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地灵湖(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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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来学艺,自当虚心求教,怎敢评头论足,妄自为大。”卯启谦虚的说道。

“恩人,我看得出来,你并不是我们林侯部落之人。不过请你放心,救命之恩如再造父母,如恩人需要,我定赴汤蹈火,绝不推辞。”本来已是必死之人,如今还能苟活于世,全靠卯启搭救。曲曲士十分诚恳的说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对于刚刚入世的卯启来说,根本不知戒备心和世间险恶为何物,还有些好奇的问道。

“一是从你使用的短刀,其品质和用材定然不凡,其价值必然不菲,因为这样品级的刀,在林侯族可不是一般人能有资格用的;其二当年因为战争,天王族分成了三个部落,分别是天王部落、地王部落和林侯部落,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圣地,而圣地是部落的象征。地灵湖乃林侯部落之圣湖,凡是林侯族人,无论大小均知其名,而你却不知道。”曲曲士在解释的同时,尽自己所能的介绍着天王族的情况。

“你猜的不错,我就是为了拜师学艺而来的。”既然对方都真诚相待,并且自己还是他的救命恩人,卯启便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这个,这个我现在已经帮不了你了,还请恩人能够谅解。”曲曲士支支吾吾了半天,带着歉意的说道。

“来尝尝!学艺的事儿不急。”卯启也听出了曲曲士有难言之隐,卯启递给了他一块烤好的兔腿,表示理解的说道。

“恩人,谢谢你的理解,请你相信,我不帮你,一来是因为我已经没有任何能力帮到你,二是怕你卷入无妄的争斗中,惹来横祸。”曲曲士感激的说道。半响又叹了一口气,喃喃自语道:“都怪我以前太贪玩,不好好学习武技。”

“别老叫恩人,我叫卯启,就叫我名字好了。”卯启笑着说道,然后扯下一块兔肉,嚼了气来。

卯启不想去问曲曲士的身世,也不想卷入他们的争斗中,更不想惹来无妄之灾。不过,有些问题还必须得问,毕竟关系到自己此行的目的。

“干脆就叫你大哥吧,如果大哥有其它什么想知道的,我知无不言。”曲曲士也猜到了卯启的想法。

“我是来学艺的,但却不知道天王族的武技是否适合我。不知道士兄能否告知一二。”

“大哥客气了!”曲曲士爽快的道。“我们天王族,由三个部落组成,分别是猿人、猩猩人和猴人传承下来的,无一例外都离不开森林。因为意见不统一,各部落谁也不服谁,部落之间经常为了地盘大打出手。在一次战争中,为了保护这片家园,三个部落终于抛弃前嫌,联合起来组成了今天的天王族,而天王部落和地王部落因为在战争中损失相对较小,在战后又出现了杰出的统领,便制定了一个不成文族规,天王部落之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成为奴隶;地王部落之人则是天生贵族;而我们林侯部落之人则没有继承天王族族长的权利。”

曲曲士说道这里,微微停了一下,才继续说道:“天王族武技的精髓讲究速度和灵巧。我师父曾经讲过,练武不练功,终是一场空,想要练好天王族的武技,必须要从练体开始,只有脉通经健之后,才能开始练习武技。当练体到能够承受武技所具备的基本条件时,便有了三种不同的发展方向,一是讲究灵活的灵战;二是讲究速度的闪战;三是能御风的风战。而练体练至上层,动如疾风,变化无穷,能以二两之力拨千斤之重;练到巅峰,能感风之变化,借风之势,动则风雷齐聚,静则气敛无形。大哥如果真想学武技,可以去学院试试,只要你能缴足学费,就能到里面进行学习。”

卯启认真的听着,曲曲士的讲解虽然比较简单,但对自己来说,已经足够了。一听竟然还有学院,似乎看到了希望,可一想到华夏族的学院制度,刚刚的希望又破灭了。

“到学院学习,有什么条件限制没有?”卯启也有些不甘心,继续问道。

“一般学院是没有任何条件限制的,就像武馆收徒,只要缴费就可以。只是实力不同,收费也不一样。”曲曲士耐心的解释道。

“哦!”卯启平静的答应了一声,不过此时的内心却狂喜不已。心中暗暗的道:“学院是一个最容易隐藏,也是一个拥有最多学习机会的地方。看来自己的学院情结还是未了。”

两人分享一只野兔,本就不太够,转眼间便将其消灭的干干净净。卯启抹了抹嘴,提议道:“我们去地灵湖中洗个澡?”

“哈哈,好啊!管它什么圣地、圣湖的,听大哥的!”曲曲士先是一愣,随后大笑起来。心里暗道:“什么圣灵,什么保佑,父亲在世时,没少祭拜,可结果……”

一头扎进地灵湖之中,浑身传来的清凉感,让卯启觉得神清气爽,好久不曾洗澡,卯启心血来潮,向着湖中心游了过去。

“曲兄!去游一圈如何?”卯启一边游一边向曲曲士大喊道。

“不用了,我在这里洗洗就行。”曲曲士摇了摇头,大声回答道。曲曲士之所以不敢答应,是因为自己虽然会游泳,但只是会而已;同时这毕竟是圣湖,心中多少还是有些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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