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 第66节(1 / 4)
沈旭跃朝魏勤抬抬眉:“魏勤哥,你听到了没有,要对小蕊和冬冬上点心了。”
“一定一定,我一定改正不足之处,你们给我做监督啊。”
满屋子都是和乐融融的气氛,将外面的严冬都逼得退远了。
过小年那天,沈启学才带着女朋友回到北京。赵明月没回家,自然是在沈旭跃家过小年,等过完小年,她就该回去了。
北方人腊月二十三过年,南方要二十四才过。过小年这天要除尘,赵明月跟着沈旭跃早早就过来帮忙打扫卫生了,沈馥郁一家子也没回老家过年,也回娘家来一起过年,一家人凑在一起,热闹非凡,倒还真有了点过年的气氛。
沈馥郁说:“等启学到了,人就齐活了。”
沈母笑得眼角的鱼尾纹都出来了:“对啊,他们下午就到了,到时候旭跃去接吧。”
杨茂林说:“我去接也可以。”杨茂林这半年给人开车,整个人都变得自信开朗起来,看样子人还是要做自己擅长又喜欢的事,才能发挥出最大的能动性、调动最大的积极性。
沈旭跃说:“行,到时候姐夫你去接吧。”
沈馥郁回头对丈夫说:“你天天开车,还没过足瘾啊,让小旭去!”
杨茂林嘿嘿笑了两声,他知道媳妇这么说是想让他多陪他们母子一会,整个腊月里,他都在开车,今天过小年才休息的,明天还得出车,赶在春节前拉最后一趟蔬菜。
下午,沈旭跃开着车出去了,赵明月也被他叫去了,两人一起去接人。赵明月对这个广东姑娘非常好奇,问了许多,但是沈旭跃也只有一面之缘,说不上太多的感觉:“等你自己看到就知道了。”
火车是下午五点多到站,接到他们,回到家正好赶上吃晚饭。
赵明月和沈旭跃早就下了车,坐在有暖气的候车室里等着。候车室里人头攒头,看样子还是有不少人从北京赶回老家过年的。作为一个古都,北京其实可以算得上一个移民城市,不过很多都是移民了几代好几代,他们的子孙后代就变成了土生土长的北京人。赵明月看着他们,想着将来自己也将成为一个新北京人,再过几代,自己的子孙也都成了土生土长的老北京。成为城里人,这大概是祖祖辈辈的人都在努力靠拢的目标。
五点一刻,他们听到火车站的广播播报接站的消息,沈启学坐的车到了。他们俩出去接人,赵明月戴着针织的绒线帽子,脖子上是绒线围巾,沈旭跃脖子上也有一条,这些都是赵明月偷闲织的。宿舍的姐妹们也都跟着她学了编织,甚至带动了一股风潮,学校不少女生也都跟着学了起来。
沈旭跃将赵明月的手揣在自己的军大衣兜里,翘首企盼着渐渐涌出来的人潮,他老远就看见了自己的大哥,伸着手朝他们挥动:“大哥,这边!”
赵明月踮着脚尖去看,高大的沈启学在人群中其实并不显眼,北方人高个儿多,但是他绿色的军大衣非常显眼,所以一眼就看到了,他提着一个行李袋,背着一个绿色的迷彩背包,身后跟着一个穿着黑色大衣的姑娘,姑娘个子不算高,大概1米6左右,梳着两个麻花辫,也围着一个围脖,看不清长什么样。
沈启学领着人过来了,冲着他们笑了一下:“你们都在啊,小赵也没回去?好冷,简直有点不能适应。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个是方臻。方臻,这是我弟他女朋友,赵明月。”
赵明月将手从沈旭跃兜里抽出来,伸向对方:“你好!”
那个叫方臻的姑娘跟她握手,另一只手将自己的围脖往下拨了一下,冲赵明月笑:“你好!”赵明月看清了对方的样子,小脸、大眼睛,长得很秀丽,不过就是黑了点,一笑露一口洁白的牙齿。
沈旭跃将方臻手里的行李接过来:“走吧,回去吃饭,就等你们了。”
两个男人走在前头,赵明月和方臻走在后面:“第一次来北京吗?”
方臻点点头:“是的,没想到这么冷。”方臻的鼻子冻得通红,说话喷出一股白气。
赵明月说:“对啊,这边的最低温度都到零下十几度呢,跟广东没法比。”
方臻倒吸了口凉气:“我们那儿,最冷也才四五度,我都觉得受不了。”她说话没有卷舌音,都是直来直去的,不过声音还挺好听的。
“习惯就好了。室内还好,都有暖气,冬天其实也还好过。比我老家感觉要好一点。我们老家冬天下雨,寒气刺骨,那才叫折磨人。”赵明月笑道。
“你老家是哪里的?”
赵明月说:“X省。说起来是南方,跟你们那儿比起来又是不南不北的地方了。”
“嘻嘻,我还没去过呢,这是我第一次出广东省,没想到就跨越大半个中国了,坐车坐好久。”
两个女孩叽叽喳喳聊得非常火热,很快就热络起来了。这大概也是沈旭跃为什么要将赵明月带过来的缘故,怕方臻一个人突然融入大家会不太自在吧,要是跟赵明月熟了点,这会让她觉得自在些。
沈旭跃开动车子,拉着大家回家吃饭。
方臻的普通话虽然不够顺溜,但是交流完全不成问题的,她比赵明月年长几岁,今年已经二十六了,工作了好几年,也懂人情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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