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六章 艰难的取证(1 / 2)
啊?
也就是说,除非他们申请到搜查令,光明正大的进去把账本拿出来,其他手段拿到账本都无法当做证据。
这他妈的,跟罪犯还讲究这些,也真是醉了。
高诚满脸的郁闷和不服气,给大佬们都逗笑了。
“小高呀,”老李拍了拍他的肩膀,“听说你是好几个警局的案件顾问呢,有空还是要多研究下法律为好。”
老洪也跟着凑热闹:“就是,虽然不在编制内,但也算半只脚跨进了警界,熟知法律法规是必须的。”
高诚听了就更加郁闷了。
他也不是没想加强过自己的法律知识,可那些又长又难懂的法律条文真的很让人头疼,往往看不完一页就睡着了。
几次三番下来,他连翻开书的勇气都没了。
扑克脸老郑倒是跟他们俩不一样,好心的给高诚普及了这次的法律知识。
“法律要想公平,需要做到的就是要保障每个人的人身权利,哪怕他是罪犯。”
“另外,刑事案件要比民事案件的证据要求更高,必须是合法取得的证据,且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法院才能定罪。”
“民事案件对非法证据的要求就会稍微宽松些,具体到个案上,就要看这个证据是否真实,真实且没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法官可以酌情采信。”
“噢~”高诚恍然,“就像我这次的偷拍能当证据一样。”
“呃……”大佬们对视了一眼,老洪自觉站出来解释
道:“还有一个知识点你需要了解一下,叫做‘孤证不得定案原则’,所以,你今天拍的内容并不能当做证据,只能当做警方的一个侦查线索和方向。”
高诚:……心里有一万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合着咱们今天就是踩了个点,一点实质性的进展都没有?”
旁边的警界专业人士突然全都低头忙了起来,大佬们也煞有介事的讨论起什么东西来,只有何凌坤给予了他一个肯定的点头。
屮艸芔茻……
高诚emo了,他要回去寻求亲亲女友的安慰。
谁想一只脚刚迈出门口,胳膊就被何凌坤给拉住了。
“干啥?”
何凌坤把高诚拉回房间里,对着一屋子专业人士宣布:“我有一个想法,不知道是不是可行。”
那就说来听听呗。
大家很给面子的做出了洗耳恭听的姿态。
何凌坤说道:“既然民事案件对证据的要求不那么严,那咱们可以先找人对孤儿院提起民事诉讼,什么理由不要紧,就是给法院一个前去调查的理由,之后再找茬报警什么的,转成刑事案件呗。”
专业人士们慢慢睁大了眼睛,这个卡bug的方法……倒是可行。
高诚的眼神也亮了起来,这个办法相当不错啊。
对别人来说,调查的时候可能查不到什么有力证据,还容易大曹景色,但他就不一样了,他有外挂呀!
只要给个合法的机会,账本分分钟合法到手。
“唯一的问
题就是,得找个跟孤儿院有纠纷的人来起诉它。”
Word天,这叫问题?
这简直就是对着答案出题呀。
高诚的嘴都快咧到了耳边:“不用找,不用找,当年的受害人就在咱们手里呢。”
小黄,曾经的小李,孤儿院开启国际收养业务的见证人,也是本案的揭发人,在江城警局的支持下,提起了对闽城春晖孤儿院的民事诉讼。
他倒不是告对方贩卖人口,毕竟没有实质性的证据不是?
高诚在江城市局曲政委的介绍下,高薪聘请了一位知名大律师周延,他给出的建议是,让小黄以无法办理身份证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
“根据你们的想法,这次起诉的原因不重要,能不能胜诉也不重要,那正好先帮他解决身份证的问题。”
大佬们觉得这位周大律师确实有两把刷子。
身份证这个问题可大可小。
小就不用说了,小黄已经被领养走多年,上户口办理身份证跟春晖孤儿院没有关系。
不过法院要是铁了心往大里整,这事也可以弄得很麻烦,就一样调取当年档案,就够春晖孤儿院喝一壶的了。
法院可不是让你自己拿着档案交过去,而是要亲自上门,全程录音录像调取的。
李树芳接到传票都吓傻了。
这孤儿院不是在政府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吗,法院怎么还会给她下传票呢?
大水冲到了龙王庙门口,她得罪人了?
心里慌慌的坐不住,干脆提上礼物
去政府部门走了一圈。
熟人都说这事虽然不常见,但并不特殊,一些黑户或者种种原因无法办身份证的人,唯一的合法途径就是上法院起诉,无论成功与否,最后肯定是能办理出身份证的。
她这才松了口气,这样的话,当年的档案应该是没问题的。
别管最后他为什么跑了,人家可是真实的手续齐全的领养了他,户口也应该……呃,外国人有户口这个说法么?
反正不管怎么样,都是他自己作的,跟孤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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