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替身卷款跑路了吗 第65节(1 / 2)
酒桌上的三人均沉默了半刻。
宁晚晚也不意外。
毕竟他们认识的时间也确实是太短了,虽说因为短暂的利益共同体而结盟,但却远远不到彼此信任的程度。
可宁晚晚相信,最终他们会同意自己。
不因为别的,最终还是两个字:利益。
果然,骰娘率先将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行,我先来,我愿意!”
宁晚晚舒了口气。
下一刻,小和尚也紧随骰娘之后:“阿弥陀佛,贫僧也同意。”
最后就剩下酒鬼了。
酒鬼这个人的防备心比较重,宁晚晚也做好了他会不接受的准备。
但出乎意料,酒鬼只是笑了笑:“我也同意,不过,不是为了劳什子的结盟,而是为了它。”
说罢,他晃了晃自己手边的大酒葫芦。
被灌地满满当当的酒在葫芦里发出闷闷的声音,那是昨日,宁晚晚顺手送给他的。
至此,结盟的事宜,四人一致同意。
宁晚晚也算是稍稍安心。
正如天眼所说,她这一趟,相比其他三人,是势在必得。
命剑对剑修来说,意义重大,甚至比一个好师父还要重要;若是剑修没有自己的命剑,就好像是一辆车没有安轮胎,又好像是一架飞机,没有起飞的机翼。
拿宁晚晚来说。
这三年闭关修炼,她其实是很想有一把命剑的。
奈何三年里杳无音讯,她也怎么都没想到,自己命中注定的那把剑竟然三年才出现一次,就这一次还引发这么多腥风血雨。
没有命剑,和普通的宝剑无法做到完全的心意相通,剑随心动。
是以,宁晚晚在剑法上的修炼很难有所提升。
所以这三年她都是靠锻体,也就是修炼一些传说中对剑修根本没什么用的“拳脚功夫”。
虽然宁晚晚也没觉得“拳脚功夫”有啥不好,毕竟现在的她早已不是当初那个拍拍石桌手就疼的要废的小废物,而是一拳一个狗渣男,别提有多爽快。但,前头说过,这片大陆毕竟是剑修为主的世界。
但凡是高手、大能,没有一个不是以剑出名的。
偶尔也有一些修士另辟蹊径,修医、修符……但这些统统都算在杂修的范畴中,是所谓的“旁门左道”,无论是认可度还是杀伤力,都远远不及剑修。
要想站在大陆战力的巅峰,要想再也不被人视若草芥……宁晚晚自然也是要修剑的。
不但要修,还要修地漂亮,修地顶尖。
宁晚晚的性格里本就有着股要强拼命的劲儿在,否则她上辈子也不会短短几年就在娱乐圈出人头地;如今虽是换了世界,危险程度升级再升级。
可宁晚晚一想……最差的结局就是原书里的死了,而她上辈子已经死过一次,再差,还能差到哪里去呢?
畏畏缩缩,什么事都会做不好。
迎难而上才是真理。
也因此,天眼提出情丝是她“命剑”的那一刻,宁晚晚就已经做好了决定。
哪怕要与书中的女主叶离正面对抗,她也不怕。
……
确定好结盟以后,四人很快就收拾好行囊,准备出发了。
距离下一次情丝剑秘境开启虽还有三天,但这秘境乃是位于中州地界,而非魔域所在的下九州。
从下九州到中州,遥遥几万里,就算是使用传送法阵,路途上也要耗费整整两天的时间。
时间紧急,很多事情只能路上在商量。
在临行前宁晚晚试图用天眼的能力搜索有关情丝秘境的线索,提前做好准备。但奇怪的是,这么多年以来,竟没有任何有用的线索流传下来。
酒鬼谈道:“说起来,我曾一时兴起,去过这秘境一次。”
众人:“什么??”
酒鬼灌了自己一口酒,吨吨吨,喝得脸颊通红:“但什么都不记得了。出了秘境以后,脑子里空荡荡的一片,我以为是我酒醉,所以忘了。”
但如今众人有意再探秘境,却没能找到任何线索,足以证明酒鬼的失忆并非偶然。
“看来,这秘境没那么简单。”
宁晚晚若有所思道。
“自然不会简单,否则如何够当本尊的徒弟?”
说着,林欲雪不动声色,悄然将一块儿精致的桂花糕夹到了宁晚晚的面前。
宁晚晚:“……所以为什么魔尊也去?”
林欲雪斜睨她一眼:“本尊不去,你哪里来得飞轿坐?”
宁晚晚看着眼前的桂花糕,感受着周遭舒适的环境,闭嘴了。
掏钱的才是爸爸,爸爸说的都对!
骰娘则感慨:“不愧是魔尊,好大的手笔。”
这顶飞轿,足足有寻常飞轿的十倍大小。
飞轿里不但有桌椅,还有床榻,隔间;甚至连修炼的地方都有,比她家都大,东西都全。
更重要的是,以飞轿赶路,比其他任何方式都来得舒坦。
御剑浪费灵力,法阵浪费时间。
飞轿两者都不浪费,而且还能看美男赏心悦目,可谓是上上选。
想到这里,骰娘忍不住就勾起了几分别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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