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0(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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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温和的日光下,相对无言。

欢宜的视线从远方收回,直直装向了少年望过来的视线。

他察觉到了她的害羞与不敢言。

与辩论赛时的冷静与自若不同,她直着身子站在自己面前,即使此刻她直直望向自己,目光如炬,但他依旧能够察觉到她的腼腆。他在辩论赛中见识过她的风采和智慧,很欣赏她的条理性和严肃性,他深深佩服,所以他才在最后不再挣扎、放弃了继续辩论。

而此刻站在自己面前的她跟辩论赛中的她完全不像是同一个人:此刻的她远没有在辩论赛上与对手交锋的大胆与坦诚,反而多了一些极力的掩饰——掩饰自己明明很害羞、却又壮着胆子要跟自己说些什么话的小女孩心态。

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意外地觉得此刻的她特别可爱。

而对于欢宜来讲,这大约已经不是害羞不害羞的事情了。

欢宜是第一次主动去跟男生搭讪,本就不知道要如何开口,见眼前的少年一直看着自己不说话,不禁紧张起来。

辩论一直都是欢宜的强项,她虽沉默寡言,但在辩证方面着实算是一把好手,这点很好地遗传了明惜玉,但搭讪着实不是欢宜的强项,要是非要评分,那绝对是负分值。

圣格斯中学所有人都知道,屠榜女学神何欢宜是整个圣格斯中学里最不爱说话、最不爱跟别人搭讪、最难接近的冷面人,身边跟她熟识的人很少,能够称之为朋友的更是寥寥无几,所以在不少人心目中,何欢宜是一个自视甚高、高傲非常的人,但所有人却都对她尊敬有加,因为她是何杰厚的女儿,是东城著名教育家、圣格斯中学的道格斯老校长都公开宣称的得意门生、天赋高到甚至在未来会超越何杰厚先生的未来著名女科学家。

也因为这一层光环之下所有人的期盼与认可,欢宜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学业上,遵规循矩地按着明惜玉为她规划的路走下去,本就内向的她也不喜欢交朋友,所以她从小到大都不怎么闯祸,跟周围人关系不浅不淡的,始终保持着距离,她从未想过要主动去靠近谁,也从不刻意去靠近谁。

眼前这个穿着白色衬衫的少年之所以会让欢宜第一次有了主动搭讪的念头,其实更多是因为在圣格斯中学打遍天下无敌手的何欢宜第一次在自己擅长的领域里遇见了与自己势均力敌的对手,这是她生平第一次真正体悟到了遇到对手的感觉,也是第一次有这种面对对手时的快意与欣赏。

她很想说些什么——她也的确要开口说些什么,但是到底要怎么样开口呢?怎样开口才显得自然呢?怎样开口才能不显得自己刻意显摆呢?这些都是欢宜要想清楚的事情。

她不知道该怎么说才能让双方互不尴尬。

两个人两相对视着,心中各有想法,有些赌气似的,有些似意非意地较量着似的,两个人对视了很久,却一言不发,就这样一直僵持了很久,谁也不让谁。直到最后还是少年先‘服了软’,立马戳穿了欢宜心中的犹豫不决:“你有什么想说的直接开口,如果一直犹豫不决的话,你估计一辈子都说不出口了。”

一番尖锐的话并没有激化现场的气氛,反而让欢宜松了口气,她也不扭捏,直接从帆布包里掏出那枚漂亮的徽章递给少年,硬生生地开口说:“在辩论赛上,其实你本可以赢得比赛的,但是你却放弃了,我不能拿走这个徽章,这个徽章本该属于你,你拿走它吧!”

少年一听,颇为意外地挑了调眉。他本以为欢宜找他是有些什么要紧的事情,可没想到居然是这样微不足道的事,心中不禁觉得好笑。

他还以为是什么不便让别人知道的大事,原来是这样一件小事啊!

少年看了一眼脸色绯红而低下了头的欢宜,不禁噗嗤一笑,说了一句:“原来你是为了这件事啊!”

少年虽然在言语上没有什么不妥,但那种意有所指的语气还是不禁让欢宜羞得想马上找个地洞钻进去。

少年见欢宜如此容易窘迫,也不逗弄她了,然后一本正经地说:“这个徽章是你应得的,我知道我辩不赢你,所以我选择提前放弃了。”

欢宜闻言一愣,还没等她回过神来,少年却接着补充两句,说:“当时你的队友闹了那么一出之后,我看你状态不好,也不想继续跟你辩论下去。

我把你看作我的对手,我不希望你会因为这件事受到影响、出现失误然后输给我,我想光明正大地完胜,而不是靠着这些所谓的意外来赢你。”

一番话听完,欢宜脑海嗡嗡嗡地响,耳边不断回荡着少年那句“我想堂堂正正地赢你,而不是靠着这些所谓的意外来赢你……”。

然后欢宜不自觉地抬起头,少年的目光一如罗伯斯特秋日的日光,他那样注视着她,似乎正要慢慢地将他眼中的真心沁入她的五脏六腑内,然后慢慢打开她原先那羞怯得紧紧缩起来的内心。

欢宜一直保持着的那个伸手递给少年徽章的姿势,而少年正固执地望着她,眼中诚挚不变,他终于劝服了欢宜。

少年见她收回徽章,笑了,劲笔书写的篆字一般的眉眼也稍微软化了下来,他笑着看向欢宜,言语中颇有些洒脱少年意气风发的意味:“这枚徽章我先让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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