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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房里本来就安静,林白榆说完这话之后,好像更安静。
偏偏,她的表情比谁都认真。
隋钦指尖稍稍用力,易拉罐被捏得发出声音。
方云旗刚从台子上重新拿可乐回来,没忍住笑出来:“现在表白都流行这样了?新方法?”
“阿钦,你在梦里见过这位仙女吗?”他揶揄道。
林白榆蹙眉,“我问的是真的。”
她仰着小脸,房子里的自然光线昏昏暗暗。
隋钦毫不在意:“噩梦?”
林白榆点头:“对!”
那么惨的梦,又是穷,又是瞎,还被抓起来,就是噩梦。
“……”
“哈哈哈哈哈你这方法没用啊!”方云旗这回忍不住了,一口可乐直接喷了出来,连忙躲到一边。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搭讪的,说是噩梦了,竟然还能继续搭。
在夜色降临前,隋钦多看了林白榆两眼。
长得像观音,但是不太聪明。
可能这也是她家里富裕,却走到南槐街的原因。
隋钦抬手准备喝,忽然想起什么,“你认识我?”
林白榆想了想:“今天认识你的。”
无论是少年的隋钦,还是梦里成年后的隋钦,都是在今天才出现在她的世界里。
说完,她听见面前的男生哦了声。
“一见钟情?”
林白榆肤白貌美,家境不错,却不娇生惯养,脾气好,以前不说人人都喜欢,但追她的人从来不少。
都是别人追她被拒绝,还从来没人让她追。
她僵着背,确实自己这样子很容易被误会,但她不太想放弃:“你真没梦见过我吗?”
隋钦微微低头。
昏暗无比的烂尾房里,林白榆听见一声清脆响,一簇火光在她眼前突然出现。
他点了打火机。
隔着火苗,隋钦微微低头,与她对视,少女眉心的红痣更加惹眼,比他手心里的火还要热烈。
“没有。”他声音很平淡。
林白榆看见他突起的眉骨,高挺的鼻梁,想起梦中,她曾经亲手摸过的那张脸。
他们好像是一个人,又不是一个人。
林白榆有点失落,但又迅速飞扬起来。
不认识正好,岂不是说明只是普通的一场梦,她还是那个爽文女主一般的林白榆!
“哦,我知道了。”林白榆说:“那我回家了,你们也早点回家……”
隋钦松开打火机,火光消失。
方云旗蹭过来,“仙女,你住在哪儿?”
林白榆下意识回了句:“54号。”
隋钦眉梢一扬,“几号?”
“噗嗤。”方云旗没忍住,“你是真的跟踪阿钦很久了吧,连门牌号都打听得这么清楚,你住54号,阿钦住哪儿?”
“还说你对阿钦不是一见钟情,口是心非。”
“……”
林白榆张了张嘴,还是觉得走了最好,再说下去,说不定又要说出什么嘴瓢的话来。
-
南槐街不像是市中心主城区,到了夜里都还明亮如白昼,这里七八点就有的已经上床休息。
她出去时,只有零星几家亮着灯。
林白榆点开手机的手电筒功能,明亮的光线在一瞬间照亮了街道,在这里,显得有些特殊。
夜风吹起她的裙摆,露出一截笔直纤细的小腿。
方云旗问:“她不会是今天见到你,然后就一直追到这儿,还看着我们打人吧?”
隋钦语调闲散,“是吧。”
从街头跟到街尾。
“你这么冷淡,人家一腔热血,回去说不定得哭一场,你看她走时多难过。”
“没看。”
“……钦哥你真不解风情。”
林白榆冒冒然然的闯入就像是流星,不属于南槐街,也只存在于短短一瞬间。
方云旗回过神来,看向隋钦的胳膊。
“那母老虎又动手了啊,要我说,你要不搬出来吧,你又不是养不活自己。”
在他的想法里,能对隋钦造成伤害的只有隋有志一家。
“走了。”隋钦没回答,扔了空瓶,径直往外走,是和林白榆同一个方向。
“你去哪儿?”
“回家。”
将那样一个地方称为家,是讽刺。
-
林白榆坐上了39路公交车的最后一班。
隋钦回到了南槐街54号。
傍晚被砸碎的碗的碎片还是在门口,黄红英根本就没收拾,他将碎片都捡了起来。
“哟,还晓得回来啊。”听见开门动静,黄红英的眼睛吊起来:“我就说,饿不死。”
隋有志不耐烦,“回来就回来,吵什么。”
黄红英大声:“你就不想知道你这侄子哪来的钱?你说他哪来的钱!哪来的?!”
她跨过椅子,看到他抬起的手上的碎瓷片时,又下意识收住了脚,这小崽子可是个疯子,都敢对自己动手。
是的,黄红英一直觉得他的伤口都是自己弄的,好往她身上栽赃陷害——
她丝毫不记得她做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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