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三章 神童(1 / 2)
侯振华在整场诗会中,是几乎所有人注意的对象,他的一举一动,许多人都看在眼里,自然也是看到了他对于郭茂实那不屑的表情,以及从他嘴中传出来的那不大不小的嗤笑声。
董晴虽然没有听到侯振华的嗤笑声,但却将他的神情看得一清二楚,心中原以为他只是一名古板的老学究,认为当年的事情,也许只是他不喜郭茂实的文章,才说出的那些话,在无意中伤害了郭茂实许久。
可现在看来,这位侯大儒的人品并不怎么样,说不定当年的事情还隐藏着什么猫腻……
侯振华身为大儒,不仅没有一丝大儒的风度,相反还有些小心眼,对于他当年对郭茂实那个“难登大雅之堂”的评价显然还记得,因此他出了个题目,以“雅”为题作诗。
董晴还是很关心郭茂实的,所以探出头想要看看他此时的表情和状态,可就在这时,董晴只觉有什么东西在拽自己的裤脚,低头一看,居然是一条只有两个巴掌大的黄色小土狗。
这会场之内怎么会有狗?
而且看这条狗的样子,绝对是条流浪狗,它的背上还有一条不小的伤口,伤口已经结痂,不过还没痊愈。
此时的它正用嘴咬着董晴的裤脚,用一双黑色的大眼满怀祈求的看着董晴。
它只是饿了想要吃卤菜,还是伤口疼想要寻求医治?
董晴本就是心善的人,见状心生怜悯,一翻手掌,多出一粒灵泉精华,小狗见状松开董晴的裤脚,迅速的将董晴手中的灵泉精华舔进嘴中。
一粒灵泉精华彻底征服了这条小土狗,好似对董晴产生了满满的依恋,摇着尾巴,不停的用脸蹭着董晴的小腿。
看到这么可爱的小狗,虽然脏了些,但董晴还是没什么抵抗力,一把就将其抱进怀中,不过却并没怎么逗弄,而是抱着狗一同看向看台的方向,关注着郭茂实和董航的状况。
而董晴这边的一幕,刚好被一名手拿折扇身穿白衣的书生看到,他眼珠一转,心中就有了佳句,洋洋洒洒就写下一首诗,上台交到林十月手中。
董晴认识这名书生,刚刚就是他在台下谈起的林十月,看他那自祤风流的样子,董晴对他就没什么好感,等听到林十月缓缓唱念出他作的诗后,更是对他不喜,想到了陈枉然刚刚的话,“这就是所谓的诗会,所谓的读书人。”
“碧水波光照树阴,疑落春神抚瑶琴。
贩夫黄犬茫然顾,不识文采不识君。”
林十月念完手上的诗后,下意识的就往摊贩那边看去,仅是一眼,就看到了抱着黄狗的董晴。
而其他的书生亦然。
这名书生的诗就差点名道姓直指董晴了,如此德行之人,作出的如此诗句,居然赢得满堂喝彩。
阶级自古以来就有,以贩夫走卒衬托读书人的清高,在这种场合,自然能赢得不少人的认同,也算是符合“雅”的这个题目。
廖远随后也作诗一首,不知是不是受侯振华与郭茂实之间的往事影响,作出的诗只是平平,并没有出彩的地方,还不及刚刚那名嘲讽董晴的白衣书生。
许光杰思索许久,又看到唯一称得上是对手的廖远作出的诗如此平庸,自信马上就来了,执笔快速写下一首诗,自信满满的递给林十月。
“云雨山川纸笔间,知音万里斩琴弦。
黑白参差天下动,万古春秋付一篇。”
短短一首七言绝句,就将琴棋书画四大雅事全都囊括在内,可谓是才思敏捷,文采风流,难怪年纪轻轻就中了进士,真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此诗一出众学子全都闭了嘴,自愧不如起来。
就在许光杰享受着周围人的夸赞以及崇拜的目光时,只见一名稚童拿着一张纸走到台前,徐徐展开,上面的字歪歪扭扭,一看就是刚刚学写字不久的人所书写,离得近的人看到这字迹连连摇头,心道文星书院是没人了吗,居然让这么一个孩子出来献诗,更有甚者直接出声让他回家吃奶,引得众人哄堂大笑,可稚童并未受到影响。
林十月见状想要结过他手中的纸张,却被对方害羞的躲过,于是也没勉强,而是退到一旁,任由他开口念出了纸上的诗句。
“柴米油盐俗物,粗茶淡饭亦香。日日五更鸡未醒,兢兢为食而忙,恩重莫萱堂。可怜先考书生志,锦绣梦一场。
娉婷豆蔻韶华,粗衣素眉无妆。谆谆至理话家常,句句醒世文章,不弱男儿郎。今朝新奏升平曲,明日何人殇。”
乍听之下,这首新词似乎是赞扬母爱的,上半阙先感谢慈母含辛茹苦的养育之恩,每日不到五更天就要起床为生计而忙碌,最后感叹一下亡父只顾自己的志向,最终错过了真正该珍惜的东西。
到了下半阙,又转而赞美了另一女子,虽然家贫但知书达理,年纪轻轻就巾帼不让须眉,到最后又提醒自己若是现在只顾享乐负了佳人,日后便要悔不当初了。
可细细品来,这首词却又有其他寓意,所谓大俗即大雅,柴米油盐、为人处世同样蕴含人间至理,尤其两阙末尾的那句感叹,更是发人深省。
如今的文坛重诗词轻策论,若是任由这种风气继续下去,大齐的天下又能维续多久?难道真如词中之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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