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篇(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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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文宇挠了挠头,说道:“那我送她一面美女锦旗,挂在她宿舍的墙壁上,让整个宿舍的人都钦佩她,这样她就会想起我的好!”

路明朗:“!!!”

他是真的雷了,没看出来二狗这小子真是钢铁直男中的钢铁,就这能撩到妹子,他路明朗倒立洗头。

“你太不懂女生了,给她送化妆品都比这强,你这些东西我八岁的侄女都不会看一眼。”

“啊?这样吗?”

徐文宇沉思了一会,说道:“那我送一支粉红色的口红,既有少女心,又符合女生对妆容的需求,哈哈哈……我可真是个天才。”

路明朗扶额,已经无力吐槽。

二狗这货一辈子也别想找到对象了……

“得了,你没救了……”路明朗倒头就睡,不再理会叽叽咕咕的徐文宇。

……

夜深,凌晨两点半。

徐文宇窝在被窝里玩着手机。

“你试过喜欢一个人很多年吗?”

目光扫过这个新博话题的时候,徐文宇的手指不自觉的停顿下来。

此时手机顶部显示的时间刚好从23:59跳到00:00,他顿神了一下,摁灭手机屏幕,闭上眼睛。

他喜欢过一个女生七年。

到今天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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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正好是她离开自己的第三年。

还在高中时代的时候,她说过打篮球的男生好帅,于是他悄悄混入了一群满身臭汗的男生中,每天泡在球场的时间越来越长,哪怕身上贴满了膏药,只要见到那条蓝色的发带,他就觉得浑身的伤痛都消失了。

她喜欢坐在球场边上绿植的树荫下看男孩子打球,也许是错觉,只要她在那里,他似乎总是要发挥的好些。

他还记得她喜欢带一些小零食,等他打完球,就把买好的矿泉水和吃完的零食包装袋一并塞到他手里。

有一次她被问到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

徐文宇翻了个身,嘴角挂着一丝不自觉的笑。

关于那天,徐文宇一直记得很清楚,她的眼神从自己身上扫过,笑着说她喜欢穿白衬衫的男孩子。

从那天起,他只穿白色的衬衫。

徐文宇不自觉地点开了朋友圈,看见了照片上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孩子,她还是那么耀眼,像一个公主。

高考结束那年的夏天,他不顾父母反对改了志愿,填到了海天市,这样就算他们不能在同一所大学,却依然分享同一座城市的悲喜。

只是,他从来没有对她表明过心迹,没有说过“喜欢你”。

徐文宇想起了书柜里用锁锁上的书,里面写满了他写给她的137封情书,虽然都没有送出去。

他像个犹豫的胆小鬼,他怕他以为的两情相悦都是自己的自作多情,始终犹豫着不敢踏出一步。

就像《请回答1998》中,曾经喜欢善宇的德善和喜欢着德善的正焕,他既像是德善,又像是正焕。

没说过“喜欢”,但他却践行着这样的事情。

也是那一年,他过生日,十八岁生日。

以往的三年,每一次生日她都会给自己写一首诗,或长或短,结尾都会签上只有他们两人知道的称呼——念卿。

念卿……

徐文宇笑出了声,突然流下了晶莹的泪。

那天,他接到她打来的电话,她语气里带着雀跃,一再重复着:“这次可不许捉弄我,老地方见哦!可不许迟到,不然今年就没有礼物啦!”

徐文宇有些恍惚。

当时是怎么回复她的呢?

不记得了……好像故意说了逗她生气的话吧。

他约定好的地方等了很久,打开手机一遍遍确认有没有她发来的消息。直到天色已暗,星星满天,也没有看到她,拨她的号码也只听到一遍一遍的忙音。

他等了一整整夜,推脱了朋友的酒局。

在空荡荡的游乐场,像是与鬼魂作伴。

也许,那晚她真的来过了……

9月14日夜里8点13分,自己终于接到了她打来的电话。

只是,电话那头的却不是她的声音。

“喂,小宇啊……”

是她父亲的声音,那个第一次劝自己喝酒的男人,徐文宇依稀记得自己在饭桌上逞强最后吐了一地的糗事。

徐文宇心里突然一阵悸痛。

电话那头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更咽:“昨天晚上她出车祸了,来看她最后一眼吧。”

这就是后事了……

是的,这就是后事了。

以至于那件染血的白衬衫,那封三年未开封的信,他都记不清了。

在月光下,纯白信封上,勾勒着娟秀的字:在我贫瘠的土地上,你是唯一的玫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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