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声势浩大的烟火(2 / 4)
似乎已经对这里没了眷恋。
现在我已经不再为公司的事情而烦忧,只需要为合作公司的项目碌碌着,因为我已经成为了“前辈”,并且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那种前辈。
而那些前辈的前辈也接纳我了,我却一点也不想和他们搞好关系,可能还是心存芥蒂,但表面起码得过得去。
而那些后辈也是,一个个笨手笨脚又野心勃勃,碍手碍脚的实在是太讨厌了,把工作丢过去也用的不顺手,只能做些无关紧要的杂活了。
啧,只是看他们碌碌无为地转来转去也觉得心烦。
……似乎不知不觉,我已经变成以前最讨厌的那类人,总是喜欢胡思乱想担心这那的脑袋也变得麻木起来了。
嘛,反正大家都是小丑,一个个涂着大花脸粘着红鼻子,做相的咯吱咯吱地笑着,包括我也是。
原来这就是大人的世界,成熟而独立,即便过去有恩怨也能立刻笑脸迎人,即便关系亲密一旦有麻烦了也能立刻撇清关系,这样反而不相信互相之间的感情了呢。
火焰声又大了起来,夹杂着不甚明显的雨声,几乎令我安稳下来。
“年轻人,你找谁啊?”
一个声音蓦地在耳边响起,我才惊觉自己已经在这排墓地中打转许久。
或许感到自己的用词不太恰当,看墓地的大爷又道:“你是来祭奠谁啊?”
我心底一咯噔,低声嘟囔:“抱歉,走错了,走错了。”便低着头,快步离开这片区域。
“诶?等等……你不是……”
我拔腿就跑。
因为忘记自己手里还拿了一把黑伞,这一奔跑,它就从我手中不受控制地脱落了,但我已没空管这些。
那个大爷我认识,小时候还给我从山里带过野果,他的女儿同我的母亲是初高中同学,万一被叫住,那时我又该以一副怎样的态度去解释——我竟然无法从众多墓碑中找到自己的母亲呢?难不成还要问他吗?
明明才过去几年,我也每年这时候都来,怎么就一时想不起来呢?
我心脏砰砰跳着。
认识的字有时候也能写错,自己家也能走错,所以一时间在阴雨天无法从一排排的坟墓中寻到自己母亲,也似乎是情有可原的吧?
况且,现在年轻人回故乡,都能保证找到自己家的祖坟在哪儿吗?
但……那是自己最重要的母亲啊。
到时候就算给他解释诸多原因,那个大爷应该也无法理解吧。
等等,他刚刚叫住我,不会是认出我来了吧?下一句就该问:“哦,是你啊,怎么没去看望你母亲……你……该不会忘记地方了吧?”
天啊!这比上断头台还要令人恐惧!
他是不是已经认出我了?
人怎么会忘记自己的母亲的坟墓呢?这岂不是比突然杀人还要匪夷所思!
又是自己看顾着一段时间的孩子,他一定错愕又震惊吧……然后在喝多后当成一件罕事向一众酒友透露出去,然后回家再说与家人,家人的家人、家人的家人再相互交流。
很快,我不孝的名声就会传遍整个镇子,再加上母亲葬礼时我匆匆回来又匆匆离开的事迹——那时他们还能理解是出于工作,但知道这件事以后一定会把“不孝”二字刻在我的脑门上。
这样便不是我抛弃了故乡,而是被故乡抛弃了;不是母亲抛下我,而是我抛下了母亲。
上帝啊!连我自己都觉得讽刺且可笑,在意识到这个问题后,我第一感觉就是——一定是脑子出问题了!我的记忆衰退了!
可在站在墓园外的树下,回想起一个个不重要的电话号码后(有关重要客户,因此连电话号码都记背了下来),我终于无法欺骗自己。
面对现实吧,你就是个薄情寡义的跳梁小丑!
可另一个声音又在小声地劝慰我,说不定是因为雨太大天空太阴郁,而且我的脑袋也晕晕乎乎的,刚刚在公交上不都睡着了吗?一个人状态不好时,就算回家都可能上错楼层吧?
但我还是想寻找到母亲的位置,不仅仅是证明什么,我有预感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攸关生死的事。
站在树林后面,我左等右等,然而那位大爷实在该死的尽责,他就这样穿着雨衣在墓园内打扫枯萎的花束,之后又发呆一样坐在墓园的小亭里,等着为前来祭奠的人们服务。
他能为任何人服务,唯独不能为我这个卑鄙之人服务!】
阴郁的少年坐在公园的长椅之上,属于阳光的暖温柔地滋润着万物,却像是偏偏避过了他,而他的穿着也确实把他裹得严严实实。
「他能为任何人服务,唯独不能为我这个卑鄙之人服务!」
他原本漫不经心的眼神,在这句话上稍作停留,无人的公园连时间的流逝都静悄悄的。
人是卑鄙的东西,因此宣称人是卑鄙的东西的那人,他自己也是卑鄙的。*
能认识到这一点的人类,是命运给予的惩罚,可喜可贺。
充满异域风情的帽子下,他的脸是一种病态的白,而已经白到透明的修长手指缓缓掀过书页。
而没能认识到这些的人类,是其骨子里的罪在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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