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九岁女童维护自身权益(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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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吓唬一下。何况那边钱交了。我老板也让人所里盯着,应该不会出什么事情了。”

凭感觉,冷写意这次肯定要收拾文明,那么,顺便的,老余这件事,很有可能,会告一段落。

“噢!不会就好。所以我也是想,与其他们告晓卉他们,不如我们先去告雷鸣他们?先告的人。叫得赢。”

在农村人眼里,告状的人。

也就是原告,说明更占理,所以,雷鸣与何花吓唬余晓卉说要告他们散播谣言,付文婶就直接给温阑珊打电话,希望通过她的律师身份“先发制人”,虽然她不懂法,但也知道,这件事,一旦成为原告,赢的机会更大。

不过付文婶可不知道,无论被告还是原告,也讲究证据。

不过,雷鸣与何花,有什么证据呢?……相对的,温阑珊也在想,如果余晓卉告雷鸣,又有什么证据?除非医院证明,但是如何能证明这件事是雷鸣干的吗?……而如果没有这个证据,则很容易被认为是诬告,或者无效。

反过来,如果对方有权势,再说他们散播谣言,那么倒霉的人,自然也是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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