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女首富 第180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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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他们来说,就是他们传播的信念。

他们自然意识不到版权的存在。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当初翻译《公阐党宣言》时,谁也没考虑版权啊。

曹敏莉对这些知之甚少,但仍然感觉新鲜又有趣。购买歌曲版权这种事在香港乐坛很常见。现在正是歌手风光的时代,有限的词曲作者根本不足以支撑起整个乐坛的繁荣。所以大批购买日本以及欧美等国的歌曲然后填上粤语词,重新翻唱,是常规操作。

曹家虽然不涉足娱乐界,可香港就这么大,要说完全没联系,那根本不可能。

她痛快地应下了周秋萍的请求:“行,我给你问问看吧。大陆市场这么大,想必会有音乐公司感兴趣的。”

周秋萍大喜过望,赶紧报了一连串的歌名。这都是在羊城和深圳地区受欢迎的粤语歌。其实现在广东才是大陆流行音乐的中心,好些歌都是从南方开始流行起来的。

曹敏莉询问她:“你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我不要求唯一的版权,也就是说唱片公司可以将版权授权于我,也可以授权给其他人。”

曹敏莉奇怪:“为什么这样?既然都掏钱买版权了,为什么不干脆拿下大陆地区的唯一授权?”

周秋萍笑呵呵的:“好花大家戴,好歌大家唱,能让我们这边唱就已经很好了,我们不要求唯一。再说了,我要了也没用,到时候人家翻唱,我还能拦着?”

曹敏莉忍不住微笑,这是事实。其实不仅仅在内地,香港歌坛一歌多翻的状况也很常见。除非拥有版权的人真闹上法庭,否则大部分唱片公司都默许这种事存在。毕竟真要维权的话,除非你财大气粗,不怕得罪这么多同行,不然就是你好我好大家好。

她点头答应对方:“好,我会给你问问看的。”

看女儿挂了电话,周高氏好奇地问:“你买歌干啥?这有啥用?”

这歌又不能吃又不能喝的,这要咋买啊?买磁带吗?

周秋萍笑道:“买歌挣钱啊。”

这个想法她是在回来的路上突然间想到的。从打口磁带的受欢迎程度就能看出来,人们不仅对物质生活有需求,对精神生活的需求更大。

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应该算是流行歌曲磁带打天下的好时光。尤其随着随身听的流行,好多人都愿意买磁带听歌,一些在后来人看来相当稚嫩的磁带,动则也销量过百万。

这个时代还没有水军,也没有刷数据一说。一首歌能不能红,除了它本身的质量之外,重要的是它的曝光途径。

现在没网络,歌曲能够被大家熟知的途径不外乎主要是两种,一个是在电视上播放,另一个就是从广播里听。

像中央台的《九州方圆》节目,就捧红了好多歌星。还有每年的春晚,让无数歌手走进千家万户。除此之外,就是电视剧的主题曲了,也在大街小巷流传。

还有广播电台的音乐节目,通过声波,像各种歌曲传入大家的耳朵,也让一大批歌手被人们所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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