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call me master(1 / 2)
六个小时后。
林跃洗完澡穿好裤子和衬衣,领带没有打,丢在单肩包上,走到沙发前面坐下,拿出遗嘱翻到最后一页,握着圆珠笔斟酌片刻抬头看向已经起不来的甘虹。
“数了吗?”
“我问你数了吗?”
甘虹闭着眼睛,基本上每隔半分钟手臂都要不由自主地抽搐几下。
“不说?”他放下笔。
“十……十次……”
“嗯?”
“十次……主人。”
“怪不得有点腰疼。”林跃揉了揉微微发酸的后腰,拿起笔来在文件右下角写了一个“余”字,写完停下来。
“那你满意吗?”
甘虹的嘴唇嚅研一阵,咬着牙说道:“满意,主人。”
林跃摇摇头,一脸不爽地自言自语:“我特么有病要问这个,有嫖客问小姐满意的么?”
说着快速写完后面两个字,把遗嘱往床上一丢。
“等我死了,房子就是余晨的了,那个皮项圈……嗯,送你了。”
丢下这句话,他叼着一支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房间,只留下甘虹屈辱地看着他的背影。
十年了,他从来没有一天像今晚这么快意过,尤其是甘虹咬牙切齿恨恨地看着他喊“主人”的时候。
这是林跃得到系统以来头一次用这么偏激的方式报复一个女人,然而心里没有丝毫愧疚,因为在他看来,自己不过是帮余欢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
电视剧前几集里甘虹在面对余欢水时还收敛一点,或者说绿茶一点。到了后面余欢水跟她要余晨的抚养权时,那真是脸都不要了,贪婪本性表现的淋漓尽致。
之前两人就离婚的事说开了,余欢水之所以把房子车子都留给甘虹,是因为知道自己患了胰腺癌,命不久矣,想着她能照顾余晨的生活,可是后面甘虹面对索要孩子抚养权的余欢水,她怎么说的。
要求他有自己的房子车子,还用无家可归的流浪狗来讽刺他。
她让余欢水买房买车就更好理解了,那样余晨过去后余欢水就不会打香兰苑房子的主意了,她和徐江也就没有流离失所的风险了。
心安理得的住着余欢水留给儿子的房子,开着余欢水留给儿子的车,在房子里养着绿了余欢水的男人,还特么能说出余欢水是流浪狗这种话。
要不是现代社会法律比较宽容,放在古代,他肯定弄死这个婊子养的。
这下支线任务应该完成了吧……
来到酒店楼下,他用手机叫了一辆网约车,但是并没有赶回医院,而是跟司机报了李茜居住的小区。
大约二十分钟后,他叩响了别墅前门。
一分钟后,伴随一阵细碎的脚步声,房门慢慢打开,穿着一套红色睡袍的李茜二话没说,拉着他的手拽进客厅。
几个呼吸后,卧室里响起一阵让人啼笑皆非的对话。
“明天早晨,明天早晨给你成不成?”
“让我睡个好觉吧,算我求你了。”
“会死人的……”
“我……我长痔疮了。”
“谁说没关系?当然有关系了。”
“你跟子铭他爸离婚,不会是因为……”
“唉哟。”
翌日清晨,他听见李茜喊张子铭起床的声音,然后是一阵鸡飞狗跳的闹剧,再然后是远去的脚步声,客厅安静下来。
林跃又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嗅着旁边枕头上飘来的阵阵香气,拿起手机给栾冰然发了一条信息,约她下午在自己租住的公寓里见面,完了起床穿上李茜给他拿出来的睡衣。
布料很柔软,穿起来不紧不肥刚刚好,很舒服,由新旧程度来看应该是才买不久,只用水洗过一回。
当然不可能是张子铭爸爸的睡衣,这么一想答案只有一个,上次离开后,她特意去帮他选了一件,方便他在家里穿。
主卧的洗手间里放着两个牙刷杯,其中一个是新买的,里面放着没拆封的牙刷,旁边还有吉列剃须刀和软须膏。
要么说结过婚的女人会伺候人呢,嗯,甘虹那种除外。
刷完牙洗过脸,他穿着拖鞋离开主卧,沿楼梯来到一楼,赶巧王阿姨由厨房走出来,一脸古怪地看着他。
“怎么?我脸上有花吗?”
“你什么时候来的?”
林跃如实答道:“昨天半夜。”
王阿姨指指楼上。
林跃很自然地点了点头。
“……”
“……”
俩人大眼瞪小眼看了十几秒钟,王阿姨指指餐桌上的不锈钢保温盖:“里面是刚买的包子和花卷,电饭煲里有南瓜粥,你自己去吃啊,我还要去帮子铭收拾房间。”
完了不等林跃回答,她扶着楼梯扶手往楼上走,途中还小声嘀咕着:“我说今天怎么不让收拾桌子,还嘱咐把粥在锅里温着。”
林跃看着保姆的背影笑了笑,迈步走入餐厅,先盛了一碗南瓜粥放在桌子上,完了揭开不锈钢保温盖,从盘子里拿出一个包子掰开一边吃一边划动手机屏幕看今天的时事新闻。
粥喝到一半的时候,外面传来汽车低沉的引擎声,客厅门开了,送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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