花的不是,现在来看是自己错了!

生活不易!

次日,王川来到了朝阳法院的大门前,通过安检后进入了法庭。

“法官,我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怎么把我列为被告了?”高怀看了看自己面前的被告人的牌子,看向上面坐着的梳着马尾辫的年轻女法官。

“在开庭前,我先说下,因为你们双方都对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不服,均向本院提交了起诉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

所以本院合并审理你们双方的案子,你们双方互为原被告,为了审理方便所以你坐在被告席上。

等出具判决书时我们会给你们双方标明互为原告被告。好了,现在你们双方还有问题吗?”马尾辫女法官解释道。

“没有问题。”王川道。

“没有!”高怀虽然不太懂法官说的司法解释,但是既然人家说了,那就审吧。

………

“原告,你们的诉讼请有没有变更?”一位看向王川道。

“没有。原告认为被告涉嫌学历造假,应当退还原告工资款项,而劳动仲裁委仅支持了部分退还工资的请求,因此,原告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工资款项。”王川道。

双方提交的证据与劳动仲裁之时一致,因此双方的举证质证与劳动仲裁没有区别。

“被告,我问下,你刚才提到是猎头公司向原告提供的你的简历,你不清楚简历中的内容。那么入职登记表上的以往工作经历和入职信息是谁填写的,下面的签名是你本人签的吗?”马尾辫女法官问道。

“是我写的,签名也是我签的。”高怀道。

“原告,你们认为返还的工资数额少,你们要求返还工资的依据是什么?”马尾辫女法官问道。

“被告伪造学历及执业经历致使原告误判,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因此向其支付了六十多万的工资,原告认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被告应该返还相应的工资。

至于返还多少,原告是按照二零零八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进行计算的。

另外,考虑到被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原告最多给予被告二万元,被告多领取的工资要全部返还原告。”王川道。

王川之前查过,按照帝都上一年度(二零零七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的话,职工年平均工资为三万九千八百六十七元,折合到每个月为三千三百二十三元。

被告高怀在万辉公司干了十个月,最多也就得到三万三千二百三十元工资,其应得的工资不管怎么算也要比劳动仲裁裁决的数额少。

劳动合同与一般的商务合同不同,商务合同若是被认定为无效,法律后果是恢复原状,如果不能恢复原状的要给予货币补偿。

而劳动合同则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获取报酬,一旦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法院判决劳动者返还领取的全部工资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同理,用人单位也不可能将劳动者提供的全部体力和脑力劳动返还给劳动者。

因此,劳动者提供劳动后,即便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只要劳动者确实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接受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有所受益,用人单位就应该给予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说的俗点:干一天活儿就应该给一天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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