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诗文大会,楚歌背诗(2 / 2)
大文豪所作,足以流传千古的好作品,谁听了能不迷糊?
就在二楼一个包厢里,一位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的绝美女子,身边坐着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那女子听到此诗,本来没有表情的脸色逐渐浮出一丝微笑,轻声呢喃到:
“这小子,好文采!怕是在白玉京都没有如此惊艳绝伦之辈吧?”
显然,这一轮不用比了,自从楚歌背完了曹植的这首《芙蓉赋》,在场没有人敢再往下接了。
王婵见此场景,不禁掩面一笑:“看来这第一局是我楚歌师弟赢了呢!”
在场那些文人骚客们见王婵一笑竟然那么美,不禁心思活动了起来。
突然,角落里传出一个声音:“你说那是你师弟,想必是你们提前都准备好的。以有心对无心,我们输得不服。”
听闻此言,众人往声音传来的方向一看,一个面容阴狠的男子坐在那里,色眯眯地看着王婵。
见此眼色,王婵瞬间不悦:“那好,你说啥,该怎么办?”
那人不屑地一笑:“所谓文人骚客,不过是一些空谈风月的酒囊饭袋罢了!”
此言一出,在场一阵骂声。
那人依旧是不屑一顾:“倘若敢,那敢不敢写一写军旅?我父早年间与楚云飞将军并肩作战,除匪患,战魔族,雁门关为国捐躯。你们这些被脂粉气泡透了的家伙,敢不敢写一写?”
此言一出,在场众人逐渐安静了下来。毕竟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谁闲着没事儿上战场啊?军旅题材,不说是他们最不擅长的也差不多了。
“我来试试!”在众人不敢上前之际,那个杀猪的老张又出来了。
虽然没念多久的书,但高低也是念过几天,老张自然不能被人这么瞧不起。脂粉气?你哪儿看出来的?
“我前几日去雁门关,看到那雁门关城楼,有感而发,做了这么一首,诸位听了!”
“城头上面齿齿锯,
城头下面锯齿齿。
若把城头倒过来,
下面齿齿锯,
上面锯齿齿。”
很罕见的,除了刚才那个挑事儿的青年,没有人发出笑声。
毕竟,即便这老张作的再差,他好歹是敢站出来与那个挑事的青年对线,而别人根本就不敢。
听了老张的诗,人们逐渐有了一些信心。就在这时,刚才那位写“胸怀家国志”的刘公子也站了出来:
“听了张兄的诗,不禁让刘某也有了一些灵感。既然有人非要听一听文人写军旅,那刘某今天就写一写这军旅!”
“雁门壮士七尺身,
捐躯赴国谨记心。
铁马飞越雁门外,
至今犹记楚将军。”
“好诗!”那个青年听完此诗,并没有故意找茬。他听得出来,这位刘公子确实是高才,而且当真是胸怀家国,自己根本没理由去针对他。
那青年转而又看了看不远处的楚歌:“不知这位楚公子,可作得什么佳作?”
楚歌表情悲愤,但心里却乐开了花,心想总算是等到这个时机了。
楚歌满脸愤怒地看着那青年,从旁边一桌拿起了一壶酒,猛灌了一口:
“你当我是泥捏的?小爷还真有呢!我叔父白马金盔杀魔族的时候,你还在你娘怀里吃奶呢!”
“这首《白马篇》,写给我在雁门关为国捐躯的叔父!”说着,又灌了一大口。
此言一出,全场震惊。没想到,如此有文采的少年,竟然也是一位英雄侄子。
而在二雅间的那个小男孩——也就是楚风,他一听也是一愣,不禁想起了张叔从小一直给自己讲的那些故事,故事里的雁门军,清一色的黑马,只有自己的父亲是骑白马。
只因父亲少年离家之时,白马金盔,快意江湖,他不想忘记家的感觉,但身在军旅,怕是此生都回不去了,只能用这身下白马,来回忆自己的少年时光。
“师父,白马金盔,他说的是我父亲……”
楚风旁边女子,显然就是那位中州大能了。她看着旁边失魂落魄的楚风,心里也是一酸。想着楚歌刚才说的“叔父”,这小子原来是楚风的堂哥?
那样的话,楚风就有亲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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