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国民公社制度(2 / 2)
涉,但每家每户必须种植一定的经济作物,如苎麻、油料作物。另外除了自留地之外不分配土地。
第四条:每户登记户籍后的社员,可以获得一块住宅地,住房会由公社按照指示建
。设,建设好了之后,分配给每个社员。住宅可以重新修理,但不允许占地扩建。违反者直接收回住宅地!
第五条:公社有义务、有责任,进行教育、医疗、道路和水利设施的建设,具体如何建设,应遵从相关指示。
第六条:每年应当上报兵役人数,以15-45岁之间为合适兵役人口,每个公社需组建一支以兵役人口百分之十为准的民兵,每年会有专业教官,分季节来进行总共三十天的军事训练。
第七条:公社社员成为工人后,户籍可变为城镇户籍,其住宅田地均保留,由公社上报后,可承租给其他社员耕种。
第八条:公社税收,农业税按照公社田亩总数进行征收,每户上交年收成的5%,收成基准,按照亩产250斤为准,灾年向下浮动50斤,平常年头按照250斤征收,丰年不计!总税收以4:6的比例上交,截留的部分,由公社负责行政和教育开支,以及贫困人口补贴!
第九条:允许公社自建各类工厂,鼓励公社组建各种手工业作坊,以按劳取酬的方式,收购社员生产的产品。同时盈利部分,按照每年收入的5%上缴税收,多余部分,用来服务于公社的公益事务。
第十条:每年度公社必须上交统计报表,各类票据,清查之后,有账目不对的地方,处理相关人员。同时每年度会有监察组进驻,检查各类运营的数据是否属实。
第十一条:社长五年一届,最多可以担任两届,超过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社员不满,可以发起弹劾!
写完这十一条后,颜政觉得还远远不够,因为这只是一个框架,至于细纲的话,还需要集思广益,在实行的过程中根据效果来进行相应的修改。
而且这十一条,只是借鉴了人民公社中一些合适的条款,像工分制度和集体劳作就没有采纳,且许多标准,都是建立在承认私有和按劳取酬的基础上。
总体来说,可以将颜政整理的公社制度,理解为一个行政单位,其放弃了对社员生产活动的完全干涉,而是采取了一种引导和扶助的形式。
这一点又是采纳自农合会,只是具体怎么样,颜政也还得画了圈圈,实验一下才能知道。
不过这套体制,在科学性上,已经远胜过乡贤宗亲那一套底层管理制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相当于将儒家礼教对基层治理的解释权,撕开了一个很大的口子。
无论颜政这次尝试的成功与否,这份文件只要流传下去了,就会变为无数历史学家津津乐道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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