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三年之约(二)(1 / 2)
“此案还有诸多疑点,待验明尸身,容后再议,先将尔等压下堂去,审后再议。”
县太爷说话自然没有人不听的,有人负责压人下堂,有人负责调查情况,有人负责审理犯人,都各有各的差事。顾南晰难得有兴趣,便叫着人跟着一起去周庄打听情况。
周庄是南城辖属的一个村庄,村中不下百户于人,以周姓为主。
李家和王家都是村中的外来人口,那媳妇儿倒是土生土长的周家人,李家是书香门第,祖上也曾出过京官,只不过现在没落了。
王家则是原本是农户,上一代娶了地主家的小姐,这代才读得起书,王家的公子也争气考中了秀才。
媳妇儿周氏是土生土长的周庄人,当初李家逃灾到周庄,为了能在周庄留下来,就娶了周庄的人当儿媳。
周氏年轻家里确实有一个妹子,被拐走了,脖子上也确实有那么一块儿胎记,仵作验尸之后也确定有那块儿胎记。
向村民打听,顾南晰这才知道,自从周氏把他妹子捡回去,李家就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动气怒来那婆婆还摔东西,倒是不曾打人。
有村民说那婆婆,确实有替她儿子纳妾的想法,那么一个大活人他们李家不想白养,周氏自然是不肯的,只是不知道是因为她妹子曾有婚约,定的还是王家,还是因为他不想让他丈夫纳妾了。
李秀才和王秀才倒是积怨已久,毕竟一个村儿里就出了这两个秀才,李秀才家中到底曾经显赫自然目中无人,王秀才比李秀才又小个两三岁,两人却同时考中秀才,听说王秀才考的名次也比李秀才好,村里人又爱拿这两个人做比较,提起一个不免就是提起另外一个。
李秀才是想争取周氏的妹妹做妾也好,还是为了气王秀才也好,总之是默认的。
王秀才那边,但是从来没有主动提过要不要娶周氏的妹妹做妻子,毕竟当初虽说是有婚约,但那时是两个长辈,闲聊的时候随口一说,到底没有立下字据。
再说这周氏的妹妹,也是无妄之灾,小时候被拐走,过了几年颠沛流离的日子,说是卖到一户大户人家做了丫鬟,前两年才攒够银子,赎自己出来。
就带着剩下的银子作盘缠,想回来寻亲,谁知道碰上灾情,银子也被偷了,身无分文,对儿时的记忆也仅限于是在周围这几个村,自然也不记得周氏的事。
于是这几年就一直在周边的村落游荡,周氏也接济过几次,直到前些日子才发现这人耳后的胎记,把她妹子认了回来,谁知这没出一个月他妹子就惨遭毒手,悄无声息没了命。
据周氏李秀才和那个婆婆所说,是今儿个一早,周氏叫他妹子,一直没回应,就去屋里瞧瞧,发现他妹子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走进了这才发现没了声息,脖颈处更是有一道发紫的勒痕。婆婆和她相公听见喊叫,一同闯了进来,就觉得是周氏杀了他妹子,要安他们李家的族规处置。
周氏自然不肯拼着一口气闯出门来,邻里有听见声音响的这时候也出了门,也跟着劝说是死的人肯定是要上交官府的怎么能私下处理,那王秀才恰巧也听说了此事,便为周氏写了壮纸,这才有状告公堂的一幕。
这也是李秀才为什么一口咬定周氏和王秀才暗通款曲的原因。
根据那婆婆的说法,她当初之所以要按李家族规处置,是心里觉得这周氏的妹子已经是他们李家板上钉钉的妾了,所以看见周氏私下处理了妾,是想处置家法的。
顾南晰却不关注这些她比较在意的是这位周氏的妹妹是怎么想的,据周氏所说他妹妹自然是不愿意的,毕竟也当过大户人家的丫鬟,人长得也不丑,如果真想做妾的话,当初就不会把自己赎出来,村民们也是这样说的,说是偶然碰见,也问起过那周氏的妹妹确实不愿意做妾,毕竟放着好好的王秀才不嫁,谁会愿意做另外一个秀才的妾呢。
这也是这些日子来,李秀才一直没有得手的原因。
如今各执一词,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便只能等着仵作的意见了。
今个一早仵作总算验完,把一众线索上交公堂,这周家妹子原来是被人勒死的,凶器乃是一道红腰带,他们是在死者的床底下找到的,死亡时间大概是昨天的半夜三更。
便照着这个时间去问个人都在做什么事,每个人说的倒也有理有据,毕竟这时间段大家都在睡觉,也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
如此,这案件怕是要搁置下去。这周氏以后也好过不了,顾南晰自然不会看着这种事发生,便叫着钟行他们一起去打听,县衙那边得了顾南晰的令,也不敢消极怠工,日日都去现场勘查情况,一来二去还真叫他们找到点儿不太一样的线索。
线索的提供者是李家的邻居,周氏住的客房碰巧和这家邻居只有一墙之隔,这邻居当天半夜半梦半醒间,能听见传来木床晃动的声音,但当时他迷迷瞪瞪的也不确定,又接着睡了,他问起来时他觉得自己在做梦,就没敢说。
周氏的妹妹曾当过丫鬟,就在外边游荡了这些日子,力气也是没话说,仵作也说这尸体曾有挣扎的痕迹,但算不上明显。
周氏时常做农活,却是三人里边力气最大的,这么一想,却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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