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忘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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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千泽城的时候,天终于放晴了。

两日后便是摘星大会,千泽城里汇聚了各方英雄,十分热闹。

马车一路走下来,终于在城东找到了一家还有空房的客栈。

客栈虽小,好在房间管够。

殷云生不用再睡柴房了,而孟清和,也终于能拥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

到了千泽城,余筱宛作为云山派一峰之主,这交际应酬之事,少不得要落在她身上。

这种事,总不好让叶季白出头。

叶季白此行并不打算张扬,到了这,孟清和才真正明白了叶季白没有留余筱宛在青庐城的目的。

这么好的门面,既然来都来了,那不得好好用一用。

余筱宛别的不说,单是往那一站,那气质,那相貌,立时便将云山派提升了一个档次。

该办正事的时候,余筱宛一点不含糊。

今天一早,余筱宛便带着殷云生去城主府拜访了,到现在还在外面忙活。

孟清和都有一整天没看见她了。

别说,还挺想她。

孟清和闲得无聊,快吃晚饭的时候,踱步去了叶季白的房间。

叶季白也闲得很,拿着一本破书在看。

孟清和邀他:“出去逛逛?”

叶季白扫了一眼孟清和的手臂,一路上有他精心照顾,又有云山派的秘药调理,孟清和手臂上的伤已经结痂了。

那么长一道血口子,眼见就快好了,孟清和都不知道是自己体质好,还是云山派的秘药疗效好。

不管怎样,总之摘星大会,她是躲不过去了。

孟清和虽日日与叶季白同吃同住,却还是拿不准他的心思。

你说他愿意放下心结接受孟清和吧,他却总冷着一张脸。

你说他不愿意吧,他又不时动手动脚,一点不拿孟清和当外人。

吊着孟清和这一颗心哪,那是十分焦躁。

焦躁之余,不如先把晚饭吃了吧。

千泽城的夜十分热闹,灯火明亮,游人如织。

孟清和拉着叶季白上了街。

要说这千泽城的小吃那是真的多,孟清和从街头吃到街尾,连吃了两条街,才摸着肚子打饱嗝,直呼过瘾。

这一年多待在云山派那个山旮旯里,真是憋死她了。

叶季白一路跟着付钱,眼见荷包越来越瘪,他踹了孟清和一脚:“还吃吗?”

“不吃了,买壶酒喝喝吧,喏,前面正好有家酒馆。”

叶季白不同意,“你伤还没好,不能饮酒。”

“我都忍了好几天没喝了。”孟清和摇着叶季白的胳膊撒娇,“叶师兄,给我买一壶酒嘛……”

到了千泽城,叶季白为了方便行事,自降身份,从师尊变成弟子。

殷云生无论如何也喊不出口,孟清和却是“师兄师兄”叫得开心。

孟清和脸皮越来越厚,当着大街上这么多人的面,就敢往叶季白身上蹭。

在旁人眼中,这俩无疑就是新婚小夫妻,正是腻歪的时候。

叶季白扶额,“只准喝一口。”

“没问题。”孟清和答应得十分爽快。

先买了再说。

仙客来酒馆里坐满了推杯换盏、高谈阔论之人,孟清和趴在柜台上,听店小二介绍店里的好酒。

“这位客官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咱啊,也不给您推那些小老百姓常喝的酒。”店小二直接忽略掉孟清和,与叶季白打招呼,“不知公子可喝过无忧酒?”

店小二上来就推无忧酒,孟清和多瞧了他两眼,合着这是要把叶季白当羊宰啊。

看来贺书凡的算盘真的打错了,无忧酒还是很畅销的啊。

叶季白冷淡道:“清河镇无忧酒家的无忧酒?”

店小二顿时两眼放光,对旁边吆喝上酒的客官置之不理,恭敬地奉承叶季白,“客官果然是懂酒之人,不瞒您说啊,咱们小店最近新到了一批比无忧酒更好的酒,客官可有兴趣品尝?”

叶季白看了孟清和一眼,孟清和头点得跟鸡啄米似的。

原本打算买一壶酒便回客栈的叶季白和孟清和,被请进了仙客来酒馆二楼的厢房。

无忧酒已经算是酒中的天花板了,价格之高,令普通百姓望而却步。

一般对于这样的贵客,酒馆都会有专门招待的厢房。

为了即将到来的摘星大会,千泽城的生意人自然是要提前做好赚钱的准备。

仙客来酒馆不仅进了一批无忧酒,还顺带了几坛据说比无忧酒更上等的忘忧酒。

孟清和蹙眉:“忘忧酒?”

贵客临门,老掌柜亲自陪在厢房里,笑呵呵地道:“正是,没想到这世上还有忘忧酒,老夫这辈子总算没有白活。”

在很久之前,清河镇上有位酿酒名师梅落雪,人称忘忧酒仙。

梅落雪酿的酒醇馥幽郁、绵长回甘,天下酿酒师无能出其右。

而清河镇之所以名扬天下,也正是因忘忧酒仙梅落雪,可惜自从他死后,清河镇的酒是一年不如一年了。

梅落雪一生酿酒无数,所出必是上品,而这上品之中,又有一绝品,名为“忘忧”,很久之前,世上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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