鸩之媚 第24节(3 / 4)
的字迹已经变得模糊不清。
“爸爸不要我们了。他走了。带着箱子走了。”
“妈妈去追爸爸,被车撞了。”
“奶奶去天上了。我看见爷爷哭了。”
“我恨那个女人!”
“妈妈少了一条腿。我很难过,我不知道该做什么。”
“妈妈打了我。说不想看见我。张妈让我不要怪妈妈。我一点都不怪她。”
“我今天和同学打架了。因为他骂我是没有人要的野孩子。”
……
这个方法还是爷爷教给他的,沈国锋告诉孙子,遇到难受的事,又不想对别人讲的时候,就写一张字条,藏好了,埋起来,这样就可以好过一点。
沈陆嘉就这样蹲在地上,一张张看那些字条。字条上他的字迹由稚拙变得成熟。时光仿佛就镌刻在这些已经被湿气浸润的发软的纸片上。他头顶上的合欢树也在风中发出一阵阵悲鸣,仿佛在为主人的逝世而哀泣。
字条大部分集中在小学。到了初中、高中,字条就非常少了。即便有也不外乎是“我拿了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的金牌,但是母亲不肯去参加颁奖仪式。”“我拿了全国高中物理竞赛一等奖,又是许大秘陪我去领奖。”最后一张是他去英国上学的前一天——“我要去英国念书了,听说父亲这些年在欧洲一带漂泊,希望可以遇见他。”
沈陆嘉有些自嘲地一笑,他的父亲,可知道爷爷去世?如果知道,他可会赶回家奔丧?或者他只会有一瞬间的悲伤,然后便又挎着相机四处采风去了。
手机忽然在裤兜里振动起来。大概是蹲的太久,大脑有些供血不足,沈陆嘉扶住树干,才摸出了手机。
他本以为又是诸亲六眷的慰问电话,不想竟然是伍媚打过来的。沈陆嘉倚着树干,接通了电话。
“喂——”
伍媚听到他沙哑的声音,在心底微微叹了口气。
“沈老爷子的事我听说了。你保重,当心身体。”
“嗯。”沈陆嘉低低地应了一声,胳膊上带着的黑纱上一小块红布在夜风里瑟瑟发抖。
伍媚没有说话,隔着手机,只听见她浅浅的呼吸声,仿佛她就在他身畔。沈陆嘉觉得心里稍微宁静了些,他遥遥地看了看灵堂,他的二叔沈述跪在地上,正在朝火盆里丢纸钱。燃烧后的黑灰有些被风吹拂起来,像一只只黑色的蝴蝶。
“我的父亲,原来是蔺川国防科技大学最年轻的教授,也是当时有名的数学家。但是因为一些事情,他和沈家脱离了关系,在我六岁的时候只带着一箱子的徕卡相机和书籍离开了大宅。那个时候我的母亲因为和他赌气,住在娘家。知道消息后她立刻赶了回来,当时她刚拿到驾照不久,就这样开着军用吉普上了路,结果在去火车站的路上,和一辆面包车相撞,丢了一条腿。”沈陆嘉用脚尖踢了踢那个铁皮盒子,不知道怎么的从心底涌出一种倾诉的*,止都止不住。
“从那之后,我的母亲性格就变得非常古怪。我基本上是我爷爷带大的。上学之前,他手把手的叫我临帖写大字;小学二年级他教我军体拳;三年级的时候开始用钢笔,他把他当年在战场上缴获的一支派克金笔送给了我,我还记得那支笔笔杆相当粗,对于三年级学生来说并不合适,而且也过于珍贵,14k金的笔尖,笔夹是派克标志性的箭夹,包金。顶圈也是包金的,上面还有商标注册号码铭文。连笔帽底部也有一圈经典的错条纹包金装饰带。由于笔尖太粗,那个时候我的语文作业本上经常晕染的一塌糊涂,老是被老师罚重写作业。这支笔一直用到我初二,坏掉了才不再用。我家里管得严,对男女之事开窍的很晚。初三的时候我堂弟,也就是我二叔的独子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美国版的《花花公子》,我也看了。那个晚上——”沈陆嘉顿了顿,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我第一次来了遗精,那时候我们并没有生理卫生课,我糊里糊涂的吓得不轻,疑心是什么毛病,成天在家里的书房里找医书看。结果被我爷爷发现了,是他老人家委委屈屈地给我这个孙儿上了人生里第一堂生理卫生科。可真够尴尬的当时。”
“说是爷爷,其实对我来说,老人家既是爷爷,又是父亲,偶尔还是母亲。”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大家的关心。
我已经基本上没事了。
这一章我个人很满意,但是这一章挺难写的,因为要查阅一些关于葬礼习俗制度的资料,还要考虑沈老头的身份,所以写的不快。老爷子是我笔下第一位“去天堂”的主要人物,还有些不习惯咧。安息吧沈老爷子~您是为了剧情牺牲的,一路走好。
☆、39死者的葬仪(2)
沈陆嘉说了很久,一直到手机几乎没电,他才有些歉疚地对伍媚说道:“我今天话多了。”语气里有明显的懊恼,当然这也是托赖于沈国锋的自小对这个长孙的训诫——沉默不仅会让人保持住尊严,也会让痛苦显得有几分高贵。
电话那头伍媚轻轻笑了一声,“我这个人记性很坏的,你刚刚说了什么,我全都不记得了。”
沈陆嘉有些窘,感觉是自己不上路,倒打一耙,讪讪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其实这些话憋得太久,一股脑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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