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法院传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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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你这老头怎么还打人呐!”

两人吓得赶紧往车上跑,老爷在后面紧追不舍,挥舞着锄头,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

赵四一边开车一边抱怨:“东哥,咱们今天就不应该来,这老头也太不讲理了,不分青红皂白就打咱们。”

赵东却是不以为然:“这是好事啊,大王乡的乡长不是把大王河承包给了他儿子吗,这条大王河看样子是归大王村所有,而且从大王村村民的态度可以看出,他们从大王河没有捞到一点好处,这么说,你明白吗?”

“高,实在是高,东哥,你简直神了!”赵四拍着马屁。

下午四点半,两人再次从宾馆出门,买了两条高档香烟,然后把车来到乡政府门口等待。

五点零五分,一个两鬓微白的男子,骑着一辆二八大永久从乡政府出来,他一身灰色中山装,胸口的口袋挂着钢笔,车把上还有一个黑色公文包。

“老吴,这边!”赵四摇下车窗,大喊一声。

老吴骑车过来:“事情处理的咋样了?”

“还那样,咱们找个地方喝点?”

老吴犹豫了一下:“算了吧,我还要回家做饭,给孩子辅导功课呢!”

说完,老吴骑车走了。

“老吴,老吴,你听我说!”赵四再次喊了两声,可老吴像是没有听到一般。

“艹,这是什么狗屁亲戚!”赵四懊恼的双手砸向方向盘。

“跟上他。”

十五分钟以后,老吴骑着自行车到了一处老旧的小区。

他在小区楼下的超市买了几个青菜,一小条五花肉,这才上楼。

赵东想了想说:“老吴可真够清苦的,你去超市给他砍一百斤猪肉,然后再拿两桶花生油,一桶面粉,一桶大米。”

“没必要吧东哥,这两条烟都花了我将近五百块钱了。”

“别忘了乡长儿子讹你钱的事。”

“啊,那我去,一百斤猪肉少了点,要不我给他家买头老母猪吧!”

赵东“……”

十五分钟之后,赵东左手提着两桶色拉油,右手拎着一袋子面粉。

赵四左手一袋大米,右手一箱火腿肠,肩膀上还挂着半扇猪肉。

赵四也是下了血本了,这半扇猪肉少说也得有两百斤,现在猪肉价格又干的离谱,猪肉加上零零碎碎的东西,加起来花了一千多。

如果再算是两条高档香烟的价格,那就是一千五百多块钱了。

不过只要解决打人的事,这点钱根本不算什么。

敲门之后,开门的是个拿着钢笔的小男孩,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胸前鲜艳的红领巾迎风飘扬。

“四叔,你咋又来了?我爸说不喜欢你来我家。”男孩吸了吸鼻子,一脸的天真。

话音落,一个穿着拖鞋,正在磕着瓜子看电视的妇女跑过来,一个巴掌扇在他的后脑勺:“滚去写作业!”

男孩的鼻涕流到嘴边,他委屈的用衣袖胡乱抹了抹,转身离开了。

妇女看到两人拿的东西,立马喜笑颜开:“来就来了,还拿东西,快到屋里!”

两人进屋,赵东明显听到厨房有节奏的切菜声停了下来。

妇女很是热情的招呼两人坐下,泡茶递烟,然后道:“老四,咱们是亲戚,有啥事你跟我说就行,这个家我做主!”

“大嫂,还是你好说话,我跟我大哥说不明白!”赵四美滋滋吸了口烟。

“就他那块榆木疙瘩,人家吃肉,他连口汤都喝不上,在乡政府干了这么久,人家哪个不开上小轿车了,他倒好,整天骑着自行车上班,上个月有人找他办事,都明码标价了,他却说这是违纪,人家转头找了别人,啥事没有!”

这时候,系着围裙,手上拿着菜刀的老吴从厨房出来:“在不违规的情况下,我可以帮忙,可那人找我走后门,这是三项纪律八项规定中令行禁止的,如果有事都走后门,那不乱套了吗?我干这个是为人民服务,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吴大姐瞪了他一眼:“就你有良心,就你清高,你清高了二十年,也没见有人提拔你!孩子马上要读初中了,你连辅导班的钱都拿不出来,一天到晚除了咸菜烧豆腐就是青菜,你不喜欢吃肉孩子还要长身体呢!”

“妇人之见,我不跟你一般见识。”老吴看了眼满桌子的礼品,嘴巴一撇继续做饭去了。

“别搭理他,老四,你有啥困难跟我说,他不给你办我就不跟他过了。”吴大姐气呼呼的把一把瓜子皮扔到垃圾桶。

“你可别,别因为我这一点钱你俩口子再离婚。”

吴大姐干脆利落的指了指桌上的东西:“东西我收了,你有啥事说就行,老吴不给你办,我给你办。”

“也没啥事,昨天我不是因为大王河的事来过一次吗,昨天……”

等赵四把事说完,吴大姐笑了:“就这点事,神不知鬼不觉的就办了,行,你俩今天就在这吃饭,吃完饭我就让老吴去一趟乡政府。”

老吴端着一盘醋溜白菜从厨房出来:“你确定你没碰到他的耳朵?”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

“老吴,这事你能不能办?”吴大姐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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