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小状(律政女VS金融男) 第1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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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小田进过申家,邓思敏曾经带她进来过,问她要不要装些摄像头。金小田否决了,她是偷偷跟踪申成忠,但并不想明目张胆地违法,五十步总比一百步好一点。

“刚才那个人,是思敏的爸爸。”邓文华开门见山地说。

金小田刚喝了口邓文华倒给她的茶,一下子烫得又吐了出来,狼狈地用袖口捂住嘴,好半天才大着舌头问,“小邓她知道吗?”邓思敏跟母姓,从来没提过父亲,金小田很自然地认为她父母离婚了。

“她不知道。她一直以为她爸爸早就死了。”邓文华说,“我年轻的时候认识了她爸爸,刚怀上她爸爸就坐牢了,才出来两年。她爸爸也不知道自己有女儿,我不想他们有任何联系,原因我想你可以理解。”

嗯,少年时结下的孽债,邓文华单身带着女儿,不容易。金小田迅速脑补了对方没讲的部分,皱起眉头说,“你也不用告诉我。”

“在心里憋了二十年,不说也挺难受的。”邓文华坦然道,“金律师,不瞒你说我也是今年开始觉得累,偏偏思敏还要跟我闹别扭,不肯相信我能保护好她。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谁不喜欢,老申有贼心没贼胆,我心里有数。”

“既然知道了,就得避开危险。”金小田脱口而出。

“怎么避,避到哪里去?”邓文华若无其事地说,“金律师,思敏跟你不一样,她从小成长的环境让她足够自保。何况老申对我们不错,人要学会感恩。”

感恩的话那你还跟别人勾勾搭搭,晚上也不知道守在家里保护女儿,金小田大声腹诽,一肚子的话憋得她鼓起了腮帮。

“这事就这样,你劝劝思敏,不要闹了,反正过两年她也该结婚有自己的小家。老申说过,我们是一家人,好好处下去,他会给思敏买一套房子做嫁妆。”邓文华忍耐地说,“要是她想不开,想想过去的日子,我们有现在不容易。”

该如何对小邓说呢?金小田郁闷地坐在椅子里想心事。邓文华说得轻松,“你看着办,你是她的朋友,又是律师,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你有分寸,反正你要打消她的念头,我和老申不会离婚。”

丁维娜回家时见到金小田坐在阳台边,“今天怎么不去蹲点了?”

“嗯。”委托人希望能找到继父的岔子,结果有问题的是她的妈,并且有很强烈的不离婚意愿,事情不好办啊。金小田没回答丁维娜的问题,“今晚我们吃什么?”

丁维娜已经在厨房忙开了,“番茄鸡蛋面。”姐妹俩都不擅长厨艺,“我告诉过你没?李周的父母找到我,希望我把车买回去。我真是……怕了他们了。”

金小田的注意力转移到了这件事上,“你还没说过。有没有打电话给李周,让他不要来烦你?”

丁维娜摇头,“我居然有点不忍心,虽然我知道他们是哪种人,可对上了年纪的人我还是没办法发火。不过,我没钱了,所以不用纠结这件事。”

好……财去人平安。

另一个滥好人,在晚上九点多拎了食物上来,鱼丸汤,是他精心手制的。“今天下班回来迟了,汤是刚做好的,只能当夜宵。”

“工作很忙?”金小田关心地问。

“有家公司的出纳,五点打电话说有一批承兑要贴现,让我们等她。谁知等到五点半才来,一共一百多张承兑,干完活下班就迟了。”

……

银行不是五点下班么,能不能按照规章制度走……金小田无力地想,大哥,有了第一回就会有第二回,与人方便也要在与己方便的基础上,得扎紧篱笆。

金小田低头一想,强忍怒火,故作轻松-教育工作任重道远,不能激起逆反,必须慢慢来,要按规定走,慢慢来……

☆、第三十章

秉着要做一个懂得引导的女朋友的宗旨,金小田努力把话题引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角度上,从春秋时说起。鲁国规定鲁国人见到本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垫资赎买后回国可以报销。孔子的弟子解救了一个鲁国人,却不想去报销,被孔子批评了。既然国家有规定,如果不按着做,会让以后的人为难。如果去报销,像是把钱看得太重;不报,个人会承担经济损失;两难之下,干脆装作没看见不救了,这样减少了奴隶被解救的机会。所以,既然有规章制度,最好还是按着走,一时的好心不是长久之计。

黎正和丁维娜也听过这个故事,但金小田开讲,他俩总得捧场地点头称是,倒是金小田想通了一件事,她必须也只能做的是把事情告诉委托人,由委托人自己做决定。

金小田瞄了眼时间,不早了,明天再打电话给小邓。

刚想着小邓,小邓的电话就来了,声音里满是惊惶失措,“金律师,你这会能过来吗?我妈自杀了。”

啥?!金小田差点以为自己耳朵出了问题,晃了晃脑袋。

房里一切正常,黎正洗干净装鱼丸汤的碗碟,用纸巾擦干上面的水。丁维娜在收拾茶几上的零食,没吃光的用夹子夹住包装袋,一样样收回果盘。顶灯的灯光是温暖的桔黄色,电脑放着音乐。

可是手机的那头出事了,邓文华自杀了,救护车来了,说人已经去了,没得救了。金小田回过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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