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林(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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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这么做,有些人是真的走不出来,毕竟现在这个城市大部分都成这个鬼样了。”老狼观察周围几个街角后问我和张晓颖道,“刚才跑了一个?”

我和张晓颖不约而同地点点头。

“见鬼。”老狼懊恼地挠了挠凌乱的头发,“我们必须马上离开这。”

“头儿,可外面还下着雨,而且到处都是丧尸。”队伍中有人抗议道,“说不定跑的只是个杂碎。”

“杂碎?待会就是这‘杂碎’要了我们的命。”老狼驳回了那人的抗议,转身进屋,“走吧,快收拾东西。杀丧尸总比杀人容易。”

这话说得没错,在杀丧尸时,我们看到的是那双空洞的眼神和恶心的面孔,需要克服的就是恐惧,然而杀人的时候,无论内心多么强大,除了恐惧外,必须面对的就是我们的良心。

队伍里还是有些人不太情愿,毕竟现在的气温已经不到十几度,淋湿以后会更冷,而且在这座如此不见天日的鬼城中雨中漫步,可不是一件什么浪漫的事。经验丰富的老狼或许也知道队员们的顾虑,他半推着门,安慰我们道:“伙计们,别担心,我还知道一个安全的地方,那比这舒服得多。”

虽然不知道老狼是在撒谎糊弄我们还是确如他所说的那样又那么一个安全的避难所,但在我们之中确实还只有他曾经一个人穿梭于死城森林中,而且活着回来了,所以为了能活着离开这鬼地方,我们还是得不得不跟着他。

我们沿着人行道小心地前进;虽然沿街店铺都有遮雨棚,但为了防止店里暗藏的变异者突袭,我们还是尽量靠着马路边走着。雨滴像小冰晶般滴落在我的头上,肩膀上,顺着我湿透的头发流下。我裹紧上衣夹克,以免雨水滑入我的身体里,同时也可以尽可能不让衣服湿透;只不过没走多久,我就可以感觉得到穿在身上的衬衣已经湿了一大片,裤脚和袜子更不用说。冰冷很快控制了我的四肢,体温骤降也让体力大大降低,使得行走变得困难起来。我的双手一刻也没有离开散弹枪,时刻准备着当老狼发出警报时以最快的速度做出反应。按理来说已经不是第一次和老狼出来“狩猎”的我应该不会如此紧张,但大雨模糊视线并且扰乱听觉的前提下,经验谈不上充足的我必须要比其他人更加提高警惕;加上刚才发生的事使得我的神经都本能地保持高度的戒备状态。

相比之下,其他的队员就显得比较懒散,与其说实在以战术队形前进,倒不如说他们是在雨中散步,走在我身边的这个家伙就是其中之一。他戴着顶棒球帽,满脸胡渣还叼着根抽到一半烟,个子不高但看得出相当精壮,还扛着一把被磨得发亮的砍刀,浑身散发着刺鼻的汗味和烟渍的臭味。

见我正端详自己,他一挑眉毛,摘下嘴上的烟,递给我问道:“来一口吗?”

我摇摇头,尴尬地笑了笑便想加快脚步拜托这不怎么面善的队友,谁知他倒是来了兴致,跟上前,叼回自己的香烟,自顾自地继续说道:“这是个好东西,你迟早会喜欢上它的。”

我没有理会这自来熟的家伙,但他依旧在我身边,相反好像还来了劲道:“你应该还在上高中吧?”

“嗯。”

“这年纪就弄到这么猛的枪,有本事。”说罢,他还滑稽地对我竖起了大拇指,“开过枪吗?”

“他还杀过人。”走在我身后的张晓颖跟上前,不屑道,“你最好别惹他。”

那人听张晓颖这么一说,顿时对我投以佩服的眼光。事实上,这反倒让我感到困惑。杀人难道是件光彩的事吗?

“那还真是了不起。”那男人拍拍我的肩膀继续说道,“要知道,像你们这么大的小鬼多半只敢守在万向,不敢出来。”

“那是他们没种。”张晓颖颇带挑衅口气的抛下一句话,便走到我们前头。

霸气的张晓颖走远后,男人便调侃我道:“你女朋友?”

“不,不是……”

虽然我算得上是矢口否认,不过停顿的语气还是让男人看出了点端倪。“好吧,这小妞够味。不过你这样,太怂。追她?难。”

这家伙头头是道的分析还真是让我哭笑不得。“那你觉得我该怎么做?”

“更像爷们一点啊!首先得会抽烟。”说来说去,这烟鬼还是向我推销他抽得差不多的香烟,“我在万向开有一家烟酒店,有很多好货。有时间去看看,我可以给你打个折。”

没想到还可以向队友做广告,这种末日营销还真算得上一丝不苟。其实,我和老狼的小队出来也不是一两次了,见到的队友也经常不一样。每次出来,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目的,出发前大家都会先开个小会商量狩猎的任务,通常作为队长的老狼会决定我们最终的任务,而执行任务回来后,老狼都会支付我们一定的报酬。小队里大多数人都不太爱说话,通常只有简单的寒暄和休息时老狼拉起赌局时的闲谈。基本上,除了老狼,我和张晓颖都不能叫出其他队友的名字;不过当然也有几个像我们这样是老狼小队的“常驻队友”,而老狼给我们的报酬也相对要丰厚一些。

我正准备婉拒这位烟酒店大叔的推销,队伍后方就传来一声惨叫,回头一看,原来是有人遭到了变异者的突袭。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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