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第 106 章(1 / 2)
伊莎贝拉在上辈子是个快餐成瘾者, 更是汉堡王的常客。
要说快餐美味吗?那肯定还是正常餐厅的味道更好,只是在不知道吃什么又懒得想的时候,就会自然想起快餐。
方便又便宜,是快餐店的最大卖点。
喜欢吃快餐这个习惯就刻在美国人的DNA里, 所以伊莎贝拉倒不担心这门生意做不起, 但是怎么做?
饮食业跟零售业不一样, 伊莎贝拉向供货商购入了货品后可以直接放在超市出售, 但餐厅却不可以, 食材可是要透过加工的,而她不是专业的厨师, 不知道食物要怎么做才最好吃。
像麦当劳、KFC、汉堡王之类的传统快餐店都有自己独特的口味和配方,麦当劳的薯条看似做法很简单, 那却是经过许多研究才得出来的黄金配方——比如要用哪里的马铃薯、油要调较至多少度、炸的时候需要多久……
虽然现在还没有连锁的快餐店, 但汉堡包和薯条之类的快速食品其实很早已经出现了,只不过它们被定义为街头食品, 极少在正式的餐厅里面出现, 就算有那也是家庭餐厅。
所以她的想法是,从全美各地有名气的家庭餐厅请来他们的厨师组成一队食物研发队, 依照伊莎贝拉提供的菜单去研发出最美味的配方,但是这个过程不知道需要多久。
另外, 流水的生产线是快餐店能够应付庞大客流量的关键, 但因为现在的科技还比较落后, 真正操作起来肯定不如现代那样快捷方便。
不过问题不大, 快餐店这个点子一定是可行的, 一百年后开满大街小巷的麦当劳证明了这一点, 她只需要像经营优活一样, 将现代那套的营运模式搬过来再根据现时的情况去进行调整就可以了。
……
1920年的一月十六日, 禁酒令在美国正式生效,因应政府的要求,优活超市闭关了酒类饮品区,不再向市民提供酒精。
就在同一个星期,《纽约时报》放出一个消息:伊莎贝拉·布朗特的公司收购了优活超市!
等等,是他们所想的那个伊莎贝拉·布朗特吗?希莱尔的那个?
当人们看见报纸时,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想法:她一个时装设计师来凑什么热闹?
这件事在很多人眼里看来是匪夷所思的,就好像埃隆·马斯克收购麦当劳一样让人摸不着头脑——这跟她所擅长的东西压根是两个不同的领域啊?
《纽约每日邮报》如此评价:“伊莎贝拉·布朗特表示她很看好优活超市的前景,认为它有潜力发展成为大型连锁店——的确,优活超市向我们证明了薄利多销这种经营模型是可行的,这家新型的杂货店改变了纽约市民的购物习惯,也令自助式购物的风气向周边城市散播。看来伊莎贝拉·布朗特并不满足于设计师的工作,作为布朗特公司的CEO,她已经能称得上是一名资本家了,还是一名相当年的女资本家。”
“只不过,她此举可能为自己树立了不少敌人,自优活超市开张后因实惠的价格而深受纽约市民欢迎,这对纽约市的传统杂货店造成严重打击,更有周边的商店因此而倒闭……”
似乎是《纽约每日邮报》带起来的风向,特别是在优活超市的皇后区分店开张后,越来越多的媒体称她为“资本家”。
布朗特公司也因此第一次走进人们的视野里,在这之前他们都不知道原来希莱尔是有母公司的,虽然好像没什么差别,因为希莱尔的老板是她,布朗特公司的CEO也是她,掌握着实权的由始至于都只是她一个,但实际上还是有着很大的分别。
这样说吧,如果她只是希莱尔的拥有人,那么她充其量只是个时装设计师;现在就不一样了,布朗特公司拥有希莱尔和优活的所有股份,是一家控股公司,而作为这家公司的CEO,她的影响力比以前更大,从劳动阶级晋升为资产阶级。
媒体一连议论了好几天,毕竟这么年轻的女资本家可不常见,何况她还是公认的女权支持者,而资本家向来都只有男性,因此这次也被视为是对父权的一次挑战。
就在伊莎贝拉的公关团队忙得要加班的时候,伊莎贝拉邀请尼克过来吃饭。
艾伦要开学,几天前就回到了芝加哥,这别墅又剩她自己住,所以她常常会喊好友过来作客,不过这回的最主要目的还是亲口告诉他一个重要的消息。
“离开纽约?要离开多久?”尼克明显的一愣。
“半年、一年?我也不清楚。”伊莎贝拉切开牛排,“等西岸那边的业务稳定了就会回来。”
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决定去洛杉矶还是今天早上的事情。
希莱尔的业务重心向来都在东岸,虽然在西岸也有三家分店,但由于伊莎贝拉本人在纽约,希莱尔所推出的时装都是根据东岸人的时尚审美去设计的,再者两岸的气候相当不一样,适合在东岸穿的衣服又未必适合在西岸穿。
所以伊莎贝拉这次过去是为了将希莱尔的重心稍微向西岸偏移,多吸纳一些潜在的客户,特别是高级时装及高级定制的客人。
而另一样促使她去洛杉矶的原因就是她的快餐店计划了。
即便西岸没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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