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5章 笔尖下的战争(二)(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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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福1660年生于伦敦屠夫家庭,在虔诚的新教环境中长大。还不到三十岁,他就将生平赚到的第一笔财富赔光了,肇因自己的草率及生意伙伴的欺诈,此后,他就凭借写作过着离经叛道的生活。他先以讽刺文《地道的不列颠人》出名,接着又积极鼓吹不列颠应取代开始走下坡的西班牙帝国接管其海外势力。他刻薄的政治小册子经常为自己惹来麻烦,最后他被判邪灵附身,上了枷子,关进“新门监狱”。

但这样的遭遇似乎并没有让他萌生出任何改过自新的想法,事实上,自写诗派逐渐消失在历史文学的长河当中之后,像他这样闭上眼睛,瞎写的家伙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主流创作思潮。而他笔下的中国也因为他的这种创作思路,或者说是当时的文学创造气氛,而不得不背上了当时人一些狭隘的偏见。

他第一次谈到中国,是在1705年奇幻作品《巩固者》及《月球世界》中。当时笛福似乎颇能从善如流,采用了一些有利于中国人的论点,指出他们“有历史、聪明、有礼、勤奋”,手工造诣很高,正好弥补“欧洲科学落后、无知的缺陷”。不过到了1719年,当他出版《鲁宾逊漂流记》第二部时,态度却变得敌对、歧视,这可能是因为他个人思想发生了变化,也可能是为了吸引不列颠中产阶级读者才这么做的。

笛福1719年8月将该书仓促付印,希望借着4月才出版的第一部的畅销余威,乘胜追击。也许是太过仓促了,使得原本可以从容写成的书显得草率而尖锐。因此,虽然鲁宾逊抵达中国的过程,有点类似一百五十年前平托书中主人翁意外进入中国的情节,笛福却缺少平托的悠闲语气,也未尝试以比较性手法来反思。

当鲁宾逊与几名同伴意外漂流至中国南方海岸后,他们开始往内陆出发,并对中国产生了良好的第一印象:

首先,我们花了十天工夫抵达南京,那确是值得参观的城市。据说城内有一百万人,我却不太相信。城内兴建得当,街道笔直,相互以直线交错,使得城市图的绘制极为容易。

但是接下来的长篇谩骂立刻将此第一印象破坏无遗。所有与中国有关原本正面的事,全都成了负面,而所有负面的事则更加不堪了。笛福是这么写给不列颠读者的:

当我将这个国家里可怜的人们和我们自己相比时,我必须指出,无论是布料、生活方式、政府、宗教、财富,甚至所谓的荣誉,根本不值一提,不值一写,也不值读者们一读……

……较之欧洲的宫廷和皇室建筑,他们的房舍算什么呢?较之不列颠、荷兰、法国、西班牙的四海通商,他们的贸易算什么呢?较之我们城市里的财富、气势、轻便的服装、华美的家具、无穷的变化,他们的城市算什么呢?较之我们的航运、商船队、强大的海军,他们港口上寥寥可数的破铜烂铁算什么呢?

自佩雷拉以来,西方报告都会将中国羸弱的军队拿出来做文章。但是没有一个人像笛福这样彻底诋毁中国,而且还能找到大量资料佐证:

谈过了海军,要谈谈他们的陆军。他们整个王朝虽然可以募集出二百万战士,但是除了毁掉国家并饿坏自己外,这些军人什么事也办不成。如果他们打算围攻佛兰德斯内的坚固城池,或与训练有素的军队交战,只消一纵队的德国铠甲兵或法国骑兵,就可以将他们完全歼灭;在我们一支严阵以待、守备精实的步兵面前,他们纵有一百万人,纵以二十比一的比例出现,也是枉然:不,我绝非吹嘘,我相信三万德国或不列颠步兵,甚至一万法国骑兵,就可轻易击败所有中国部队……不错,他们有军火,但都是一些落伍、不灵光的玩意;他们有火药,但是毫无威力;他们在战场上没有纪律,不懂运用双臂,不善攻击,也不知撤退的时机。

对笛福而言,这种结果其实是真实与想象脱节使然。诚如他借用鲁宾逊之口指出:“我必须指出,当我回家并听到大家谈论中国的种种美好时,就觉得非常奇怪,人们传述中国的伟大、富饶、光荣、宏伟、贸易,事实上,中国人不过是一堆贱骨头、一群愚民、龌龊的奴隶,臣服于一个只配管理这种民族的政府之下。”

在同样简短而耸动的段落里,笛福文中的鲁宾逊将中国所谓的学者斥为“粗鄙、可笑地无知”,甚至认为在与欧洲相比较后,其农民的“耕种技巧,不完美、无能”。在愤世嫉俗的情绪下,笛福不仅贬抑了中国农民的勤劳,更过度夸赞了不列颠农牧业的兴旺,而此一观点就要在他即将于1724年面世的新书中揭露。这本名为《大英帝国全岛游》的书,距离前面一本同样哗众取宠的书《瘟疫年之志》才不过两年。

最让笛福不满的是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优越感,他们完全不理解,除了军事,西方在许多其他领域也远远凌驾于中国。他认为“特别荒谬”的是“他们除了自己,谁都瞧不起”。

借着鲁宾逊与一名中国统治精英的不期而遇,笛福彻底表达了他的怒气:

他骑马进来的样子,简直是堂吉诃德再现,浑身充满了浮华与贫窘。这位油污满身的唐是个脏胚子,身上的外套明白昭示了一个驴蛋的俗丽与暴发,比如说悬着的袖子、流苏以及到处可见的开口和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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