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临阵磨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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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纸灰和碗处理干净之后就回到房间了。我躺在床上,回忆起当时安明珊说的话,很是感动。我没想到她自己不打扮是为了省下那些买首饰和化妆品的钱。其实我知道,她所谓的中医保养其实是她自己参考《黄帝内经》来保养的,而且也是半懂不懂,所以根本没用。我想应该知道,即使她买了化妆品和首饰,我也不会怪她。毕竟,我不能让别人说我穷酸,穷到连个首饰都买不起。这是面子问题,不得不重视。

第二天,二月十三,随益居。

一大早,安明珊就做好早饭在楼下叫我了。我穿好衣服,从我的口袋里掉出了一封信和一本证件。证件上是安明珊,其他的不变,职务变成了调查员。我又看了看信,信里要我把她当成一个调查员,还要教会她如何用枪,画符与用符!因为她是处长助理的事只有局长、理事会理事长等高层人员知道,而每次都是我亮出身份,所以其他灵异局成员还不知道安明珊是处长助理的事,只是知道有这么个人。而且安明珊看起来文文弱弱的,不学点东西的话,到时候怕要自身难保了。毕竟,在这个以实力论英雄的灵异局里,没有一技之长,根本待不下去。

我下楼把这件事告诉了安明珊,她也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我们吃过饭后,我把安明珊的证件换了,原来的交还给了局长。我还把她带到了灵异局的训练场,手把手地教她用手枪和手铐。而画符的事,我在那五个月里也给她讲过,她也画过一些符。但因为当时没有发生过任何灵异事件,所以没有细细钻研。所以,我只能把安明珊带到灵异局的训练场进行打靶特训。

灵异局的训练场设在其附近的一片空旷场地,装备齐全,而且进出都查得很严,所以我很放心这里。

三天后,二月十六,上午八点半,灵异局局长办公室。

局长说:“安安哪,书诚教你教得如何?”

安明珊说:“现在基本会了。”

我说:“安安最后一次训练的结果是:十枪有三枪八环,五枪九环,两枪十环。”

局长说:“真的?”

我说:“当然了,我可是如实记录的。况且也不看看是谁教的。只是我真的没想到安安射击的天份这么高,几天时间就掌握了射击技巧,我都有点儿自愧不如了。局长,你看,我带的兵可不像某些人说的一样一无是处,是吧?”

局长说:“你还知道(自己)不如人家啊,我以为你不知道呢。行了,你们现在就出发!”

我说:“我们就这样出发?”

局长说:“不然呢,你想怎样?”

我说:“我们俩可是去送命,不是去玩儿,所以嘛……”

局长说:“你的意思是……”

我指了指安明珊,安明珊说:“指我干什么,我怎么了?”

我说:“局长,那个……”边说还边搓手,一脸“你懂的”的样子。

局长拿出一把九二式(半自动)手枪,说:“早给你准备好了。拿去!以后这就是你的配枪了。”

我说:“还有……”

局长又拿出三个弹夹,说:“三个弹夹,都是满的。”

我说:“还有……”

安明珊急了,说:“枪和子弹都有了,你别太得寸进尺!”

我说:“持枪证,持枪证啊!当初(我去)卧底时持枪证上交了,而且安安还没有持枪证呢。要是我们没有持枪证,到时候让人家当罪犯给抓了,看你怎么办!”

局长说:“那好,我联系一下那边,等我电话。”

我听完之后就带着安明珊离开(办公室),来到训练场继续练枪。

安明珊说:“你大哥的婚礼在几号进行?”

我说:“两天后,二月十八,本月十三号,星期五,不吉利的一天。”

安明珊说:“你还信这个?”

我说:“正所谓‘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当然信了。不过我虽信,但不是迷信的信,而是相信的信。”

安明珊说:“二者有区别吗?”

我说:“当然了。”

安明珊说:“区别在哪儿?看,这次是个十环。”

我一时间想不出来,只好说:“天机不可泄露,你得慢慢儿去领悟。”

安明珊说:“切,不知道就说不知道,少拿这一套来唬我。”

我急忙转移话题,说:“这次婚礼你去吗?”

安明珊说:“我去干嘛?看,又是个十环。”

我说:“这是局长的意思。”

安明珊说:“你少拿局长压我!看你害的,让我分心了,这次脱靶了!”

我说:“你这样已经很好了。不像我,整整学了一个星期才打了十环。”

安明珊说:“真的?”

我说:“那还有假?你看!”我拿过安明珊手中的枪,打了六枪,全是十环。

安明珊说:“没想到你这四眼儿还瞄得挺准的。”

我说:“我根本没看靶,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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