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湮灭(1 / 3)
章之微从未想到,自己竟衰到这种地步。
她只是想下楼买一些可以当作应急食物的面包,就被人抢走箱子。
抢她的是一伙人,有男有女,个头参差不齐,肤色也各不相同,看起来就是印尼人,好在年龄都不算大,领头的男性盯着章之微的身体看了许久,那视线让章之微感觉到厌恶。
拿走箱子并不算结束,这群人显然有更恶心的念头。
章之微挺直胸膛,她直接拔出藏在衣袖间的锐利匕首,盯着这群人,她不确定对方能不能听懂她的话,但她还是用英语重复:“我有性疾病,如果你们敢碰我,我会将手腕割开,将血液抹到你们的眼睛和嘴巴里,让你们和我一样得病、长疱疹,死掉。”
她这样具有威胁的话刚出口,领头的人果然厌恶地看了她一眼,停下脚步。
章之微耳侧听到有车的声音,她并不打算和这群人周旋,趁他们犹豫,飞快跑走。
……这群杂碎!!!
章之微咬牙。
她早就听人说起过,这些从印尼越境而来的非法移民。或许是因为种族问题——毕竟印尼人与马来人同种同文,这个层面的考量下,官方对这些人基本上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使他们已经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尤其是华人,这些印尼仔喜欢打劫华人。
尤其是入夜后,经常会有一些赌徒、宵小,甚至于吸食du品的“白,粉仔”,都开始四处游荡,寻找着下手机会。
章之微庆幸自己并没有将所有的钱财都放在那只箱子中,她身上仍旧有钱,还有金子,这些东西都藏在她的身上,虽然奔跑的时候会被沉甸甸的金子砸到肌肤有些不适的疼痛。但是,管他呢,这世上还有比被金子打到发痛更幸福的事情吗?
章之微想,应当没有了。
她本想先回酒店住一晚,等天亮后再按照原计划离开,只是右眼皮一直跳,提醒着她,似乎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她本该给夏诚明打电话,即将拨通前却又犹豫,决定打往港城旧宅。章之微用英文讲,请找陆老板。
接电话的人没有听出她的声音,人讲国语,讲粤语,讲英文,都是不同的声线。
安静等待几分钟后,陆老板来了。
他只告诉章之微:“陆廷镇已经去马来西亚,我猜大约要东窗事发,你跑,跑得越远越好。”
“之前为你做的身份证明都不安全,”陆老板说,“现在对你来说,最安全的就是带着钱走。我不能再给你帮助,因为日后我很可能将这些全都告诉廷镇。”
“你多保重。”
……
章之微站在听筒前,结束前,她轻声叫他:“爷爷。”
陆老板没有放下话筒,他安静地听章之微的声音。
刚到陆家时,章之微就这样唤他和陆太太,爷爷,奶奶。毕竟她养父是陆老板的手下,要称呼他一声老豆,章之微的辈份更低。
不过,后来章之微不再叫爷爷奶奶,她叫陆老板,陆太太,和家中佣人一样,唯独对陆廷镇称呼不变,从小到大,都是一句陆叔叔。
也只有陆廷镇,在阿曼那件事暴露之后,仍待她好,一如既往。
她是个好孩子,聪明识趣,知大体,如果不是和陆廷镇有私情,陆老板也会为她挑个不错的人家。安安稳稳地远离纷争,做一个普通人家的妻子,做一份正当的工作,多好。
可惜她命不好,可惜她被陆廷镇看上。
陆老板说:“微微,跑吧,以后别再打电话回来。”
章之微说:“谢谢您。”
她没能听到陆老板的话,在她说出第一个字时,陆老板已经结束这通电话。天高海阔,总有她能去的地方。章之微临时改了主意,她在路边店里买了一套马来人常穿的那种长袖长裤,重新梳理头发,用丝巾和帽子裹起头部,乘车前往丰盛港。
她不能是陆廷镇的章之微,也不能是陆老板取的罗淑仪。
在登记的时候,章之微说出自己的新名字。
“美华,”她说,“我叫梁美华。”
巴士缓慢地出发,将自己几乎从头到脚都裹严实的章之微没有看车窗外景色,她只平静地注视着前方,她知道自己将要去哪里,去一个忙碌、紧凑的渔港。
她希望自己在这个并不发达的中转站能够暂时栖息一段时间。
上帝保佑,希望她在夜间不要再遇到意外。
这样想着,章之微握住手中匕首,慢慢地回忆起之前学到的一些格斗技巧。
她现在还不想杀掉什么东西。
-
次日上午十点。
陆廷镇捏着报纸,他攥紧这张报纸,连结账也忘了——老四付了饭钱,连带着陆廷镇拿走的那份报纸价钱。
陆廷镇只说一句话,他要去报纸上的事发现场。
这并不是一件难事,陆廷镇一言不发。老四心中不安,几次窥视,都见陆廷镇冷峻无笑容的一张脸。
案发的废弃工厂早已被警察局的人封锁,扯好警戒线,几个“马打”,即警察守着,他们都是马来人。站在最外围的人遥遥看着陆廷镇走来,皱眉:“你们做什么?这里不允许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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