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点燃(2 / 2)
秦旗:“我的意思是,你有权利和我解约,但是我什么也不会配合你。”
【尼克:该死,在这关键时刻你发什么疯?现在可是个大好机会!】
秦旗:“这点你说对了,确实是一个大好机会,但是我决定放弃。”
【尼克:见鬼,我命令你来公司!】
秦旗:“我很抱歉。”
【尼克:秦,你知不知道你招惹了谁?只要我撤掉那首歌,你就什么也不是,你乖乖配合,我保证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秦旗:“尼克先生,祝你好运...”
说完,秦旗直接挂断了电话。
安妮:“啊,热水好好喝...”
其实这倒不是秦旗骄傲,因为他知道那首《shalala》不属于他。
正如他一开始签约的合同,这首歌的创作权属于RC唱片公司。
现在公司内部找秦旗,说好听是希望秦旗参与歌曲后续的宣传策划。
说难听是利用秦旗。
宣传推广对于秦旗来说,自然会有不小的好处,比如收益,比如公司资源倾斜,比如知名度扩大。
但公司是不可能将创作权交出来的,因为那些都是钱。
所以秦旗也不可能完全拥有这首歌的巨大收益。
反正绝大部分收益不属于他,他也就懒得配合了。
对此,秦旗做了一个选择,就是完全放弃掉这首歌。
况且其实他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呆呆的安妮看向静静看书的秦旗,“秦,你会后悔吗?”
秦旗翻着书本,看着安妮笑了笑,“安妮,我们本来什么都没有,又怕什么呢,而且,我们会拥有比钱更大的收获...”
安妮:“我信你个鬼,你这个糟老头子坏得很...”
一曲成名,来也快去也快。
只是如果一曲之前,还有不知数的名曲在网上默默流传。
那成名曲就像点燃干柴的火把,瞬间轰地燃起熊熊大火!
安妮乐队,在一个不正经的日子里,突然间就红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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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该死!”
尼克差点将手机摔成细碎,他双手撑在桌上,拧着眉头满脸恶狠。
这时,房门来人。
“尼克先生,《shalala》的点击率已经到八千万了,预测顶峰会在一亿左右,我们最好快点进行歌曲宣传...”
尼克感觉自己的脑壳有些疼,他脸一沉,赶忙拿起座椅上的衣裳,“我亲自去找他。”
只是尼克才迈步,他突然一愣。
“他住在哪里,有谁知道?”
这时有人纠结地出声:“我听说,她们是流浪汉,根本没有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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