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九章 谁说这不是违法的?(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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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就是给你看的。

除了销售这种比较特殊的行业。

结果现在,人家都不演了,干脆就告诉你,我就是在骗你,把你骗来就行。

也因此,他感觉现在这市场上招聘的很多公司都有着这样那样的骚操作,但是根据网上的分析,好像又没有问题。

可这真的没问题吗?

周毅觉得可以和方大状聊聊,看看他有什么看法。

这不是具体的咨询,而是聊一下对于事情的看法,自然不需要付费。

便在这样的情况下,魔都的许主任被降职处理了。

当舆论热度很小的时候,哪怕真的有事,也不会算事。

但是当舆论热度很大的时候,就算是小事,也可以找出处分的理由来,更不用说他许主任真的有事。

好家伙,法院都判了说你得在人家校园论坛上公开道歉,可你倒好,这么玩,是觉得我们都看不出来吗?

藐视判决,这个东西可大可小!

因为现实社会中有太多不把判决当回事的人了,主要是指民事判决。

比如欠钱不还,我都已经准备好当老赖了还怕什么,财产转移,每年大不了进去待几天,你还能把我怎么样,还能弄死我不成。

这还是自然人,当一个公司想要赖账的时候那就更简单了,破产清算呗,至于你能分多少,那和我这个实际控制人有半毛钱的关系嘛。

人们想当然地以为,法院只要想干嘛,那其他机构都会无条件配合,这是理想状态,现实是,法院也不是想怎么来就怎么来的。

但是呢,当舆论发酵后,这情况就不一样了。

你一个堂堂的支行,本来这么故意不给改征信就已经很离谱了,结果现在法院判下来你都这么阴阳怪气地不好好执行,你这是给谁看呢?

尤其是最高法,这案子是什么,这是今年开年之后新的第一批指导案例,结果你就给整这样的幺蛾子?

不用说,风波之下,别说他一个许主任了,广大网友们已经开始发文要深扒后面的“保护伞”了!

那你许主任自然是干不下去了。

再深扒,许主任的上面都要有麻烦。

网友们真的是吃瓜吃爽了,因为以前真的没有人能想到,征信这样银行内部的事,还会涉及到名誉权。

那个赔偿看的很多人眼热,于是很快,人行便发了新的通告,要求各地金融机构展开自查,务必要求“及时、快速、准确”的报送征信数据。

当然,气氛都已经到这了,当爹的不出面揍两巴掌那肯定不合理吧。

于是相应的,针对飞跃银行的处罚已经下来了,罚款五万元!

经过了这件事,原本一些对于误报征信修改并不是很上心的金融机构,都开始了自查,因为已经有不少“专业人士”盯上了这块蛋糕。

为什么,你以为现在很多的网贷和小贷公司怎么能把你的信息上报征信呢,怎么能动不动就威胁你说上征信呢?

很简单啊,这些小贷公司很多其实是没牌照的,都是挂靠着一些地方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也因此,这部分征信情况其实并不那么严谨。

这要是被大家开始较真了,那真的可能吃不了兜着走。

…………

又是一个明媚的下午,天气已经有点热了,又快要到夏天了。

照旧,周毅方大状周欣然三人坐在了咖啡馆内,聊着一些很刑的事。

然后就聊到了周毅之前遇到的这种事。

他就想知道一点,面对着这种招聘时候的歧视,难道劳动者就没有一点办法吗?

舆论是很牛逼,但不可能每一件事都能有热度。

而众所周知,没有热度的舆论,那和厕纸没什么区别。

方大状一边听着一边开始喝咖啡,当听到周毅说“民法典、要约”之类的话时忍不住笑出了声。

“不是啊方大状,你笑我干什么?”

方大状没说话,旁边的周欣然也笑了。

只是眼见某个靓仔的眼神不太对,周欣然赶忙解释道:“周毅,不是我笑你,而是你这个理解有问题,既然知道这件事走要约邀请行不通,那干嘛还非得走这条路呢?”

高明的律师从来都不会走一条被堵死的路。

正如方大状曾经说过,刑法四百六十九个罪名,总有一个比较适合。

民事行为当然也一样了。

周某人当然不好说他这是在网上看到的,只能在那里不说话。

方大状终于开口道:“你啊,咱们才刚刚打了一个侵权官司,你现在就忘了,我问你,这种就业歧视,你说那公司有没有侵权呢?”

“民法典的合同编走不成,咱们可以继续走侵权编啊!”

侵权吗?周毅感觉自己好像又忽略了侵权的问题。

只是,不招汉东人,这侵犯了什么样的权利呢?

他不知道,因为民事权利太多了,而且应用起来总是有点出乎预料。

就像他以前根本不知道还能以知情权来起诉侵权的。

“周毅,你也是一个公司老板了,那你知不知道,有一个民事权利叫平等就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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