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孟清寒发现的疑点(2)(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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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各位,如果光是一个提前录制好的报警电话,其实并不能作为将本案从意外事故转变为故意行凶的结论,因此我们需要结合其他的证据来共同定论。”

杨副局长诧异道:“小孟,你意思是说?在这次的事件里,你还掌握了别的证据?”

孟清寒点点头,解释道。

——“对!这两天我仔细分析了凶手本次设局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分别是, 1:3分钟出警的行动。2:每天清晨8点整,准时来收垃圾的垃圾车。3:乌氏俩兄弟当时必须在平房内。”

——“第4点,也是本次行凶环节中最重要的一点,各位请看大屏幕。”

说完后,孟清寒在指挥室的大屏幕中打开了一张照片,众人看去后,发现这是那辆出现在案发时的垃圾车,车头部位的挡风玻璃已被撞烂,因这段时间案情的调查需要,这辆垃圾车也被停放在了刑侦支队后院的内部停车场中。

孟清寒随后解释道:“各位请看,我认为,凶手策划的本次意外事故,其中最关键的一点,也是凶手最无法掌握的一点,那就是凶手无法保证那条疯狗当时一定就会顺利地跳入垃圾车内,而关于这一点的问题,凶手其实已经露出了马脚。”

孟清寒随后又换上了另一张照片,这是那辆垃圾车在还没有撞毁前,前一晚停放在环卫处停车场时的照片。

但是众人从照片上却很快就能看出,在照片中,这辆垃圾车的驾驶室玻璃竟被一块石头砸碎,而那个石头当时也是撞碎了玻璃后,落在车内的地板上。

孟清寒解释道。

——“这里有一个非常巧合的地方,也就是凶手必然会在本次行凶中,不可避免地露出马脚的地方。

——“那就是在案发之前的凌晨6点左右,这辆垃圾车报了一次保险,而出险内容便是驾驶室玻璃意外碎裂,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玻璃险。”

——“这是保险公司定损员当时现场勘察的照片,当时这辆车停靠在了环卫处的停车场中,根据定损员当时的事故现场描述,得出的结论是一块石头从环卫处旁边高楼坠落,意外砸中了垃圾车的驾驶室玻璃。”

“这么巧合?”

杨副局也不禁对这个情况有了一丝怀疑,问道:

“刚好在那个合适的时间,一块石头从环卫处旁边高楼坠落,又刚好击中了那辆垃圾车的驾驶室玻璃?”

孟清寒回应道。

——“定损员在现场勘察时,却发现环卫处停车场的监控设备箱在昨晚意外短路失火。”

——“因此他在现场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也只能将这块飞来的石头归结于高空抛物。”

——“但我却认为这绝不是一起简单的高空抛物事故,而是凶手在案发的前一晚,故意损坏了环卫处停车场的监控设备箱,随后再用石头砸烂了垃圾车的驾驶室玻璃。”

——“而凶手如此大费周章的原因,则是他其实之前就已经探查过现场,他发现垃圾车通常的臭味很大,因此驾驶员在开车时通常都要关闭窗户。”

——“但是驾驶员若真的关闭了窗户的话,当时的那条疯狗也是一定无法跳入车内的。”

——“所以凶手宁可以身犯险,半夜潜入环卫处停车场砸碎了垃圾车的驾驶室玻璃,其目的就是为了让他后续的计划得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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