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 炸过蛋饼,比脸还大(1)(1 / 3)
韦铨坤一拍大腿,指着林小麦,大声说:“呐,你就识货啦!红腐乳下酒,越喝越上头!过去有那么个说法,老酒容易得,下酒菜难求。能有一块红腐乳,够一桌子十个人喝一顿!怎么喝呢?每个人拿筷子,往腐乳里一戳,沾着了筷子尖上面的那些儿,就是各自的下酒菜了。舔一舔筷子尖,喝一口……就这么着,能一轮一轮地喝下去,喝上小两个时辰!”
粉是一夹就断的纯粮食粉,软滑顺溜;
码是真材实料的现炒码子,锅气喷香。
画龙点睛的是那婴儿手臂粗的筒骨,上面足足附了二两肉,就连骨头都有味。林小麦啃光了外面的肉,用筷子一头扎进筒骨里,把里面汁水香浓的骨髓挖出来吃,吃得津津有味的。
麦希明低声嘀咕道:“小麦,连骨髓也吃么?”
旁边的韦铨坤却发出声声“啜”“啜”,声响巨大,很是毫不忌讳的。林小麦伸出红红的小舌头,舔了一圈嘴唇,笑嘻嘻地说:“老板,骨髓才是精华啊。而且一定要发出大声音,那才叫香上加香。你会吃不?要我教你么?”
果然很是有些为难地垂眸看了看手中完好的骨头,麦希明:“……”
林小麦闻弦歌而知雅意,狡黠地眨眨眼睛,说:“很简单的,拿筷子尖的一头戳进去,搅和一下。然后用嘴巴用力吮吸——就跟吃田螺一样啊!”
她以为自己说得算是深入浅出了,没想到麦希明越发为难了,说:“我也不会吃田螺。一般都是用竹签子挑出肉来吃的。”
韦铨坤“哈”的笑出声来,说:“不是吧?田螺用竹签子来吃,那还有什么意思?我教你们一个好法子……一会儿去市场,运气好的话,可以找到很多卖山坑螺的。那些可都是在附近山溪里野生土长的螺,纯天然无污染,而且没有泥渣。带回山庄里去,让大厨给你们弄弄,包你吃过返寻味。”
麦希明脸上闪过一丝愠色,低声嘀咕道:“老外的食谱里,很少吃螺的……就算吃,也是把肉挖出来,要么光吃螺肉,要么光采用螺壳,做一些造型。有个甜点师,还用螺壳做模具,糖做材料,做出几可乱真的甜味螺壳来,再以软巧克力做芯子。这道甜品很受客人欢迎,销路极佳……尽管如此,也曾经发生过客人受到了惊吓,最终引致危机公关的意外。”
林小麦好奇地问:“所以你不会吃螺,是因为国外没法接触得到的原因?”
摇了摇头,麦希明说:“也不是,有心总能找得到食材,主要是我一开始没什么兴趣。”
韦铨坤说:“既然是开始没兴趣,那么为什么不趁这个机会来接触一下,说不定你会爱上这种可爱无害的小东西呢……”
麦希明说:“对,我也正有此意……”
低头拿起那段骨头,他的嘴角边泛起意思笑意:“不过,我现在应该先对付这块顽固的玩意儿。是用筷子戳嘛……”
看着麦希明拿起一根筷子,像模像样地戳起了骨髓,林小麦小声教了两句,也不是什么难事,他很快就吃上了骨髓。
不知从哪个方向传来酒香,韦铨坤咧开大嘴一笑,伸长脖子来了劲儿,“哇,好酒!”
原来对面的桌子上,筒骨横陈,大碗狼藉,四个大汉一人一瓶老烧酒,每个人面前一个一次性纸杯权当酒杯,自己给自己倒,也不劝酒也不打圈,只管举起杯子来碰在一起,“饮——胜!”
他们的“饮”字拖得很长很长,还带着九曲十八弯的调调,最后一个胜字短促有力的收了尾,话音一落,扬脖豪饮。杯子朝下示意杯中酒已干之后,那些大汉坐下来抓起骨头就猛啃,吃得那叫一个又猛又香。
酒酣耳热,不知是哪个大汉,亮开嗓子唱了起来。歌声中气十足,嘹亮无比,让正在侧目注视的麦希明等人情不自禁捂住了双耳。林小麦不禁低声叫道:“好家伙!”
韦铨坤摇晃着肩膀,跟着这些人打拍子,满脸笑容,高声说:“好啊!唱得好!这是情之所至,歌之舞之啊!”
麦希明是彻底被吓住了,到底是高材生,也就是不过转了两轮眼珠子的功夫,他已迅速调整好状态。笑道:“有意思哦,早餐喝酒吃大肉唱歌跳舞的,简直就是……混搭嘛!”
韦铨坤说:“谁说早餐不能喝酒吃大肉啦?”
麦希明耸肩道:“那倒是,谁说早餐不能喝酒吃大肉。”
这边厢同伴在高声唱歌,那边厢那桌人中一名喝酒上脸男扭脸对出品窗粗声道:“老板,我的老炸蛋呢!快上来!”
麦希明纳闷一嘀咕:“老炸蛋?”
“来了!”出品窗后面,炒码师傅粗声粗气一声吼,夹杂着什么东西落到油锅里的噼里啪啦声,大量油烟从厨房里汹涌而出,被晨风一吹,又消散无踪。炸物动静巨大而转瞬即逝,片刻间偃旗息鼓,仿佛那些炸弹般的动静是幻觉一般。
炒码师傅的身影在厨房门口出现了,双手捧着一个竹萝,那竹箩中垫了一大张厨房纸,上面铺着直径逾尺的一叠子“大饼”。麦希明惊讶地揣测着道:“刚才炸的是这个玩意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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