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二章 官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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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小宝哈哈一笑,对着一旁的陈琳说道:“你看,咱们也不是天天惩奸除恶利国利民嘛。搞搞种植,种点果果蔬菜也是不错的。”

陈琳陪着笑:“陛下,种植庄稼,也是利国利民。”

唐小宝点点头,对孟樊超说道:“孟樊超,你刚来京城,朕还是得让你走。”

孟樊超一愣,随即说道:“谨遵陛下吩咐。”

“朕要你去江南水乡,认命你为两江巡抚,御赐尚方宝剑。朕让你此去两江,就是要在民间大力推广水稻种植,你可愿前往?”

孟樊超双膝一屈,跪倒在地:“臣愿往。”

唐小宝袍袖一抚:“那就接旨吧,陈琳,取剑。”

传说中的尚方宝剑,在汉代称“尚方斩马剑”,至明代称尚方剑,即皇帝御用的宝剑,持有尚方宝剑的大臣,具有先斩后奏等代表皇权的权力。

重视礼法的时代,尚方制剑只能由皇室使用,所以这种宝剑从产生之初就被赋予了皇权和特权。见宝剑如见天子,它是中国古代皇权的象征。非皇帝至亲,不得授予。

也就是说,只有皇帝最为信任的人,才会被赋予尚方宝剑的权利。

这把尚方剑乃是火器作坊精心打造,剑身花纹细凿,图纹清晰,剑身一面刻着腾飞的蛟龙,一面刻着展翅的凤凰,而且剑身上还纹饰着北斗七星,以剑应天象之形。

大时王朝以七星军立国,宝剑正是基于对北斗七星的崇拜,同时也为了追

忆铸剑祖师欧冶子的功绩。尚方宝剑是皇帝御赐钦差大臣之物,为的是使不仅具有先斩后奏之权力,同时也是地位、权力的象征。

这把尚方宝剑能力有多大,持有此剑和虎符以及诏书可以调动七星军。

陈琳去将悬挂在墙上的尚方剑,交给了唐小宝。唐小宝接过宝剑,在手里掂了掂:“这把剑是新晋打造,还尚未沾血。今日宝剑赠英雄,朕希望你能够为天下黎民想,去吧。”

说完,唐小宝便把尚方宝剑扔给了孟樊超。孟樊超单手接过,然后双手高举于顶:“臣孟樊超,领旨谢恩,定不负陛下所望!”

尚方剑只是一个象征而已,可对于这皇权社会来说,尚方宝剑却可以真的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

明朝尚方剑比较泛滥,同样也仅仅是一种象征。而拿着尚方宝剑斩杀封疆大吏的例子,还是没有出现过的。直到有一个人被御赐了尚方宝剑,此人就是明末颇具争议的人物,袁崇焕。

袁崇焕该死,但罪不至死。他十分清楚明军的战斗力,想要短时间内击败后金是不可能的。可袁崇焕没有明说,反倒是忽悠着崇祯五年可平辽。

就是这样的一句话,断送了大明,也断送了袁崇焕的性命。

崇祯是个急功近利的性子,袁崇焕的随口敷衍,崇祯信了。于是大明举国之力,不顾天灾人祸强加辽饷支持袁崇焕,不顾国内四起的流寇。

实际上那个时候

的大明虽烂,流寇尚不足为惧的。只要击败了后金,大明完全可以腾出手来,对付国内的流寇。

奈何一着不慎满盘皆输,袁崇焕竟然脑子一抽,拿了崇祯御赐的尚方宝剑,真的把一个封疆大吏,皮岛的毛文龙给杀了。

毛文龙这个人嘛,匪气甚重是不假,不服约束也是真。可他镇守皮岛,一没物资二粮饷不继,他不抢怎么办,手下的兄弟们得吃饭啊。

有毛文龙的后方牵制,黄台吉他们就不敢倾巢而出。偏偏袁崇焕把他给杀了,结果满清的军队兵临北京城下。

北宋亡国历史就在眼前,崇祯怎能不怒。况且袁崇焕领兵回援的时候,竟然还提出让辽东明军进驻京城休整,你想干什么。

多疑猜忌的崇祯皇帝害怕了,最终袁崇焕的下场可想而知,最惨的刑法,凌迟。

所以说,尚方宝剑虽是至高无上,可你也不能真的就拿着为所欲为。你得摆正自己的位置,好在孟樊超去两江是为了推广水稻种子的。而不是,拿着尚方宝剑上打昏君下斩佞臣的。

两江巡抚,不费单单总管苏杭、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巡视之权,而是,还包含着湖广之地,湖广熟天下足。

只要是有利于水稻的普及,这些种植水稻的地区,都是孟樊超的管辖范围之内。

其实,水稻种子的普及还是相当的顺利。各省府郡县都有摊派,每个地方的郡县,由二百亩水稻田的摊派任务。

为什么这么少,因为种子不够多。一个郡县只能种植二百亩,而这二百亩是官田。也就是说,是地方郡县的田地。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官田一般都是会作为地方官府的灰色收入。作为郡县州府衙门的日常开支所需,孟樊超让各州府郡县拿出二百亩官田种植新型水稻。这就会引起许多官员的不满,因为这二百亩水稻种植出来的粮食你不能贩卖也不能食用。而是,要小心的保存作为种粮。

大时王朝并没有推行高薪养廉制度,反倒是官员的俸禄极低。而衙门各项开支用度也是一再缩紧,这个时候官田就会出现。

连年的战争早已使得田地荒芜,各地都是出现地广人稀的局面。大量的无主的田地荒芜,属于官府或者皇室所有。私人耕种,官府收租。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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