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丢人现眼(2 / 2)
据上写着文志清向文仁贵借银两一百一十两,借据上的时间是六年前。
文姑娘把借据拿出来给四太太看,由此,四太太和文姑娘分析,这个叫文志清的就是文姑娘她爹文仁贵的堂弟,六年前借了文仁贵的一百一十两纹银,贩货来到了渭河县的。
看样子,文姑娘的爹是到这里要债的,这样一来就清楚了文志清不愿和文姑娘和她爹见面的原因了。
四太太告诉了文姑娘的真实情况,说她的这个亲戚老早就知道她们父女来到了渭河县,只是看着穷困潦倒的她们,再加上她爹体弱多病,还有一个可能就是不愿意还钱,所以就故意的不见面,躲着他们了。
对于世态炎凉,文姑娘老早就领教了,四太太问她,如果这亲戚找上门来,你认是不认。
文姑娘斩钉截铁的说道:“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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