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离开拘留所(1 / 2)
1848年5月13日。
一封公开的讼书在“泰晤士报”刊登,讼书要求左翼报纸停止“侮辱”波拿巴皇帝,并对“侮辱”波拿巴皇帝有损波拿巴家族名誉的行为道歉。
在“泰晤士报”刊登讼书的同一时间,伦敦境内几乎所有倾向于政府的报纸都刊登了关于“波拿巴”家族要求左翼报纸道歉的新闻。
左翼报社同样也不甘示弱予以反击,他们声称这份讼书的真实性有待考察。
【佩西尼偷偷前往麦克格雷斯的住所,半真半假的表达了歉意后离去。麦克格雷斯认为这份讼书大抵是联合政府逼迫下写出来的。】
“泰晤士报”同样也声称这份讼书是真实可靠。
一时间整个伦敦舆论界的注意力从宪章派被镇压转移到了“波拿巴讼书”的真伪上来,顺利转移了民众视线的联合王国政府迅速对宪章派“请愿”运动的后续进行了扫尾工作。
热罗姆.波拿巴同样也被告知无罪释放,随时可以离开拘留所。
伦敦大都市警察区拘留所。
大都市警察厅长满脸笑容的出现在热罗姆.波拿巴所在的拘留所内对热罗姆.波拿巴“祝贺”道:“热罗姆亲王,您已经可以离开了!”
热罗姆.波拿巴放下手中的《波拿巴思想》一脸诧异的对警察厅长说道:“尊敬的厅长先生,我到底犯了联合王国的哪一项法律,导致我被关押了一个星期!我希望您能同我解释一下!”
“这个……这个……”警察厅长一时语塞。
按照联合王国《警察法》与《治安管理法》来说,热罗姆.波拿巴并没有从事颠覆政府类的工作,所以对他的拘留也就不再成立。
警察厅长又不能直接向热罗姆.波拿巴解释,关押他的命令是由内政大臣直接钦定的。
当然,警察厅长并不知道命令发布的源头并不是内政大臣,而且首相罗素和白金汉宫的阿尔伯特亲王共同商讨确定下来。
否则的话,他就……更不敢胡言乱语了!
“当时您并没有告知您的真实姓名,所以我们……”警察厅长只能断断续续的解释道。
“什么?”热罗姆.波拿巴故作夸张的捂住嘴,一副不敢置信的表情道:“难道联合王国的法律是按照身份背景来制定的吗?这就是象征着自由的联合王国!”
“不……不是的!联合王国是一个遵循法律的国家,我们的一切规章制度都是按照联合王国的法律来进行!”警察厅长瞬间意识到自己刚才言行的漏洞赶忙补救道。
联合王国虽然遵循着刑不上贵族,礼不下暴民的潜规则,但是潜规则注定是潜规则,有些时候面子工程还是要做的。
否则的话,号称文明的欧洲不就个野蛮的斯拉夫无异了。
“那么厅长先生!”热罗姆.波拿巴故作蛮横的指着警察厅厅长说道:“如果你们不能够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的话,我有权向大都市警察厅提起诉讼!我相信联合王国一定有许多正直的律师与记者朋友愿意接受我的诉讼!”
热罗姆.波拿巴公然威胁警察厅长的行为如果放在任何一个普通人的身上,那么他的结果只有在某一天消失在伦敦街头。
但是波拿巴姓氏带给了他无与伦比影响力的同时,还间接性的给他一道“免死金牌”。
19世纪的任何政府都不能够在明面上对“王室”实行肉体上的消灭,哪怕波拿巴的王室只不过是一张虚假的纸老虎。
政府所能做的要么就是关押囚禁(类似于路易.菲利普对路易.拿破仑的行为,或者梅特涅对罗马王的行为),要么就是眼不见心不烦,驱逐出境。
这两项权利都需要联合王国政府最上层的同意才行,他一个“小小”的警察厅长显然没有这么大的能力。
他这个警察厅长说的好听点掌握伦敦以及附近几个郡的“生杀大权”,实际上他的权利连边缘地区的一个议员都不如。
他有理由相信,一旦热罗姆.波拿巴对警察厅发起了诉讼请求,那些跑的比谁都快的伦敦记者一定会昼伏夜出的蹲守自己。
更何况,现在联合王国急需寻找一个转移视线的方法。
一旦自己被那群像狗一样的记者蹲守的话,自己恐怕就要被迫为联合王国“牺牲”一下。
别说警察厅长的职位能不能保得住,保不准还有进监狱的风险。
“您到底想要怎么办?”警察厅长低眉,语气软弱的询问道。
“公平!公平!还是公平!”热罗姆.波拿巴铿锵有力的指着拘留所的墙壁道:“当初谁让我进来的,现在我就让他住进来!”
警察厅长没有回应,那双阴鸷的眼睛不停的打转,他在权衡利弊与得失。
过了一会儿,警察厅长轻轻一跺脚,他似乎坚定信念。
“好!我答应你的条件!”
说罢,警察厅长转身对身后的秘书吼了一嗓子:“给我将那头蠢猪叫过来!”
秘书瞬间明白了厅长的意思,他转身小跑离去。
时间又过了半个小时,秘书再度返回,这一次他的身后跟随着一个如丧考妣的胖子。
这个胖子便是当日趾高气昂的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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