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十四章 不如吃果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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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衫打扮很是寒酸的老头虽是同天下大多武夫一般无二,说话行事忒不中听,倒也是自认此番略微逊色云仲一筹,凭两座大阵连同这全然不似寻常的剑气,欲要全身而退且隐匿住踪迹,就全然算不得什么相当容易的事,纵然是瞧不上这位年轻剑客动用外物施展剑气,不过如何都要认云仲的本事,在三境当中并不逊于旁人。

脱身酆都城后,赤龙威风散去,仅是余下原本就囤积过相当厚实的内气,借此威风本领,自是相当高明,未动用神通,但胜在内气流转源源不绝,恰好将云仲最是薄弱一环补得齐备,因此一时间剑气来去纵横浩荡,倒当真有盖过凡俗三境的雄浑壮阔,就冲这份剑意,老头虽总是嘴上不饶人,说云仲徒有剑意,而神意还未曾从旁人扶持中脱身,不曾见得阳关道,但平心而论这份堪称趋近圆满的剑意,于同岁修行之人中,亦甚是罕见,故而虽悻悻然不愿称赞,倒也不乐意说甚不中听的言语,只是言说待到过些时日,不妨再同自个儿的遁术比试一场,但断然不可动用阵法这等歪门本领。

老头相当干脆,知晓云仲钱囊算得上充沛,亦是不顾所谓架子脸皮,亦步亦趋随云仲下山,自然是如履平地,但转头时节亦是觉察出云仲走山盘山的本事,远胜常人,难得又是多瞧过两眼,嘴上不饶人,心下倒略微认同了些这位后生,表面却是仍旧挂着些瞧来就不太惯用的高人样貌,随云仲落脚到客栈之中。

所以客栈其中的小二,见过云仲的时节就愈发恭敬,当中自是缺不了掌柜叮嘱,言说千万要伺候妥当这位金主儿,本就是酒量奇大之人,常饮好酒,何况如今又添上一位不知从何处而来的酒鬼老头,一时银钱如流水,通宵达旦皆无片刻安宁时日,那衣衫寒酸的老头犹如是渴鬼托生,好容易逮到云仲这位腰间银钱丰盈的主顾,近乎每日都要将自个儿饮得酩酊大醉,全然不是寻常酒中客,但为求醉。

但凡有醉,口风即松,此也便是为何许多商贾往来,或是有官吏行方便事,必先行于酒席间分出个胜负输赢,直到两方皆是不胜酒力,办事生意,当然也就比起以往要容易无数,本不应当轻而易举即可做成的事,往往即可在这须臾转瞬交错的杯中物里,将念头口风催动得甚是懈怠。

可云仲总觉得,这老头是本就打算说与自己听,大抵是这么些年月以来,都将心事诉与明月,讲与山鬼,口音甚重,而却偏偏听不出何处是乡间。

老头说自己已然忘了是从何处而来,也忘却自己到底原本有多少分本领能耐,唯独是知晓,才上山间的时节已是四境,可这么多年来境界,竟是不进反退,一落再落,最终也就仅是能剩余个四境的根底,才是未曾落下,再者身在山间神志浑浑噩噩,怕是连自己到底知晓多少神通,都已回想不起,只晓得有遁术算是高强,于是即便露宿树梢头,醉卧山腰松,跟随四方八面忽然而来长风晃动,而不觉有甚不妥,甚是怡然自得。

好在这些年来,同猿猴抢泉眼,同麋鹿争野果,吸食日精月华,应当是勉强生出些神念,能够时常回想起两三事来,只觉当年好似除却刀剑往来之外,仍有一件旧仇怨未解,而这仇怨或大或小,或深或浅,但老头唯独记得自个儿从来都是孤身闯荡,既无存世的亲眷,亦不曾成亲,就是说起有两三旧友,都得略微臊红那张老脸,孤孑一身,唯独剩下这身已记不清如何修来的四境修为,在人世间晃晃荡荡,不知从何处来,不知往何处去。

云仲从始至终只是点头,或是沉吟,唯独迟迟不肯出言,直到老者将始终揣到怀中的残破右掌掏将出来,才是神情一变。

老头右掌指根处光秃至极,五指近乎齐齐断去。仅是剩余余半截断掌,仍旧凭半面断掌持杯,瞧来便是瘆人。

世间四境,除五绝之外已是能立身在天下以顶的绝艳大才,有断掌一事,极不寻常。

“甭拿那等眼神瞧老子,晦气得要命,老子倒是相当稀罕这断掌,既握不得剑,也拿不得刀,从而倒是不至于回想起来什么丢人事,也不必想起早年间是凭什么本事叱咤江湖的,既然是在神智不定的时节,找寻到这座山兰城周遭重峦叠嶂,还真不想记起什么前尘旧事,活一日算一日,单单是山间至善景就足够伺候好老夫,又何来非要去寻什么所谓自在,你们这些位江湖客心心念念惦记的剑气如虹,还不如前几日老子从猴头手中夺来的野浆果,踏踏实实落到腹中。”云仲一笑,再不去打量老者断掌。

才不过下山两日,实则已然是摸清老头的脾气秉性,这人忘性甚重,昨日才是痛快饮酒,今日却已是忘却大半,若是不加以提醒,恐怕当真是要忘到九霄云外去,脾气秉性却是直爽得紧,乃至于颇有些实诚,最是不齿行那等鸡鸣狗盗或无端占旁人便宜之事,可惜喝起酒水来,半点也不顾虑云仲腰间钱囊,云仲曾旁敲侧击询问过老头,可曾知晓近来城中有头食铁的山间走兽,但却是被其勉强搪塞过去,不过对于一位不甚精熟扯谎的豪气人而言,云仲瞧得真切,分明是闪烁其词,迟迟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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