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小状(律政女VS金融男) 第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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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曹操、曹操到,眼睛一眨,吴明出现在他办公室的门口,“小金,过来,有事找你。”

金小田不想去,但又不能不去。

吴明掏出一只文件袋,“我想我的话对你多少有些触动,不过最好的经验只能从实践中得到。”他指指桌上的文件,“这个案子比较简单,你试试看。”

金小田拿了文件袋,门外又聚了偷听里面动静的一堆人,见她出来,一个个讪讪地回到自己的座位。前台表情比较自然,“金小状,加油!使劲追!”

这什么跟什么啊,金小田都不知道该谢谢她的关心,还是请她别误会。想想还是清者自清,她打开文件袋专心做事。经过确实很简单:当事人把车停在收费停车场,四个轮胎被破坏得无法修补,只能更换全新轮胎。当事人和停车场察看监控,发现是一名男子所为,但男子的脸避开了镜头,因此报警后一直没破案。现在当事人决定起诉停车场,向其索赔。

“当今社会车辆越来越多,相关案子层出不穷,拿这个上手比较容易。”吴明说。

“现在的人啊,看不得别人好。”前台在金小田身边晃来晃去,看着图片发表意见,“一定是有人见这是辆名贵的好车,偏偏自己没有,然后下了毒手。金小状,你平时车停在哪里,也要小心,不能随便停路边,不然很容易遇到砸车窗、划车身的。上次我家那个小区,一晚所有新车都被划了,我邻居新买的奥迪,车头被划了个大大的五角星,偏偏物业说监控探头坏了,没拍到下手的人。车主气得骂了半天娘,说再也不缴物业费了。”

金小田打开电脑,啪啪,啪啪啪,起草了一份起诉书。

吴明看完,冷笑一声,“果然头发长见识短,这么简单的案子也不会做。”

金小田咬住下唇,“当事人有停车场出具的地税定额发票,录像显示车辆确实停在该停车场,保管合同成立。遭到破坏,是停车场收费后没尽到保管的责任,物业公司作为保管人应当赔偿。错在哪里?”

“一,有发票,但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有保管合同;二,车钥匙一直在当事人手上,停车场没有取得车辆的控制权,不存在交付保管物的行为;三,费用是场地租用费,标的是场地占有权,不是车辆。所以,当事人和停车场没有形成保管合同关系。”

吴明极力忍耐,努力启发的样子,“你再想想,换条适用的法律。”一分钟不到,他破功了,“你看我干吗,我脸上是写着还是刻着法律条款?猪也比你聪明点。”吴明翻着白眼,“想想我说的最后一条,一是可以从场地租赁合同出发,双方形成了场地租赁合同关系,停车场在租赁场地时要提供附加服务,防止车辆被盗或被损。二可以从《侵权责任法》出发,停车场是经营者,只要双方有合同关系,就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头脑放活点,转个角度说就对我们有利。”

这……不是一样的吗?金小田眨着眼,真心不明白换了几个字眼有什么不同。

“你!活人和死人也只差一口气。”

☆、第七章

和商铺生意好坏要讲地段一样,银行分理处所处地段也有上下等之分。最上一等的,在中产阶层密布的新兴小区,有闲有钱的人多,很有可能踱进一个貌不惊人的大妈,开口要一两斤黄金,每个月完成任务不是问题,活也不至于太多。另外有一种,在批发市场附近,每天数钱数到手抽筋,辛苦以后报酬也好,可惜属于加速折旧,做个两三年捱不住要逃了。

但也不是背靠大树都好乘凉的,比如开在别墅区旁边的分理处,做主任的拿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有钱人早有自己固定的客户经理,被笼络得妥妥当当,就近对他们没意义。不管分理处摆出种种优惠,什么上门服务、夜市服务,人家保时捷玛莎拉蒂劳斯莱斯呼啸而过,看也不看竖在大门口的“易拉宝”。

春晖路分理处属于不好不坏的地段,对面是菜场,还有不少小店面,菜贩和店主时常来兑零钱,柜员们不厌其烦,耐心为大众服务。人心都是肉长的,大众相应也把日常收入都存进来。每个人的力量小是小,但累积起来很可观,对私这块在分理处里能排上前几。黎正作为小头头,日子属于比较好过。

然而,据说人生不如意事十之□,黎正自我安慰地想,自己已经算幸运儿,难得有一两桩难办的,咬咬牙熬了吧。这件事呢,就是他的堂弟黎刚作为实习生,在银行多处岗位表现不佳,最后被送到他这里。

一代看不顺眼一代,黎刚比黎正小五岁,从小娇生惯养,目无旁人-这个旁人也包括黎正。黎家往银行里塞了一个又塞一个,具有必然性,一是就业不易,除了公务员外,银行算一等好工作,收入高工作环境好;二是黎家跟这家银行的行长有交情,一客不烦两主,烧香烧一家,强过到处烧香;三呢,反过来说,黎正工作表现好,行长对黎家的教育有信心。

没想到五年一代沟,黎刚跟黎正完全两回事。靠家里捐的五十万,他读了个民办本科,学的是经济管理。等到实习时,两个月里迟到了四十天,请假十天,还有十一天是周末和公众假期,那些天本来不用上班。他最大毛病是注意力不集中,每三分钟要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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