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 你我携手,合作共赢(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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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刻在日本成为现象级的偶像,捞取到大量的利润。

他可是记得,此时日本年轻人追星的疯狂,那可是首屈一指。

只要能以自己为中心,把日文跟中文音乐反向输出到日本,名利双收是妥妥的。

自己出名之后,再把其他人带一带,继续在日本出道赚钱,应该也没啥大问题。

比如说,自己可以组一个男子组合,就跟后来的beyond乐队一样。

咦,这么说来,beyond乐队好像也是成立于1983年,具体哪月忘了,反正是同一年。

不过男子组合好像没啥意思。

对了,咱可以玩男女搭配,类似飞儿乐队那种。

比如说,乐队中除了自己,其他都是女人,这好像挺有搞头的。

至于怎么选艺人,这也简单。

中央音乐学院有的是会玩乐器的好学生。

还有那些面临解散的,数不胜数的各种文工团,歌舞团。

这都是未来爱豆的好苗子啊!

我就不信了,我有后世的流行歌曲,有专业的音乐后备军,还有后世的欣赏水平,我就拿不出几个现象级的偶像团体,来个反向输出!

没错,现在要说造星水平,那确实是日本跟港台最出名。

但实际上,他们的水平也就那样,还都不到最鼎盛的时期。

如果这时候,自己能先一步推出更好的偶像团体,打造新的舞蹈,新的歌曲,然后再借着跟佐田雅志的合作,还有中日友好的噱头,反向输出给日本,那应该会有很好的反响。

而一开始,最好是打着民族风的外衣输出,比如戏腔女团,民族风乐团之类的。

这样的特色女团,更不容易引起对方的反弹跟抵触,也应该更能吸引日本人的喜爱。

自然,在这期间,自己也要作为歌手的身份,进入日本市场,以实力来打动对方。

一旦自己包装的偶像明星,在反向输出日本的时候能够获得成功,自然就可以打消一切疑虑。

不说别的,娄晓娥肯定就会同意跟自己合作,帮助自己开辟港台市场。

换言之,别看日本跟港台的流行文化现在很牛逼,可要真论造星跟做内容,曹志强还真不怕他们。

毕竟曹志强有后世的见识跟知识做依托,还有系统外挂做辅助。

这,才是他敢一个人对抗日本以及港台流行文化的底气。

一人成军,不过如此。

但是,这都需要一个大前提。

那就是日本方面,要给曹志强一个名正言顺的发行渠道,让曹志强可以正正经经的去日本发展。

最起码,要让曹志强的歌,不受阻碍的在日本发声,并且能在日本捞取到足够多的报酬。

而这,就需要一个靠谱的日本友人了,而且最好是跟日本歌坛的圈内人。

毫无疑问,这位负债累累的佐田雅志,就是目前来说的最佳人选。

佐田雅志的身份特殊。

他不光在日本国内,是一个很有影响力的创作型歌手。

他在大陆这边,也是第一个影响力不小的人。

毕竟第一个来华开演唱会的日本人,噱头还是十足的。

而且佐田雅志不光本人牛逼,他父亲佐田雅人,在日本娱乐圈也很有人脉。

所以,要是有佐田雅志帮忙打通日本方面的关节,曹志强介入日本市场的途径就打开了。

那么按照对等原则,自己这边可以把日本歌手的歌,在国内发行。

同样道理,通过佐田雅志,也可以把自己这边的歌手引荐到日本,让日本人听到华人的歌声,让大陆的华人偶像,赚到日本人的钱。

只要歌好内容好,相信赚到小鬼子的钱这方面,肯定不会是问题。

当然了,这里面的小心思是不能说的,只能说那些高大上的互利互惠的部分。

尤其是要画好大饼,让对方相信,通过跟自己合作,可以让日本艺人,尤其是让佐田雅志这个中间人,在大陆这边赚的盆满钵满。

“你的想法很不错!”听了曹志强一番诉说的佐田雅志十分兴奋。

“不过,曹桑,你真的能做到你说的那些吗?我是说,你真的能保证我们日本歌手在大陆的唱片发行权吗?”

“呵呵。”曹志强微微一笑,“这样吧,过两天,我的出版社就要开业了,到时候你跟着一起参观一下吧,到时候你就有信心了。

只要我的出版社开业,我当然就有资格发行图书跟音像制品,只要内容不违规就行。

现在是中日友好的蜜月期,只要我们彼此都引入一些积极向上的歌曲,进行一个互相授权,那问题就不大。

由于我国还没有相关的音乐著作权法,我们就只能用公司对公司的授权合同的模式,来对这方面加以约束了。

不过,这种乱而无序的状态,早晚会终结。

而我希望,这个乱而无序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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