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一章 尊敬和爱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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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汉城。

外城方圆二十余里,护城河阔二十余丈,濠之内外皆种满杨柳,粉墙朱戸禁人往来。

城门皆瓮城三层屈曲开门,望而生畏。

进得城来,毎百歩设战棚置一指挥守卫、并密置暗哨,望之耸然。

城里牙道,各种楡柳成阴。

城内外交通十分方便,城里外河道交错,水运繁忙。

街道繁荣,车水马龙,百街千巷有数不清的店铺,妓院、茶楼、香铺、勾拦、药房、靴店、马行、酒肆、瓦市,可以说应有尽有,买卖兴隆,生意旺盛,服务周到,还有很多这个时代没有公共设施,像李衍特意交代建设的大型学堂、大型医管,让人耳目一新。

安东都护府更是气宇非凡,金碧辉煌,楼台亭阁,飞龙画风,金钉朱门,禁卫森严。

各个衙门官府都在近旁,坊院仓库也云集一起,十分便捷。

一路走来,不仅梁红玉眼花缭乱,就连李衍都望而兴叹——汉城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

大都护府前,自闻焕章以下,数百文武百官皆来迎接李衍,观其架势,若不是李衍事先交代,他们可能会迎到仁川港接李衍!

李衍身后的梁红玉,是第一次来汉城,也是第一次见到李衍手下的文武百官,因此不免有些好奇,进而偷偷打量这些人。

打量了一会,梁红玉惊讶的发现,这些人眼中竟然全都是尊敬——发自内心的尊敬。

而他们尊敬的对象很明显是李衍。

“官人怎么这么受他们尊敬?”梁红玉不解!

直到几天后刘慧娘主动来找梁红玉唠家常,梁红玉才知道原因。

在安东都护府建立之初,李衍就废除了包括两税在内的北宋所有税制。

此时最大的两税,被李衍改成,每年只交一次——从得到土地开始(包括官府分的,也包括自己开荒的),第一年只交其所拥有的土地面积乘以一成均产粮食,第二年交其所拥有的土地面积乘以两成均产粮食,从第三年开始,每年都交其所拥有的土地面积乘以三成均产粮食。

与此同时,李衍提出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十九种税,并且对这十九种税制做了详细的注解。

李衍所制定的税制,对流转额征税、对所得额征税、对资源征税、对财产征税、对行为征税,极为灵活,又极为巧妙,就以印花税为例,征税范围极为广泛,人们还自觉上交,让所有人都对李衍佩服的五体投地!

更别提,李衍弄出来的这套税制,在大幅度削减农民和穷苦人的负担的同时,税收还比以前多出了一倍,而这还只是目前发展之初阶段收到的,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收上来的一定会更多。

而税收的主要主体(商人富户),也不觉得难以接受,并且也都在积极维护这套税制。

为什么?

因为李衍不同于以往的统治者,他大力鼓励通商,并解除了几千年以来加在商人身上的沉重枷锁。

此前,商人的地位是非常低的。

社会普遍存在四个阶层,即士、农、工、商。

士大夫、官员、举人、读书人等士人的地位最高,其次是农民和地主,然后是手工业者、工匠,最后才是商人。

商人备受歧视。

歧视到什么程度?

秦始皇“上农除末,黔首是富”,意思是“崇尚农业,黜除工商,百姓由此富足”,然后又“徙天下豪富十二万户于咸阳”对豪富进行监视看管。

到了秦二世,更是荒唐:他将九类政治地位最低的人谪戍岭南,其中四类人与商人紧密相关,即:本人是商人、曾经是商人、祖父母是商人,父母是商人。也就是说,一旦曾经做过商人,三代子孙一律流放。

汉代之后到宋代之前,统治者对待商人的态度和套路,大多是同一路数,总是逃不出几个词汇:抑制、打击、抹黑、羞辱。其手法五花八门,有的实在是匪夷所思。如晋代,法律这样规定,做买卖的人,额头要裹上白毛巾,并把自己的名字写在白毛巾上,脚上穿的鞋子,必须得一脚穿白鞋,另一脚穿黑鞋。前秦苻坚则下令商人不得穿金银锦绣,违者砍头。北魏法律规定商人永世不得做官。隋唐时代,也规定商人或商人的儿子不得参加科考。

(汉朝曾有过“捐官”一说,实际却是“买官”。但能买官的人,大多都是士族和那些耕读人家,没有商人的事。)

宋朝稍微好些,商人受歧视的程度比之前低不少,不过也不是说全无歧视。

总之,此前商人备受歧视,也没有任何保障,一旦国家缺钱,就开始用各种理由抄一波家。

而在李衍这里,不仅出台了不少鼓励通商的政策,还将对商人的歧视全都废除了——只要商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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