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2 / 4)

加入书签

前来,说道:“好了,你们几个别在这站着耍嘴皮子了。朱老师是个本份人,他说得有点对。刘哥你也别做福利了,洗个手来跟我们喝酒吧。今天难得凑在一起,大家喝个痛快,明天睡到自然醒。”

大刘说:“想是想跟你们喝,但哥要骑摩托车回县城的家呀。今晚有个约会,哥不能爽约,下次再聚吧。”说着他又跑回了操场。

他们三个人这边就准备开饭了。朱雨深去了一趟厕所小解。路上他在想:现在的人果然变了。要说冯君由于年轻又是多年的混子,说些洋话、鬼话也就罢了;但大刘竟然也变得油嘴滑舌了。他想,自己是不是真像人家说的那像——太不与时俱进了呢?

说起来,他还是比较喜欢冯君的,快人快语。就拿古明秀来说,他觉得这个自己身边的女人对人忽冷忽热,让人捉摸不透。想骂她又无从下口,不知从何说起。但冯君的那句骂或说是评论,也可是说是骂到了点子上了。还有他对老马、马夫人的批判,也可以说是一针见血。看来这个冯君是个人才啊。他觉得自己以后不会寂寞了。

三个人两杯酒下肚后,气氛就更融洽了。冯君的脸色微红,在朱雨深和小俞面前,不管是年龄还是资质,他都是小弟弟。他那富于传奇色彩的人生经历,让此刻的他感慨万千。他端起酒杯说:“这杯酒,我是敬二位老哥的。”然后他一饮而尽。

他说:“我说我们时代竟然是这么的诡异!就拿我冯君来说吧,我以前再也没想到今天能和二位老哥在一块喝酒。我以前是什么人呀,小混子一个呗。说真的,以前我特妈的很崇拜老师。初三时,我们班的那个女班主任特有味道,我几乎是把她当作女神来崇拜的。以前我也听过朱哥你的事迹,你是个有才又有善心的人啊!我是你的崇拜者。然而我的身世也很诡异,全赖我妈年轻时整的那点事。”

对于冯君的故事,小俞和朱雨深一样,都略有耳闻。因为冯君来黄镇中学当教师,确实走的是非正常途径。他们俩都想对他的事做进一步的了解,所以他们放下了筷子,求知若渴地望着冯君。

冯君已有了几份醉意,在酒精的作用下,他侃侃而谈:“不瞒你们说,这事还要归功于老冯的病。老冯这人嘛,没啥本事,但脾气又倔又暴躁。他当了我二十来年的爸,也可以说恐吓,欺压了我二十来年。我妈,一个柔弱的女人就更不用说了。老冯是一个强人。但天有不侧风云,再强的人一旦有病了,就狠不起来了,还狼狈得跟狗一样。这真是天意啊。”

小俞的眼睛也有点迷离了,他问:“这老冯到底得了啥病啊?你妈竟然能去和金胡子相认?他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够好的。”

“没法子啊”冯君几乎有了哭腔,“老冯也是个苦命的人,四十多岁的人就得了肾病,而且很严重,要靠透析才能活下法。这人啊,真是此一时,彼一时。没病的时候,他身强力壮,动不动要跟人家比拳头,口口声声说砍脑袋不就是碗口大个疤吗,慌什么?生病后,他就绝口不提这些话了。他做出了又窝囊、又可怜的样子,希望人家救他一把,能拖一时是一时。说句缺德的话,他得感谢金胡子的大儿子及时地出了场车祸。

金胡子,我想你们是认识,一个没毛的癞痢头,嘴巴周围养一圈金黄色的胡子。真没想到我竟然是他的种!不过说真的,我觉得他那样子怪恶心。以前我整天在镇上鬼混,从来没曾想有他这样一个父亲。他在镇上有两间批发部和一个装潢材料店,在县城也开了店。他曾说过,就是咱们街边这条赤水河的水干了,他们家的钱都不会干。虽然有些人很崇拜他,还有一些小姑娘说他有大导演的风范。但是我从来都没认为他有啥了不起,他那样子,让我堵得慌。

金胡子在镇上的大老婆给他生了一儿两女。据说他在外面又养了一窝,又养了几个女儿。他那个独儿子生前牛逼的不行,据说没有他不敢做的事。但是他竟然三十岁不到就挂了,金胡子伤心欲绝。正好这个当儿,我们家老冯病重,逼着我妈给他弄钱。我妈豁出去了,她先去找了金胡子。说二十年前,金胡子在镇上开饭店,她是他店里的服务员,跟他睡了几觉。怀了我后怕丢丑,才及时嫁给老冯的。

金胡子也是个神人,要是他那独子没挂,我想他八成是不会相认的。就算你闹,砸几个小钱也就完了。但现在情况不同了,他答应做亲子鉴定,如果是就相认。金胡子答应了此事,我妈当然喜出望外。关于亲子鉴定,她定心的很,这事嘛,她当然比别人清楚。

当她满心欢喜地把这事告诉我后,我却不是她想象的那个样子。你别看我穷,但还是爱面子的。我骂她是个死不要脸的东西,这把年纪了,还给我整出这种事情来,真是丢人丢大了!我在黄镇混了这么多年了,有一大帮兄弟,这事传出去,叫我在黄镇怎么混啊?我当时还要动手打她,结果被老冯拉住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