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1 章 第九十一章 《西厢》(一)(3 / 3)

加入书签

我使劲摇头,难以想象。我们家连下人都不这样。

红娘赶忙抓紧我的手,又强调了一遍:“人穷到一定程度时,是顾不上体面不体面的,当他连体面都顾不得的时候,‘爱情’就已经不单纯是‘爱情’了。小姐,书中的女子们,哪个也不及你尊贵。而书中的低等男子们,从出身到样貌、从学识到才华,哪个也不及咱们未来姑爷端庄高雅、温文聪慧。你应该从咱们姑爷身上找爱情。”

她又说:“而且,这都是些禁书。虽然在你们小姐间是供谈论的悄悄话,不读不合群。但是,在老爷夫人们面前,是万万不敢提的。”

我点头。确实。大人们很喜欢东禁止西禁止,颠三倒四地禁止许多他们自己都不明白的多余事。比如我爹一个手下,好像叫孙彪还是孙飞虎什么的,自己是酸腐穷儒时,可以觊觎闺阁内凭妻富贵的垂天梯,等他好容易爬梯上了领兵的末等位置,立刻恨不得砌死自家女儿们的绣房。

那个老色胚,愤世嫉俗“我常怀济世志,可以忍常人所不能忍”,在我们间,是个笑话。连累得他的出身名门的夫人,及几名儿女,成了“常人所不能忍”,一并成为了笑话。

不过,红娘说归说,劝归劝,她只是个下人,是看不住我的。

我向往外面的世界,对她形容的那些“普通男人”还是特别感兴趣的。最起初的念头,也仅出于反驳:“不可能真存在那么不‘体面’的人,洗澡又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这个坏妮子,八成是受夫人们的授意,存心恶心我呢。”

偷跑道外面再看:原来,仅一文银钱,就可以买到许多许多的小玩意;扬起的沙尘真的可以将鼻孔熏黑;拴不紧的钱袋转眼就被偷儿们顺走了;锄头、禾苗和干柴都是拿粮食交换来的,也可以赊账;行远路也并非除了轿子、船、就是车,大多时候需倚仗双腿……还有,即便是看得过眼的店房,也难保没藏着些小动物们,虱子、跳蚤或者蜱虫们,都会咬人,排着队咬得人浑身痒痛,上窜下跳。

乌糟糟,闹哄哄,乱七八糟,人挤人,脚踩脚,脏乱臭得将人险些吓跑。可是,同样——广袤,开阔,自由,无限,姹紫嫣红。没什么斯斯文文的虚情假意,也没什么按规定长成长宽高的“人”。我,不需要观察他们的脸色重复一成不变的废话,就连豁开嗓门骂街,都是发自肺腑的敞亮。

我想大笑。哈、哈、哈!我可以放声大笑,哈哈哈哈哈!

也是自那时起,我才知道,穷苦人家的女孩子们,原本是不要缠足裹脚的,她们要帮家里干活,担水、劈柴、烧饭、插秧……小脚儿走不快。

源自某一对儿自私的父母,或者必将源自千千万万望女成凤的父母们,效仿我们、伪装成我们,将假的“贵人”卖出了真价钱,大获成功,买卖同乐。于是待价而沽的小女孩儿们,统统被拉上了“断足台”。裹脚布是区分金凤凰的旋舞带,看客们一跃晋升为自封的南唐后主,将母亲、妻、女儿们的痛苦,勒成了五式、九品、十八种的把玩标准。他们赏、品、尝、捏,他们握住三寸金莲鞋作杯,嗅脚臭而欢欣鼓舞。

我拿金剪刀绞烂了“裹尸布”。我一身轻松。我挣破了圈圈套套的束约,我像个真正的男儿一般,依靠自己的双脚向前。

我是真正的天获宠儿,立定的标杆,活生生的参照。规矩该由我定,标准该由我选。我即是我!

在那很久之后,我十九岁那年,我爹死了。

朝堂上的大人们,统一口径般的疯传,是我的离经叛道,气死了崔相国。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