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行政处罚(2 / 2)
谢玲说道:“你们安平市国土资源局在收回土地告知书中声称,贵局据以做出本次行政处罚的依据是开发商为了尽快拿到土地,涉嫌雇凶防火烧死了钉子户,违反了国家禁止性刑事法律,违背了社会公德,侵犯了公共利益。但是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体系中,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人民法院审判,不能被认定为罪犯,任何行为未经人民法院审判,也不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现在我们韦总经理只是涉嫌雇凶烧死了钉子户,被公安机关传唤并刑事拘留,但目前该刑事案件并没有侦查终结,更没有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你们用一个尚未被法院一审、二审乃至终审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涉嫌滥用职权,涉嫌打击报复我的委托人,你们拟做出的的行政处罚决定,是违法的,是站不住脚的,此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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