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三章 恩希玛(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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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用餐的想法,尽管他的肚子也叫过了,但不管是香气扑鼻的菜肴,还是浓郁醇厚的红酒,都吸引不了他的注意力。

波尔塔就坐在他旁边,也没有吃东西,不过他是因为吃过了,不饿。

“噢,肖,瞧我这记性。”波尔塔拍了一下脑袋,表情有些懊悔,“我忘了你不爱吃这些,真是抱歉。”

肖凤仪摆摆手:“无所谓,C级了,吃不吃这一顿不影响什么。”

他确实从来都不爱吃这种西洋菜,何况日不落帝国的菜式还是出了名的少,肖凤仪都可以想象到他们凑出这一桌不重样的菜花了多大功夫去查菜谱。

吃个新奇罢了,肖凤仪都能想到,那些小家伙们过不了几天就得腻。

但是这时,一个颇有些老迈,但不失粗犷豪放的声音在两人身后响起:“不吃?那可不行,我早就料到你这个家伙又要挑食了。”

与此同时,一只手端着盘糊状的面食,很不客气地摔在了肖凤仪面前。

值得注意的是,那只手只有四根手指。

肖凤仪的眉毛在看到那只手的时候顿时扬了起来,他猛然转过身,看见了那个站在身后男人。

对方戴着一顶高高的厨师帽,面相很是沧桑;顶着一个红红的大鼻子,那是常年酗酒的象征;同时,一把蓬松的连鬓络腮胡把他的下巴遮得严严实实,如果在那繁杂油腻的胡须间仔细寻找的话,总能找一点面包的残渣。

“约翰。”肖凤仪的声音依旧平缓,但语气却忍不住微微欣喜起来,“没想到这次也能见到你。”

大胡子约翰不满地嚷嚷道:“说多少次了,叫我贝尼特,约翰这个名字一点也不能表现出我的形象,肖。”他的这种不满,源于日不落帝国起名的传统。

据说在上个世纪,从乡下找十个农夫问他们的名字的话,五个叫汤姆,四个叫萨姆,一个叫约翰。

这样看的话,“约翰”似乎也没那么普通,最起码比“汤姆”和“萨姆”好多了。

但实际上,如果你再去问这十个农夫的父母给孩子起名时的想法的话,汤姆和萨姆的父母会一致告诉你他们的第一想法是给孩子起名为约翰。

为什么不叫约翰,因为这个名字实在是太土了。

比狗蛋、狗剩、铁柱还土。

肖凤仪听见大胡子约翰的嚷嚷声后,仿佛这才确认了眼前真的是自己认识中的那个人,脸上的表情顿时展开,很是开怀:“得了吧约翰,无论怎样,我这辈子都不会叫你贝尼特。”

“哼。”约翰不忿地从鼻子喷出两股气,“你还是那么执拗……算了,先吃饭吧,吃完咱仨再一起喝一杯。”

“不,不喝,带队呢。”肖凤仪依旧拒绝了邀请。他前倾着身子,看向那盘糊状的面食,这些东西和桌上其他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的美味完全就是天壤之别,但肖凤仪却拿起勺子舀了一大勺送进嘴里。

粗糙的面糊和里面未捣碎的大颗粒顺着喉咙滑进胃里,肖凤仪忍不住感叹了一声:“你这棒子面儿粥还是当年那个味道。”

“这叫恩希玛!”约翰胡子抖了抖,“南非特产,恩希玛!不是你们那什么棒子面粥!”

肖凤仪故作不在乎:“就是棒子面儿粥,一模一样。”

约翰一时气结,抡起一旁的汤勺就想给肖凤仪来一下。

一旁的波尔塔看着这两位老友的斗嘴,脸上忍不住浮现出了会心的笑容,别看他们表面上呛火得都快打起来,实际上指不定心里多开心呢。

波尔塔在心里默默回忆着往事……我们仨多久没有见过了?快有二十年了吧,当年她意外身亡之后,队伍便散了,三人也各自心灰意冷地回到了故乡。

肖加入了军队,约翰当上了厨子,我也谋了份活计。

还以为再也不会见,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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