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四三章 双赢(下)(2 / 3)
大顺行得通,而且历朝历代一直行得通:农民当然有统战价值,因为不统战他们,就会出李自成;士大夫地主,当然也有统战价值,因为不统战他们,官僚体系都会反朝廷;唯独商人,搞他们,他们也出不了李自成,讨好他们任由他们买地做官,那么土地兼并就会前所未有地加速。
在荷兰,这个道理当然也行得通。
康不怠对那些可能的反大顺的人,根本不在乎。
这才哪到哪?等到将来大顺的大量货物涌入,才是要彻底得罪死了呢。也不差今天这点事了。
从这次政变,以及之前的摄政派执政,康不怠就看出来了。
想要与荷兰合作,只需要搞好与那些大银行家、大商人的关系;让最底层的百姓不反感,这就够了。
中间那部分人,成不了事。
至少暂时成不了事。
在此背景下,大顺这边与荷兰的合作细节的谈判,就用一种非常诡异的顺序展开了。
每一天,大量的荷兰人都在关注着双方谈判的消息。
而最险放出的两个消息,更是直接将大顺这边准备要合作的两个阶层的人,满足了。
先是,大顺宣布将会与荷兰全面合作,东南亚包括锡兰等地的香料,将由中荷联合的贸易公司专营,大顺将保证东南亚的香料不会给其余国家。大顺将来可能会在阿姆斯特丹,投放国债。
然后,中荷联合的贸易公司,将在荷兰制造不少于库平银40万两订单的护航舰。其中舰队的缆绳、布料、帆布、木桶等,全部在荷兰购买,以订单形式预定。
中荷联合贸易公司,将扩建阿姆斯特丹的码头、港口。将优先雇佣在荷兰的大量因为战争和粮价上涨导致的难以为生者,或者退伍的士兵。
且为保障荷兰之中立地位不受第三方威胁,荷兰将允许大顺的军舰——在大顺不与任何欧洲国家开战亦即中立的情况下——在荷兰停靠。并且所有补给与船只修理,将与荷兰船坞和阿姆斯特丹省造船行会合作。
连股份比例、贸易回报、合作模式这样的东西还没谈好,就先把这两个消息放了出来。
这两个消息迅速传开,在那些关注双方谈判的荷兰人中口口相传。
这既讨好了荷兰的商业资本,也讨好了至少阿姆斯特丹市的大量中下层民众。
看上去,中荷合作,确实是个双赢的典范式的合作。
大顺解决了欧洲贸易的主动权问题;荷兰在丢了东印度殖民地后仿佛被神眷顾一般奇迹般地重新拿回了香料专营和茶叶欧洲市场销售垄断地位。
大顺终于把触手伸向了欧洲;荷兰有了中国和法国两家列强所保证的中立地位。
大顺在欧洲终于获得了一个可靠停泊地;荷兰得到了急需的一部分订单和投资稳住战争结束后严峻的贫困问题。
大顺终于可以拿到一个年利息低于36%的优良借债地;荷兰得到了一个年利息高于5%的优质借债者。
大顺萌芽的手工业资本找到了一个市场;荷兰发达的商业资本找回了货源。
大顺找到了一个海军船员军官方便熟悉大西洋海况的基地;荷兰得到了可能几乎免费的护航。
大顺借到了开普这个亚洲欧洲的中转站、拿到了联络瑞典与俄国的海路;荷兰拿到了重回波罗的海贸易的可能。
不考虑大顺刚从荷兰抢走了东南亚、锡兰和印度;不考虑帮着法国攻下马斯特里赫特要塞群的正是大顺……
确实,双赢。
这两个谈判的大方向提前放出后,中荷之间的谈判也就到了最核心的部分。
大顺提出的合作模式,是以大顺为主导的。
在东印度公司破产且被取缔专营权之后,荷兰政府应该将专营权授予新组建的中荷贸易公司;当然,大顺也将香料贸易的专营权,授予中荷贸易公司。
之前的voc,是自己垄断产地,也垄断着市场。
现在,产地和市场销售的垄断,一分为二。
两边既是要合作,自然就要先把垄断权的问题说清楚。
这一点,荷兰方面没有任何的异议,很正常,理应如此。
但接下来的问题,就让荷兰这边有些难受了。
大顺这边的占股比例,要达到55%,荷兰这边最好是45%。
而且,在三五年之内,由大顺这边进行全面的政府监管,所有决策,由刘钰为首的大顺的工商局制定。
三五年后,将按照出股比例,选出董事会,进行决策。
至于荷兰这边,还是按照之前东印度公司那样搞成各个省的商会持股,还是进行放开的持股,这是荷兰这边的问题,大顺不管。
当然,在这三五年的监管期内,大顺将保证荷兰股东的年息分红。前期无论是赔还是赚,都将在监管期,按照固定的年息分红,且不会如voc一样以茶叶香料等进行抵账。
不过,既然是谈判,那就不可能直接说底线,而是要给出一个还价空间。
所以,康不怠这边咬的就狠了点。
刘钰那边的分红年息,是12%。
这是经过计算的数据,也是大顺那边的商人所能接受的一个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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