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小伙伴们(下)(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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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个人跟你说,他最讨厌的就是酒肉朋友,整天称兄道弟,但是吃喝玩乐可以,一等你有事,全都跑没影了。

那么,面对这种人,你应该怎么做呢?

答案应该是趁早远离他。

因为会当着你面,跟你说这种话的人,他也未必真心把你当朋友,但十之八九是有求于你,想找你帮忙的,并且大概率他还不想花费应酬你的酒肉钱。

而且就算他说的是你真的,对你有所图和多少带点眼瞎总归是跑不掉的。

毕竟本身要求酒肉朋友在你出了事之后帮你忙这种认知就有点不知好歹。

帮是人家的人情,不帮是人家的本分。

要知道一旦有事会帮你忙的,除了要么就是跟你未必有关系的好心人,还有就是被道德束缚的家人和被各种利益束缚的合作伙伴了。

所以,以林奇过去二十年遭遇到过各式各样的人后总结出来的经验。

真正的好朋友,必然都是酒肉朋友。

因为他们才不会在乎你贫穷或富裕,健康或疾病,他们就只想跟你一起花天酒地,吃喝玩乐,享受人生。

至于那些表面一本正经,天天给你熬鸡汤,高谈阔论的家伙们,都是既想从你身上得到好处还想着尽量一毛不拔的。

陈总,周斌,肉包。

这三个人就是林奇从小到大,从读书到进入社会工作,经过了漫长岁月洗涤而最终留存下来的核心朋友圈。

彼此之间知根知底,煮酒品茗,饕餮风月的酒肉好友。

陈总,本名陈加楠,和周斌一样也是林奇的中学同学。

这是一位年少有(duo)为(jin)的斜杆青年。

身为S市某房地产开发商少东家的他,身上拥有的标签分别为——资深的网游(手游)神壕专业户/孤独的虚无主义兼美食爱好者/尊贵的凯迪拉克车友群高级群友。

当然,在林奇他们这个小群体里面,陈加楠的主要标签还是妥妥的金大腿一条。

陈公加楠为人急公好义,生平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在陪着父亲老陈总去完各种杯觥交错,纸醉灯谜的声色场所应酬之后,回头再带上亲爱的小伙伴们去其中那些有亮点的,让人意犹未尽的二刷三刷甚至N刷。

林奇几人多少灯红酒绿,声色犬马的奢靡体验,都是多亏有陈公子的豪爽提携,才得以有机会一探究竟,为自己贫瘠的人生阅历增添一些浓墨重彩的印记。

肉包,本名包立广,还是林奇的中学同学。

小时候便因为颈部以上形似肉包的缘故,所以被同学们爱称为肉包。

后来叫着叫着反倒是习惯了,直接就变成专属称谓。

肉包兄双亲都是普通的公务人员,书香门第出身的他却是个书也不好好读,整天离经叛道,自我标榜拥有那么一撮撮有趣灵魂,实则闷骚至极的标准肥宅。

日常消遣除了装模型,玩手办,就是各种刷番,煲剧,研究霓虹骑步双兵的优秀女性。

其实如果跟这位仁兄相比较,自诩宅男的林奇无论从兴趣爱好还是生活习惯,都顶多只能算是个性格内向,不喜欢社交的伪宅而已。

无奈肉包兄自己是打死都不肯承认自己跟宅能扯上半毛钱关系的。

而且貌似球形的雄性生物多数都生怀惧内的基因。

前世的肉包兄在步入奔四行列的第一年就通过相亲结婚,随后便彻底地失去拥有自己的兴趣爱好的自由,成为了老婆和女儿的奴隶。

连带参加众人的集体活动都经常需要拖家带口。

呜呼哀哉!

在林奇的记忆里,2007年大家大学毕业后不约而同地选择回到家乡发展,所以那段时间他和另外三人经常一起结伴吃吃喝喝,生活好不自在。

虽然后来恋爱脑的周斌同学为爱掉队过一段日子。

但是那些每每想起都令人心驰神往的激荡而飞扬的青春,至今仿佛还是历历在目。

小伙伴们一起在闪烁着五光十色霓虹灯的穹顶下欢快地歌唱,畅享着沁人心脾的美酒佳肴,欣赏着婀娜娇媚的姑娘们热情和曼妙的舞姿。

人一旦上了年纪,就会偶尔莫名的怀念那些拥有过但又已经逝去不能回头的青春和年少。

想到这里,林奇不禁心头一热,本能地咽了咽口水。

好像真的有好久没去唱歌了!前世自从大家都相继结婚之后,这项优秀的传统娱乐活动就基本中断了。

看来重生是有些好处的,忽然有点期待今晚了。

陈公子口中说的好地方应该指的是那里吧!

就是已经有点想不起来现在这个时期他们每个人的模样了(周斌这个帅逼除外),现在大家伙应该都还没挺着大肚子吧(肉包除外)。

真是一种久违的感觉呀!

满怀期待的林奇一边抱着对今晚美好的憧憬,一边在电脑前操作了起来。

不一会,熟悉的叫喊声就从音箱中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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