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的酒水垄断生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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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对于某方面的垄断,可谓是极其严厉。

且听我慢慢道来。南宋初年,宋金交战,国库空虚,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朝廷垄断了酒水生意,在各州各府都建起国营酒厂,低价生产,高价卖出,从中获取暴利。与此同时,还关闭了所有民营酒厂,并严格禁止老百姓在自己家里酿酒,大小饭店营业也好,民间办红白喜事也好,需要用酒,都得到国营酒厂买去,胆敢自酿,就是违法,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朝廷怕各地的国营酒厂搞竞争,给它们划定了销售范围,每家酒厂都只能在自己的地盘上卖酒,不能跨区铺货。这样一来,国营酒厂与民营酒厂之间的竞争没有了,国营酒厂内部的竞争也没有了,生意弄成了独一份儿,完全意义上的垄断经营,价钱定得再高你都得买,再加上利润的大头最后得上缴朝廷,上调酒价等于给朝廷多弄钱,所以在南宋前期,酒价一再上调,就像现在成品油的油价一再上调一样。

南宋有个我很喜欢的作家,名叫俞文豹,他写过一部《吹剑录》,详细记载了当时发生的很多社会新闻。

有兴趣的可以去查阅资料看一下。

譬如陆游的儿子陆子遹当县官时血腥征地,打死很多村民;譬如朝廷斥巨资搞公共医疗,想给老百姓免费治病,结果经费被挪用,药材被贪污,地方官的七大姑八大姨看病统统免费,老百姓看病不但不免费,诊金反倒比以前更贵了,所以群众都骂“太医惠民局”实际上是“太医惠官局”;再譬如负责地方治安的县尉为了升官,大搞刑讯逼供,每把七名“强盗”送入监狱,其中就有六名是被屈打成招的良民;还有政府开征房产税之后,房子很多的富人由于行贿而免交税费,住着一两间茅棚的贫民则交不起税费,一个苏州城一年只收上来四十贯房产税,还不够征税的官员吃一顿饭……

总之,这部书资料翔实,文笔生动,你读的时候会觉得不像读历史,倒像读小说,考虑到古今事件的相似性,读这本书更像读新闻。

闲言少叙,且说在《吹剑录》中,俞文豹也提到了南宋初年国营酒厂完全垄断经营的弊端,他说:“余见今酒官皆先禁私酒,次造劣酒,盖私酒绝,则官酒虽恶,不容不买,甚至民间吉凶事皆勒买官酒。”

由此可见,不但酒价上涨,酒的质量也大幅度下滑,经济学上常讲垄断必然抬高价格、降低品质,这个规律在南宋得到了完美体现。

酒水质量虽然下降,干部们却不用担心喝不到好酒。当时的国营酒厂跟行政机关差不多,从厂长到高级技术员,头上都戴着乌纱帽,都要经过上级任命,能不能升职也都由上级说了算,所以他们不用讨好消费者,却必须讨好上级,平日出产的酒水再差都不要紧,给上级供应的酒是不能含糊的。俞文豹说:“监酒之法,但好酿酒剩饶人,则事办矣。”

意思就是当国营酒厂的厂长并不难,只要记得把最好的酒送给该送的人,就什么事都没有了。现在也有这个现象,你看各地的国营酒厂,无论大小,几乎都有“特供酒”,这些酒的质量相对上乘,一般不上市销售,只供官方使用。

老百姓可就惨了,第一,他们喝不到特供酒,只能喝普通酒,而且由于垄断生意太好做、各地酒厂不思进取的缘故,普通酒的质量还越来越低劣;第二,国营酒厂的酒价简直就像房价一样飞涨,哪怕是普通酒,他们也喝不起了。怎么办呢?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朝廷不让私酿,我偷偷地生产,一年酿上几十斤黄酒,不卖,自家饮用,起码逢年过节招待客人,不用再花高价去买国营酒厂的劣质酒了。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从西汉到明清,历代朝廷断断续续地垄断过很多次酒水,垄断的方式主要分三种:

一、民间可以酿酒,但是禁止私自出售,想卖的话,必须按照规定的极低价格卖给政府,然后由政府加价出售。这个政策在汉武帝时期和王莽执政时期曾经短暂实施,近似于几十年前官方对粮食的统购统销。

二、民间可以酿酒,也可以私自出售,但是酿酒所用的酒曲必须从政府手里高价购买,否则视为违法。这个政策叫做“榷曲”,曾经在唐朝、五代十国和北宋前期实行过,效果并不理想。

三、既禁止民间酿酒,也禁止私自出售,无论生产还是销售,都由政府设立的酒厂和酒水零售点进行。这个是最严厉的酒水专卖政策,给政府创造的利润最大,南宋前期所实施的,正是这种政策。

以上三种垄断都需要严刑峻法和有效的监管手段来配套,由于古代中国讯息落后,官民比例也没有现在这么大,那时候普遍采取的监管手段就是让老百姓互相检举揭发:小明私自酿酒,被小强举报上去,小明会被抄家,而小强则会得到小明家产的一半作为奖赏。

在南宋前期,也不知是老百姓厌恶了互相检举,还是国营酒厂的高价劣质酒引起了普通群众的公愤,反正私自酿酒的家庭很多,而检举揭发的人却很少,你张三酿酒,我李四睁只眼闭只眼,就当看不见,爱谁酿谁酿去,我才不打小报告。对于这种现象,“上进心”不强的地方官会表现得很是通情达理:民不告,官不究,只要没人举报,我就不去抓人,毕竟老百姓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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