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1 / 3)
那是一个昏黄的午后。
宋清一记得那天的夕阳特别好看,绯红之中带着点浅紫,像是只有做梦时候才能想象得到的场景,他拍了照片给奶奶发了过去。
他甚至还记得那个黄昏带着牛奶糖的气味,在晚自习之前,他站在天台之上眺望远方,笑着说:“我以后要去北辰,我要在那里活得有模有样,还要把爷爷奶奶接过去,天天买吃红烧肉给他们吃,然后给爷爷买一副象棋,给奶奶买一副麻将,有空就陪他们玩。”
杜默笙笑道:“三个人打不了麻将。”
宋清一抬手捏了捏杜默笙的脸:“这不还有你,凑一块刚好四个。”
杜默笙是宋清一最好的朋友,长得很白净,睫毛又翘又长,说话永远不紧不慢。时时都是宋清一跑在前面,杜默笙走在后面,但只要宋清一回头,就能看到这个温柔的男孩站在夕阳里笑望着他。
距离晚自习还有半个小时,他们习惯于在这个时候聚在天台,一起看夕阳,吹晚风,聊聊梦想。
宋清一记得那个午后,晚霞特别漂亮,只是杜默笙的笑眼很疲倦。
两人并肩而坐,空气里带着夏天独有的、沉闷而清甜的香味。
杜默笙转头看着宋清一,他轻声说:“清一,其实我……”
……
宋清一从梦中醒了过来。
他已经很久没有做过梦了,非要细究的话,无论是吃药、使用睡眠舱,还是失眠之后的浅寐,他或是保持着清醒,或是陷入一片沉黑,梦境都已经被他抛弃,记忆也被深埋于角落,久久不曾翻出。
欢欢睡得正香,宋清一拍都没能把它拍醒,但成功的调出它身上的钟表功能,看到现在不过是凌晨三点多,他睡了不足两个小时。
宋清一听着欢欢的呼噜声,轻叹一声:“你倒像真的狗。”接着他又嘟哝一句,“闻迹这家伙说什么每天跑一万米可以有效减缓失眠症状,我信了他的邪……”
随后宋清一从被窝中爬起来,此时他的脑子无比清醒,很难进入二次睡眠,他帮欢欢盖好被子,起身倒了一杯水走到窗边。
至品公寓楼临街,他靠在窗边就可以看到街景。
很久之后才会有车辆行过,在这个满载着梦境的区域,宋清一看到街对面的公寓楼内有和他一样清醒的人。
宋清一舌尖蹭过上颌,喉咙有些痒,肺部在尖叫沸腾。
他原本以为执法局压力比较大,大家应该或多或少都会抽烟喝酒,却发现一队的人爱喝酒却不抽烟,闻迹也是白长了一张老烟民的脸,身上一点烟味都没有。
宋清一很少抽烟,也没有烟瘾,但会想在某个时刻用酒精与烟草一同麻痹神经,长久以往,家中还是备上了不少烟草与酒,然而他没在公寓里翻到。
这个公寓大致看着与北辰的青年公寓相似,然而还是有很多细节都不一样,这些区别时时都在提醒他时间早已流逝,他被不上不下地卡在了时间间隙中。
他在这里,就好像只是一个完美的巧合。
此时宋清一的头脑过分清醒,他闲来无事,又抽出了《第九洲现行刑法》逐字逐句地看着,好像这样就可以淡化此前的梦境。
等太阳从街道尽头升起,宋清一阖上书本,揉了揉发酸的眼睛,走过去把欢欢身上定的闹钟关闭,下楼去附近的便利店买早餐。
闻迹知道宋清一身无分文,于是一次性在便利店里存了五百块,只算早餐和部分生活用品的话,差不多够用一个月。
宋清一挑了个面包,下意识捏了捏判断软硬程度,心想他好像欠闻迹的东西越来越多了。
店员是一个很年轻的小伙子,小圆脸,个子比宋清一稍矮一点,总是眯着眼睛,看着活泼又亲切,宋清一这两周买东西见过他好几次,他的名牌上写着他叫安若,一个很好记的名字。
宋清一虽然年纪不大,但总仗着阅历比别人多几分,老占别人便宜,他叫安若“小若。”
“小若,这里有烟吗?”
安若点头:“有哇,你要什么类型的,我们这有粗的细的还有各种口味的。”
宋清一想烟草不愧是毒叶子,扛过辐射在三千年后继续祸害人类的健康。他凑过去看了一圈,摒弃掉所有从未见过的奇异口味,选了最便宜的一种。
安若给宋清一拿了一包烟,略有些担心地:“先生,平时也没见您抽烟,这烟杂质很高,很呛人的。”
宋清一摇头:“没事,就拿这个吧,我抽的不多,就是解馋。”他没说的是,别的烟都太贵了,他买不起。
宋清一回到公寓,欢欢已经起床了,正在不大的房间里疯狂转圈。
他撕开面包,点上一支烟,没抽,就静静看它燃着,最后快燃到滤嘴的时候,他将烟凑到唇边吸了一口。
“咳咳咳……”
只一口,宋清一的嗓子和肺都在火辣辣的疼,他感觉自己抽的不是烟,而是一把火直愣愣地闯进呼吸道,灼得他浑身难受。
他现在可算是知道安若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了,看来这些挺过辐射继续祸害人类的烟草,也是个不好惹的狠角色。
这一下彻底杜绝了宋清一因梦骤然升起的烟瘾,这包烟也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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