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四零章 拆房顶和开窗户(六)(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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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从一开始,康不怠找到他,并且将海牙惨案的细节交到他手里的时候,他就认为康不怠给的思路他都没法用,尼德兰自有国情在此。

也故而,他才会用最下三滥的手段,对人不对事,搞小报来整人身攻击。

目的就是一个:

我,安东尼,以及我们摄政派中的保守派,坚决支持尼德兰的传统。

坚决支持尼德兰的立国之本《乌得勒支宪章》,对宪章中规定的、法理性的内容和文件,不会做任何修改。包括联省议会,也无权修改宪章规定的一些东西,可以改革,但不能否定基石。联省议会的权力来源于乌得勒支,在法理逻辑上,儿子不能否定爹,因为没有爹就没有儿子。

摄政派中的保守派,认可前任大议长范思林格兰特的政治构想,并且将坚定不移地推行尼德兰的集权。

摄政派中的保守派,会保卫尼德兰的传统与立国之本,坚定支持执政官这个位置的存在,并且坚定认为非奥兰治族者不得称执政官。

但是,威廉四世有间歇性精神病,且娶了一个对尼德兰利益有严重危害的英国长公主。

所以,要么,威廉四世离婚。

要么,我们摄政派中的保守派,将坚决捍卫执政官制度,但是,鉴于执政官威廉四世殿下严重的精神问题,我们不得不选择空位期。我们不反对执政官制度,只是恰好此时没有合适的执政官而已。

如果威廉四世殿下的儿子,在成年,十八岁之后,经过联省议会的认定,且宣示坚决捍卫尼德兰之利益,可以考虑支持他做执政官。

然而……

首先,威廉四世至今没有男丁。

他老婆至今为止生了三,两个死的,一个活的。前俩都是死胎,后一个活着但是个女娃。

其次,就威廉四世这身体、就他老婆连生两胎都是死胎的情况,还能不能生,这也是个问题。孩子夭折没长大,这个时代很正常;但连续两胎死胎,多半就是爹娘的问题了。

再次,威廉四世敢离婚吗?

英国是威廉最大的依仗和后援,一开始他相当执政官的路线,都是准备从军,走罗马执政官那一套军功路线,就是准备指挥英军刷威望的。

没有英国的支持,奥兰治派在荷兰就没有外援,威廉四世已经名望扫地,会在这时候再离婚彻底惹恼英国吗?

最后的最后,就算是威廉四世大发神威,或者找别人帮忙,生了个男孩。就现在天花的传染率,就算神佑奥兰治,孩子活到18,到时候已经完成改革的议会派,回不回来的也无所谓了。

反正都是反正了,赌国运嘛。

就算今晚上便找人帮忙,还一发命中,还恰好是男孩,还没夭折,还没得天花百日咳之类,还不弱智,还不畸形,那也是十九年后了。

赌国运,哪里用得着十九年?

赌赢了,奥兰治派威望不值一提,彻底沦为吉祥物。

赌输了,奥兰治派就来接手将来赌输了的烂摊子呗——烂摊子,都是安东尼可以预想的悲惨,英国控制荷兰、掌握英国最眼馋的金融业、废掉荷兰的商业和运输业,这个烂摊子,必要革命了,到时候奥兰治派愿意接手就接呗。

在解决到奥兰治家族和执政官这个法理问题后,安东尼设想的政体,类似于“挟天子以令诸侯”。

执政官空着,但执政官位置保留。

在没有执政官的这段时间里,执政官将权力,转让给一个新的名为“摄政委员会”的组织。

摄政委员会不是执政官,但拥有执政官的授权,掌握陆军海军,并且有直接干涉各省政治的权力。

为了拉到奥兰治派中的一些人的支持,这个摄政委员会人数不宜多,但要拉入几个奥兰治派的顾问,尤其是支持集权、但又反对过度亲英的那些人。

从而迅速地,达成一个共和派中的保守派,与君主制奥兰治派中的改革派的联盟。

摄政委员会是否违反乌得勒支宪章?不违反,只是执政官因为一些因素无法履行执政的责任,故而授权给摄政委员会。

摄政委员会和联省议会是什么关系?联省议会大议长,必然是摄政委员会成员,实际上也就是荷兰省的实权派掌控摄政委员会。而且,执政官和联省议会是什么关系,摄政委员会和联省议会就是什么关系。

一旦达成,下一步怎么办?

这个以共和派中的保守派,和奥兰治派中的改革派达成的政治同盟。

将利用法国退兵的机会,刷百姓的威望:是摄政委员会拯救了岌岌可危的尼德兰,免受汪达尔主义的法国人的洗劫和侵略,捍卫了新教,新教救星这个称号到手。

利用中荷合作的机会,刷商人的威望:是摄政委员会解决了中荷之间的巨大矛盾,且利用高超的谈判技巧和外交手段,从中国那里拿到了东印度货物的售卖权,避免全部落入法国人或者英国人手中。

利用大顺提出的合作和贷款可能,刷金融家的威望:是摄政委员会,解决了尼德兰一直以来面临的“利息过低、本土投资机会较少”的问题。

市民普遍情绪、商人、金融家,这三样,在短时间内拉住他们,便以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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